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7新聞稿】教師節前的亞太師生悲歌:收完學費卻不開課、惡性拒絕勞資協商,私校退場機制全走樣!

    教師節即將來到,但亞太學院師生卻面臨悲歌。連學生原校妥善畢業、教師待學校停辦後辦理資遣退休,都不可得!?

    亞太學院教師代表與高教工會在教師節前夕召開記者會,批評「亞太案」發展至今荒腔走板,主管機關卻毫無作為,形同私校退場機制全走樣!

    亞太學院教師在記者會上,出示相關佐證,揭露學校「收完學費卻不開課」,強逼學生要到其他學校「寄讀」的惡質作為,嚴重違反教育法令的開課義務與原校畢業保障。

    亞太學院現任主任秘書曾景睦,在未經校務會議授權、也不遵循教育法令或校內規章的情況下,片面告知已經完成註冊並且繳交學費的亞太學生說:「學校目前無教學單位也沒有茶陶或文創所,如您提出論文審查申請,亞太是沒能力辦理的…。」「亞太沒辦法讓你們論文審議程序完整,因為沒有教學單位,沒有研究所,學校沒有可讓您們提出論文審查單位…。」

出席教師強烈譴責此種踐踏亞太學生權益的行徑!實際上,亞太學院僅是「停招」,尚未「停辦」。依法,亞太有義務要繼續經營,至少是等到已註冊入學的學生們原校畢業後,才可依程序裁撤相關系所或將學校停辦,絕無主秘口中「學校目前無教學單位也沒有茶陶或文創所」之事實!何況,這幾位亞太學生僅剩論文審查口試,學校要妥適處理絕無困難,豈有學生都已註冊繳費,學校才片面強逼學生至他校寄讀選課,自身堅持不開課不審查論文之理?

    除此之外,高教工會出席代表也指出,工會8月已正式向亞太學院要求針對教職員離退權益進行團體協約協商,但亞太校方卻惡性拒絕協商,地方政府已發文指正,但校方卻依然故我。

    工會所提出之團體協商訴求包括:一、學校停辦生效前對於辦理教師資遣退休應僅採自願性優惠退休資遣,而非強制資遣。二、學校應提供教師資遣慰問金,其數額應比照勞工以該名教師「正常全薪(本薪加上未打折之加給)乘以工作年資」核算。三、教師有基於學校原因而非自願資遣、退休或離職之情事者,學校應償還其任職期間未準用公立同級同類學校教師待遇標準而短給之本薪、加給及獎金差額。四、前兩項應給付之教師優退金與教師待遇,其受償順序應屬最優先清償之債權。綜合而言,目標只是要求「合理離退」,比照勞工資遣費數額,並按學校停辦計畫隨停辦才資遣退休,而拒絕校方目前完全不顧程序的惡性資遣。

    然而,亞太學院於工會邀約之協商會議9月4日當天並未出席,而只以一紙公文回應「質疑工會協商資格」、「要求暫緩協商」,絲毫不顧勞動部及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要求學校「依團體協約法誠信協商」之義務。此種惡性拒絕協商的行徑,工會予以強烈譴責!並呼籲主管機關教育部絕不應為亞太校方此種拒絕協商、惡性強制資遣之「惡性倒閉」行徑背書與核准!

    而今年5月起新入主亞太的董事會,三名董事毫無作為,中信財團介入疑雲重重,主管機關教育部至今也未命其解散,放任師生權益嚴重受損。

    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規定,私立學校董事廢弛職務,至辦學目的無法維持,教育部本可向法院聲請解除董事職務,改派公益董事接管。但面對現行完全放任校務廢弛,連提供註冊學生修課、論文口試畢業的權利皆可落空的董事會,教育部卻始終置之不理?

工會強調,亞太學院「禿鷹財團入主」、「校務惡性廢弛」、「師生慘遭清空」的惡質作為,使亞太師生面臨「最難過的一個教師節」,也成了全國各大專院校的不良示範。工會對此必將監督與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