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臺體大分部成立!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數十名教師們,歷經了長達半年以上的籌備,於本週三(9/2)正式成立了「高教工會臺體大分部」!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位於台中,前身為「臺灣省立體育專科學校」,創校迄今已59年,培養出了大量的體育人才。

 

過去一年來,臺體大校內多位老師們認為,臺體大過往長期因缺乏工會組織,於教職員工作權益、及整體校園民主各面向上,仍有相當改進空間。故集體加入高教工會,期盼凝聚教職員意見,逐步採取措施,改善校內相關措施與法規,長期改善體育教育環境。

 

與會成員推選並決議,由陳維智老師(休閒運動學系教授)擔任分部召集人,周桂名老師(技擊運動學系教授)、蔡明昌老師(休閒運動學系副教授)擔任副召集人。

 

高教工會及臺體大分部的成員們,將為打造更為民主、平權、合理的工作環境,進行持續的努力,歡迎大家一同支持、加入工會!

【大學快報第259期】清流為什麼被打壓?大學中的卑鄙與高尚(下)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原文與照片轉載自2020-08-19 「獨立評論

上篇請見:〈門神領雙薪,基層如草芥:大學中的卑鄙與高尚(上)〉

 

周平 / 台灣高教工會副理事長,南華大學應用社會系副教授

 

上文提到,沒有監督機制、大家默不吭聲,造就了卑鄙成為卑鄙者的通行證。但是這並不表示,本校校園內沒有高尚者。以下,容我描繪一位令我敬重的本校教師,以說明本校並非完全無人吭聲,他不但充滿教學熱誠、廣受學生好評,也經常在校內公開場域挺身而出、直言無諱。

 

然而,這樣一位高尚者的高尚義行,也將為自己帶來厄運。因為卑鄙者勢必會使用各種卑劣的手段來排除或孤立阻擾其卑鄙行徑的少數人。

 

這位老師有20年以上的大學任教資歷,在本校服務長達18年。他在擔任通識中心主任期間,曾帶領榮獲教育部的中程綱要計畫,執行成果豐碩、遠近馳名。除了擔任通識中心主任外,他也在新校長任內擔任過學務長。最可貴的是,在他多如牛毛的業務中,價值觀始終堅定不搖,當學校的政策與學生的權益相牴觸時,總會毫不遲疑地以學生權益為優先,挑戰校長或其他一級主管的權威。

 

與我相仿,他看不慣學校的績效主義和虛偽造假歪風,憤而辭卸學務長職務。離開行政職後,仍不忘初衷,繼續為爭取教師和學生權益而屢屢對校長提出就事論事的諍言。這些年來,他更勇於針砭時弊、對高教亂象直言無諱,直指台灣高教的結構性弊端。當然,在校內,他也毫無畏懼地揭露校方會議中的惡法。

 

此外,為了堅持知識分子絕對的學術自由和自主性,他於6年前公開宣示,以「公民不服從」的方式面對充滿行政壓迫的集點式教師評鑑制度。在連續5年堅持不合作之後,他被學校強行扣除三分之一的年終獎金。而今年,他非常有可能將因連續6年教師評鑑不及格面臨不續聘的命運。即便如此,在學生心目中,他依舊是個溫暖且有風骨的好老師。只是,這樣堅持不與惡劣風氣同流合污的人,卻因此受到職場中的挾怨報復。

 

推翻一切正當民主程序,只因為「我不喜歡你」

 

由於這位老師長年來執行大型計劃的成就彪炳,獲得通識中心全體同仁一致同意,提名他代表本校競逐教育部第9屆傑出通識教師獎。經過通識中心教評會議通過推薦參加遴選後,隨即邀請校內專家成立遴選小組,也順利通過此議案。

 

於是,這位老師準備了各項相關資料,包括各種得獎證明、教學反應調查、教學意見、各類貢獻著作等。經過一週的熬夜準備,終於把所有的備審資料完成,並準時送往校長室,等待蓋學校官章和申請學校校長的推薦公函。按理,這本只是一個形式化的流程,過去本校曾有3位教師獲得傑出通識教師殊榮,也都依此流程通過。然而,此次的申請案卻在校長室積壓了5天,也就是教育部申請截止的最後一天。

 

這位老師從側面得知,本校校長根本沒有準備要把他的申請資料送教育部,不但如此,也完全沒有告知當事人他不願意推薦蓋印的意圖和理由。既沒有駁回,也沒有任何知會之意,任其積壓到過期為止,藉機報復的意圖昭然若揭。

