高教工會彙整了如下十大類目,包含大專教師的相關權益爭議與常見問題的Q&A,尚有賴各位給予相關的建議及補充,作為增編修訂的依據,我們也計畫接下來將此編纂成小手冊,供大家取閱。歡迎點入瀏覽以及分享。
Q.1 我是某大學的專任教師。學校這學期說我聘約(兩年)到期後要把我不續聘,卻沒有任何理由。它們可以這麼做嗎?
Q.2 學校能否以評鑑不合格(例如連續2年乙等或丙等)為由,來將我解聘、不續聘?
Q.3 我國法院對這樣的違法解聘/不續聘問題,有相關的判例支持教師工作權嗎?
Q.4 學校沒有把我解聘或不續聘,但新的學期就沒發聘書給我,也不給我薪水了。我該怎麼辦?
Q.5 學校強勢操作各級教評會,在沒有法定理由的情況下硬是通過了我的解聘/不續聘案,不給我排課,也不給我薪水了。我該怎麼辦?
Q.6 學校校教評會通過了解聘/不續聘案後,多久教育部會做出核准與否的決定?
Q.7. 學校要資遣教師,有什麼要件?
Q.8. 學校人事室通知我「評鑑連續兩年未通過,違反聘約」,要我簽下「自願資遣同意書」,我一時情緒混亂,也就簽下去了。但我覺得他們不該這樣侵害我的工作權,請問我該怎麼辦?
Q.9. 學校人事室要我的系開教評會,聽說打算要把我不續聘或強制資遣,卻沒有通知我出席答辯。它們可以這樣做嗎?
Q.10. 學校教評會前兩天才臨時通知我出席答辯,可以這樣嗎?我可不可以不去參加?
Q.11. 系教評會沒有通過我的不續聘案,但學校還是要開院教評、校教評會,硬是要把我不續聘。可以這樣嗎?
Q.12. 我是私立大學老師,到底我的退休、資遣的要件是什麼?會不會影響我的退休金?
Q.13. 學校和我說,我評鑑未過,叫我自己去辦退休或資遣,「若不接受『自願退休』或『接受資遣』,將予以不續聘或解聘,讓所有的舊制退休金都領不到」,真是這樣嗎?我該怎麼辦?
Q.14. 若已達退休資格,能否先申請自願退休取得退休金,再控訴學校違法解聘或不續聘教師,爭回工作權?
Q.15. 若尚未達退休資格,但遭學校解聘或不續聘,是否仍能取得舊制退休金?
Q.16. 學校經常會積欠我們教職員的薪水,有的時候甚至還積欠達兩個月以上沒發出來。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Q.17. 學校在校務會議上決議,為了因應財源困窘的狀況,要教職員共體時艱,實施「學術研究費打七折」。學校可以這麼做嗎?
Q.18. 學校的教師評鑑內容包山包海,招生一名加三分,還強制一定要有產學案。我覺得這些項目根本不合理,無關老師的教學研究。我該怎麼辦?
Q.19. 學校的評鑑結果我認為不合理,而且導致我的權益受損害,減少了年終獎金,還不能升等。我可以怎麼救濟?
Q.20. 學校在新學期的聘約裏頭,自行更動了我們的基本授課時數,要求每週多教1小時、不會有超鐘點費。他們可以這麼做嗎?我不接受該怎麼辦?
Q.21. 學校在新學期的聘約裏頭,載明應聘教師要授權學校依財務狀況來議決學術研究費的發放額數,不得異議。他們可以這麼做嗎?我不接受該怎麼辦?
Q.22. 我的學校規定有「限期升等」,超過期限沒升等就要解聘、不續聘。請問這種規定是合法的嗎?
Q.23. 我的學校有規定教師升等的「配額」,每種職等(如正教授、副教授)限定一定數量,除非有空缺教師才能夠申請升等。這規定導致我一直不能申請升等,請問它們可以這麼做嗎?
Q.24. 我們學校規定升等教授一定要有「一二級主管的行政經驗」,否則沒有提出升等的資格。請問它們可以這樣規定嗎?
Q.25. 我升等的「外審」都通過了,回來到院/校教評會,學校的委員卻硬是表決不讓我通過,也沒有理由。請問它們可以這麼做嗎?
Q.26. 我聽說校長介入了我的外審委員名單,找了他的親信來當外審委員,不讓我通過。我該怎麼辦?
Q.27. 我應徵某個學校科系的專任教師工作,結果三級三審通過後,校長卻突然告訴我,必須要先接受當一年的「專案教師」,之後才能夠轉為專任。請問它們可以這麼做嗎?
Q.28. 我是一位以校務基金聘僱的「專案教師」,一年一聘。請問我是否就沒有任何法令保障?
Q.29. 我的學校招聘我當「專案教師」,但結果為了填補員額,卻向教育部報我是「專任教師」,並幫我辦理「公保」而非「勞保」。請我那我的身分究竟是?我可以要求作為編制內專任教師留任嗎?
Q.30. 我的學校新學期片面修改「專案助理教授」的基本授課時數,從10小時上修到16小時,而且還要求薪資要縮減為只能領「講師級」的薪資。請問它們可以這麼做嗎?
Q.31. 我是在某學校任職的「兼任教師」,學校可以隨便就把我們不續聘嗎?我們有什麼樣的權益?
Q.32. 我的學校因為我參加工會,處處給我難堪,甚至刻意不讓我升等、也不給我應有的獎金,甚至威脅要把我解聘。這樣該怎麼辦?
Q.33. 有沒有參加工會,究竟在勞動權益保障上差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