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快報第366期】反對私校「門神」混充公益董事!教育部推派台首大公益董事,不應容許舊董事陳德華再任!

【工會夥伴十周年感言】

張茂霖/中華科技大學 航電系(通識)講師
「 台灣的私校將大量關閉,一般教職員工無權參與決策,卻可能被失敗的校政管理者當作便宜的犧牲。值此之際,只有參加工會,讓工會協助自己保護權益,也讓工會督促教育部發揮公權力,才有機會挽救學校的沉淪和傷害。」
 
 
張震宇/中央研究院約聘人員
「職場權力不對等,派系及年齡的歧視,個人孤立無援,長久會身心受創。加入工會,善用工會資源,糾集志同道合者,成立分會,才能平衡職場權力關係。 個人經驗,高教工會夥伴有理想,也有策略及行動力,有工會做後盾,才有爭取權益的機會。」
 
 
 
工會今年開始邁入第二個十年了,在過去的十年中,我們已經取得了一些階段性的成果,然而在高教改革的道路上,我們深感仍有許多力有未逮之處,還需仰賴更多受雇者的團結才得以完成。
為了能實現理想的勞動與教育願景,在此也誠摯邀請您與我們一起,加入改善高教環境的行列。
 
改變高教,從加入工會開始:

 

 

本期主題:反對私校「門神」混充公益董事!教育部推派台首大公益董事,不應容許舊董事陳德華再任!

教育部於今年11月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決議台灣首府大學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並核定台首大111學年停止招生及依法全面改組董事會。

依私校退場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專輔學校全面停招後應解除原董事全體職務,並推派「專任教職員」及「學者專家」重新組織董事會,以保障師生權益。

目前教育部已解除原台首大董事職務,並公佈9位新董事名單(https://web.tsu.edu.tw/p/412-1000-4122.php?Lang=zh-tw)。然而,台首大教職員生赫然發現,9位新任公益董事名單中,除僅有校內推舉教職員代表3位,代表性不足外,教育部竟還讓舊有爭議董事再任,形同「新瓶裝舊酒」,無視退場條例要求解除原董事職務的立法意旨!而此一再任之舊有董事,就是過去不斷遭批評為董事會「門神」的前教育部退休政務次長陳德華先生!

此種荒謬的假公益董事,不僅讓台灣首府大學教職員工生大失所望,且教育部此舉無異也落人口實,並造成社會觀感極度不佳,難以期待妥適保障師生權益。 也令人不禁懷疑,背後考量為何?

為捍衛台首大重組董事會之公益性及師生權益,多位台首大教職員主動向本工會陳情,主張教育部應立即撤回陳德華之董事職務,並呼籲陳德華先生主動辭任董事職務,以昭公信。本會對此訴求亦表認同,綜合教職員指證之問題,提出以下具體理由:

一、據台首大教職員指出,前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過去受台首大董事會延攬擔任第七屆董事,與吳清基等任職董事期間4年(107年11月至111年11月),並未善盡監督校務之責。台首大董事會在今年4月未與師生妥適溝通,即無預警惡性申請停招,甚至5月更草率申請停辦,逼使台首大學生得多次集會抗議「惡性退場」,過程皆未見陳德華主持公道。甚至董事會原只願意發給老師們2個月的離職金,遠低於法定標準,陳德華董事竟也未表反對。其立場顯然只顧董事會的利益,而不顧師生的權益。

二、經查,陳德華擔任台首大董事任內,還曾為台首大違法苛扣職員薪資的「晉級不晉薪」政策護航。校方此舉近日已受台南地方法院(111重勞訴字第000006號判決)判定學校違法,要求台首大應償還9位學校職員長期遭苛扣之400萬元薪資。然而,陳德華過往卻在校內會議上一再聲稱學校合法無誤,其監督職責顯然失職,還導致學校敗訴,並不適任。

三、尤其,過去陳德華擔任台灣首府大學第七屆董事期間,明知前董事長應秀鳳的兒女,不宜擔任學校與附屬機構的行政主管,卻放任前董事長的兒子與女兒,分別在學校與蓮潭國際文教會館,擔任高級主管與總經理,雙雙坐領高薪卻無建樹,全校教職員都敢怒不敢言!學校經費遭到不當支用或利益輸送,也未見陳德華積極監督追究。未來若陳德華擔任學校退場階段的董事及清算人,學校資產是否又會不正溢流予特定人士?應追究的舊董事會圖利爭議是否會被輕輕放過?令人不堪設想!

四、陳德華為前教育部退休高官,長期主掌高教業務,更曾擔任政務次長職務,主責我國高教獎補助款分配資源十餘年。其退休卸任後本理當主動「避嫌」,勿至原業務所轄相關單位任職,以維護高教監督與發展之公正性。然陳德華退休後不避諱擔任私校董事職位及多校講座教授,早已為人嚴重詬病,有私校「門神」之嫌,且社會各界皆有反對聲浪,本會亦多次公開批評。

如今教育部重新組織台首大董事會,當然該杜絕類似醜聞人事,兼顧師生感受、社會評價及各界觀感,莫要球員兼裁判,造成退場學校的二度傷害。若教育部讓陳德華換湯不換藥,拉皮後繼續擔任董事職務,可謂人之不廉而至於悖禮犯義,台首大教職員表示將持續抗議到底,高教工會也將號召全國大專教職員,一併持續監督與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