 

另一方面,校長緊急召來一批一級主管,專門針對該老師的申請書進行「雞蛋裡挑骨頭」的挑剔之舉,試圖以會議共識掩飾內心深處的偏見。問題是,從學生意見、教學評量乃至論文發表,這群主管完全找不出該申請案的缺陷。於是,他們選擇了最惡劣的作法:即使找不到瑕疵、沒有駁回的理由,也要耍賴,硬是擱置不理。

 

就在申請截止日當天,這件事被公開了。在許多校內外老師和學生的關注和建議下,這位老師決定把申請書內容再印製一份,不經校長推薦,而用個人名義寄送到傑出通識教師申請收件辦公室。事實上,在教育部的申請流程規定中,本就要求必須有各項嚴謹的推選章程與會議紀錄,對此本校通識中心也循規蹈矩地設置章程,並邀請數位校內外專家成立專案推選小組,通過正式選評會議決議通過。換言之,無論依慣例或規範本身,這件申請案合法、合情、合理。

 

但是,當所有文件送達校長室待校長用印時,校長卻推翻前述審查流程,堅持不用印也不寄送教育部。這不但是本校的醜聞,更透露了各大學校長行政權力過度擴張的現象,其決策權力竟可以凌駕於大學教授治校的精神或委員會合議制的民主程序!

 

申請書寄出後,經過一段時日,教育部計畫辦公室寄了電子郵件給本校通識中心助理,也是申請書上的聯絡人,要求本校於期限內回函,說明「補件」或「不推薦」的原因,並要求負責人簽名具結。但是,學校從校長到各級主管無人敢簽名具結此案,最後把重責大任推卸給通識中心的小助理,讓她一人勾選「不推薦」。主管們卸責龜縮至此,荒唐之至。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個流程一定會出問題的。

 

果不其然,過了超過兩個月,計畫辦公室才寄了一封電子郵件告知這位老師,他的申請書已以「缺學校推薦公函而不受理」結案。這位重視公共權益的老師回信給計畫主持人,請計畫辦公室修改申請規章,以免未來各校的申請人一再淪為校長行政權力擴張下的犧牲者。事實上,當本校這位老師被行政霸凌一事公諸於社群網站時,立刻引起另一校老師的共鳴,她同樣在今年被該校校長的行政獨裁而斷送申請的機會。看來,教育部計畫辦公室似乎也有成為共犯之嫌。

 

正義之聲,能不能挽救高教清流?

 

高教沉淪案例極多,本文以作者多年的近身觀察,深覺大學中卑鄙者的卑鄙行徑令人痛心疾首,也對大學中高尚者因堅守高尚而備受霸凌打壓的情形深感同情與不捨。本文期待,這樣露骨地揭露,能激發出一股公民社會的監督力量,杜絕如本校這樣學官兩棲雙薪教授的行徑,讓學術中的清流不被惡人打壓,真正成為台灣高教的中流砥柱。也希望本校這位老師能討回公道,迎回他應有的權益和尊嚴。此外,他為了抵制扭曲的教師評鑑制度而連續6年不及格,是否會面臨本校以「依法行事為名,行剷除異己之實」而落得不續聘的厄運呢?讓我們拭目以待。

 

對了,文中所提的這位老師是誰呢?他就是我最敬佩的摯友,謝青龍教授。

 

【大學快報第258期】門神領雙薪,基層如草芥:大學中的卑鄙與高尚(上)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原文與照片轉載自2020-08-19 「獨立評論

 

周平 / 台灣高教工會副理事長,南華大學應用社會系副教授

 

過去20多年來的台灣高等教育改革,衍生出許多向下沉淪到令人髮指的亂象,筆者曾針對諸多主題多次為文予以針砭,此不贅述。

 

簡單而言,20多年來的台灣高等教育奉行新管理主義和新自由主義,為大學佈建了鋪天蓋地的績效指標和商品化價值系統。當這些系統性的力量鑲嵌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時,不但沒有讓傳統華人文化中的一些惡習消失,反而讓它們藉機攀附且增強力道,並衍生出以學閥為核心盤根錯節的權力和利益網絡。

 

當高等教育被諸多競爭型獎補助、內外部評鑑和市場化原則所挾持時,一方面使得大學必須服膺於量化的關鍵績效指標,遮蔽了大學存在的終極目標和意義探問;另一方面,許多大學為了搶資源、拚績效而不擇手段,運用傳統文化中的虛與委蛇、陽奉陰違、論資排輩、攀緣結黨、諂上傲下、羅致構陷等行事邏輯,遊走於法律和學術倫理邊際,做出無數敗壞學風的惡行劣跡。

 

對於上述惡行劣跡,本文試圖以親見親聞的第一手觀察來舉其一隅,為這場高教集體沉淪的爛戲做一側記。筆者將以自己所服務的學校為例,來描繪一幕令人歎為觀止、驚愕不已的大學頹廢場景。

 

在沒有進入具體敘事情節之前,容我嘗試用一段詩人北島的詩句來傳神地映照我所看到的大學場景。那就是:「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當卑鄙者以卑鄙的手段在大學中招搖撞騙、吃香喝辣時,那些不願同流合汙、堅持「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少數高尚者,將面臨各種制度性的打壓和醜陋人性的霸凌,而落入困乏的窘境。

 

學官兩棲、門神當道的後段私立大學

 

在教育部主導的競爭型獎補助和各類高教評鑑的結構性壓迫下,許多私立大學為了搶到資源(如教學卓越計畫、高教深耕計畫等)和通過評鑑(如系所評鑑或校務評鑑等)而鑽營旁門左道。其中之最,就是高薪禮聘有影響力的退休政務官或資深學閥,到私校擔任門神的角色。藉此,私立大學得以靠這些「門神」搶得高額的獎補助款,並在各類評鑑中一一過關斬將。

 

在這方面,本校不但不落人後,甚至變本加厲,除了邀請前教育部次長來本校擔任校長外,還陸陸續續聘入多位政務官和前公私立大學校長,到本校擔任一級主管。有人戲稱,本校等於是退休政務官、大學校長和二春教授的大本營,真是「實至名歸」啊!

 

這樣的門神陣容,真可謂「軍容壯盛、固若金湯、無堅不摧」。無怪乎,本校這些年來,年年穩拿教學卓越計畫、深耕計畫和其他大大小小的補助、獎項。這群堅強門神團隊所構成的霸權集團(hegemonic bloc),讓本校一直維持評鑑全數通過的戰績。其中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本校校長在身兼中華工程學會(IEET)理事長期間,毫不避嫌地要求本校許多系所接受該機構的評鑑認證。似乎,在他的字典中不存在「利益迴避」這回事。

 

對於這些年來,雙薪門神所帶來的「功業彪炳和優良事蹟」,本校毫不吝惜地在本校各大建築物的牆面大肆渲染。歡迎讀者諸君前來聆賞,無論您到校園任何角落,您的目光都不可能不被這些口號標語所佔據。

 

「有大神有保庇」的高等教育

 

本校不僅門神充斥,這些學閥們大多還隨身攜帶大量的親信團隊,進入本校各個行政單位甚至教學單位擔任主管或教授職務。對此,本校前人事主任曾親口對我抱怨,這些所謂「親信的親信」,也就是「空降部隊」,靠著關係優勢而直接安插至各單位,不但不公平,更大大地打亂了本校原本建立的公平晉升制度。更何況,靠關係而進入各機構的外來職員和教授沒有經過競爭機制篩選,多半專業性不足,容易造成外行領導內行的亂象,也大大地打擊了許多資深教職員工的士氣。

 

諷刺的是,初到校時,本校校長曾經在我面前慷慨激昂地痛斥前任校長大量使用自己學生、親信。當年的義正詞嚴,對比於今日,其言行不一致的程度真是令人傻眼。

 

此外,本校校長還曾質疑前任校長利用仲介招收國際生一事不當,但如今,為了衝高國際招生的KPI、爭取教育部更多的獎補助,他直接招募風評不佳的某大學前任校長到本校擔任副校長兼國際長,毫不掩飾地大量運用「非典型手法」廣招國際生,不擇手段大量接收學生簽證有弊的大群外國學生入本校就讀。這些國際生如何可能在國語和英語普遍不合格的情況下,完成課程或論文,而不違法作弊或抄襲?不免啟人疑竇。

 

曾經的義正詞嚴和如今的投機取巧,實在令人不勝唏噓。令人不解的是,在國際招生弊端叢生、層出不窮的這些年來,教育部為何對本校的弊端視而不見、不發一語呢?只能說,有教育部前長官們擔任大學門神,真的很「保庇」。

 

本校校長和其親信所構成的團隊不但爭取到大量的獎補助款和通過各類評鑑,在行政業務上,也常常可以透過過去在教育部中的部屬來打通關節,比別的學校有更大的空間來喬事情。筆者在擔任國際長時,就曾親見本校校長親自打電話給教育部的前屬下,命他加快速度完成一項本校急於申請的業務。當時筆者對此濫用昔日官威對前屬下頤指氣使的行徑深惡痛絕,當下就決定一定要擺脫我一直以來深惡痛絕的官僚歪風。

 

大量安插親信或「親信的親信」,嚴重地傷害了行政單位的升遷倫理和教學單位維持師資品質的機制。諷刺的是,本校依然處心積慮地砸大錢,對外經營本校各方面皆向上提升的形象,甚至還透過特殊管道,獲得有力人士協助奪得「國家品質獎」。蔡英文總統在親自頒獎給本校校長時,恐怕也無從得見那光鮮亮麗的華服內部,盡是酸腐的棉絮吧!

 

累死基層的競爭型計畫

 

私立大學聘請門神,在這個靠關係走後門的教育場域中,是有效的。從各類廣告文宣和校園中的口號標語中不難得知,本校獲得許多教學卓越計畫、深耕計畫和其他類型獎補助。對校長和一級主管而言,這是值得炫耀的業績,然而對基層行政人員和教師而言,這卻是個災難。

 

怎麼說呢?為了爭取到資源,在提計畫時,本校高層就壓迫各基層單位主管和助理,負責編織大量不切實際的美麗辭藻,並對各計畫項目訂定出難以落實的關鍵績效指標。

 

在獲得計畫後,這些當初「打腫臉衝胖子」的浮誇指標,造就了各行政和教學單位的過動現象。為了執行多如牛毛的計畫和核銷龐大的經費,原本寧靜的校園突然變得熱鬧非凡、師生疲於奔命。每個單位都殫精竭慮、挖空心思地在規劃活動、邀校外人士演講、動員學生犧牲正課、增加活動出席率,甚至虛構佐證資料。

 

這樣的過動,嚴重干擾正常教學和行政單位的基本業務。基層工作人員一方面要兼顧本務,還要額外(或優先)執行沒完沒了、如無底洞般的計畫成果報告。不少工作人員要不是積勞成疾,就是經不起摧殘而紛紛離職求去。

 

說到本校勞動條件惡劣的基層職員,我不免要提提一個殘酷的校內階級兩極化現象。為爭取搶教育部獎補助而大量聘請的門神由於薪資高,耗去不少人事成本,板塊擠壓下,學校毫不遲疑地選擇拿最弱勢者開刀。校內行政與教學單位的基層職員,大多是專案、約聘等非典型雇用,但他們儘管為工作憂心勞神、做牛做馬,但不僅薪資極低,更沒有勞動穩定性,隨時都可能面臨被解雇的風險。許多人為了保住飯碗,對於不合理的血汗勞動敢怒不敢言,再不就是迅速離職,造成基層人事極嚴重的高流動性。對比於高層主管,底層的惡劣勞動條件和尊嚴,讓我們看到校園內貧富差距遠大於社會平均值的亂象。

 

不僅勞動條件惡劣,基層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也顯著惡化。這7年來,不但筆者本人在擔任一級主管任內病情惡化至成為重大傷病患者,筆者的摯友也因5年內換了5個主管職,最後罹患癌症,1年半後往生。連本校加保團體保險的保險公司,都因不堪大量理賠負擔而與本校解約。

 

走筆至此,筆者猛然想起大約7年前,筆者曾在一場宴席中與一位雲林科技大學教授同桌。他提醒我,即將到本校擔任校長的教育部次長曾經是雲科大校長,在擔任校長期間的績效主義作為,造成許多人身體出狀況。當時我對這番提醒不以為意,如今想來,不禁冷汗直流。

 

卑鄙者如何暢行無阻?

 

在親信團隊從上到下的強力行政監督之下,本校教學單位完全失去了學術專業和教學的自主性。整個校園的最高目標,不是研究、教學和學習,而是各項計畫的執行率和達成率(包括參與人數、活動次數和成長率等)。在主管的威逼利誘之下,許多基層執行者不得不鋌而走險,要不「擴大解釋」負責項目的執行成效,再不就是集體共謀製造假簽名和假單據,權充計畫相關成果。

 

上下交相賊的行為,實質上當然是來自主管的縱容或主使,但一旦受到造假的質疑,他們肯定會裝無辜,把造假的責任歸咎於基層人員。筆者曾經親自在校長室對於執行成果資料造假一事提出質疑,在座的校長和副校長們完全發揮「不沾鍋」功力,一臉無辜地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再一本正經地宣示自己反對造假。這種虛偽的大言不慚,筆者也真是大開眼界了。

 

私立大學搶資源和搶學生的生存之戰,造就了許多卑鄙者靠卑鄙的手段招搖撞騙。而這些卑鄙的手段,堅持高尚的知識分子是嗤之以鼻、深惡痛絕的。但在各種制度性獎懲機制的全控監視下,大學教師不是同流合污,就是默不吭聲,相較之下,始終如一的高尚者如鳳毛麟角般屈指可數

 

除了本校校長之外,筆者也有機會近距離觀察一些雙薪教授的惡行劣跡,以下就略舉二、三事以為佐證。

 

本校校長所晉用的許多雙薪教授中,有多位曾擔任過教育部或其他部會的主任秘書、司長或副署長。校長善用他們來扮黑臉,以維持自己的清高。為了維持雙手的潔淨,校長非常喜歡重用一些品德操守(包括私德和學術倫理)可議之人,或許是因為他們有瑕疵在身,會用加倍努力弄髒自己的雙手,來報答校長的「知遇」之恩。

 

其中有兩位前教育部官員,被延聘到本校擔任副校長和處長職務。其中一位負責招生業務的主管,曾多次在公開場合和辦公室內發飆痛罵屬下和教師,該招生單位的職員流動性因此高得驚人。不但如此,他與教學單位的互動關係也極不融洽,許多教師都因為招生中心主管的跋扈而憤怒不已。對此,我多次向本校校長忠告此人之不適任,校長也同意並曾承諾要將他換下來,然而,幾年下來,這位處長依舊我行所素,繼續秀大學中難得一見的下限。

 

這位主管不但會逼迫校內老師配合招生業務,在校外也經常利用自己曾在教育部任官的餘威,強求許多高中校長幫本校老師安排入班宣導。這不但干擾高中正常教學,對本校招生根本就是反效果。

 

不但如此,本校還動用大量經費交託給招生中心,用各種手段對各類媒體和高中進行置入性行銷、送獎品、辦餐會等。這些行不由徑的招生旁門左道,並沒有發揮大多實質效益,卻引來許多系所主管和老師的反彈,甚至有系主任受不了為了招生被迫與高中校長吃飯、交際,憤而請辭。關於招生的各種亂象,筆者曾以三篇「後段私大招生亂象側記」為文做了詳細論述,此不贅述。

 

另一位在本校擔任副校長的前教育部官員,公開宣稱「這年頭沒有人在談教育理念」,對他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大張旗鼓地執行量化的關鍵績效指標,作為大學基本面的研究、教學和學習則只能是量化指標的附屬品。

 

由於他的經營策略就是抓緊量化指標、不問價值預設是否合理,因此造成許多執行者產生「不知為何而戰」的困惑。但這位只在乎成效的主管卻運用高壓的手段逼迫各單位,不管怎樣帳面上的績效數字一定要達標。結果是,本校所產出的結案報告書,有多少是真實的,非常令人懷疑。即便我們對數據的真實性存而不論,若該項目實質上不但無益於教學,反而有害正常教學,達成率百分之百又有何意義?

 

本校校長除了喜歡找政府退休官員到本校擔任主管外,也廣邀各大學甚至高中退休校長到本校擔任門神,利用他們的人脈和資源,冀圖為本校帶來「好處」。以許多本校老師看在眼裡,雖然知道這些人做了許多不合法和不專業的事情,卻只得睜一眼閉一眼地包容。換言之,許多大學教授的格調已經低到只要學校能生存,即便眼前發生違法或有悖倫理情事,也可以視而不見。

 

當然也因為大學教師的默不吭聲和包庇縱容,我們也看到這些人越來越得寸進尺、膽大妄為。換言之,在缺乏監督機制又人人自危的情況下,許多一級主管有恃無恐,在績效、金錢、人事、情慾(是的,我沒寫錯)等方面也漸漸產生失序脫軌、違法亂紀之情事。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為什麼他們可以膽大妄為而通行無阻呢?其中一個主要的關鍵因素就是,大家噤若寒蟬、默不吭聲。

 

 

【大學快報第257期】捍衛學術研究加給的提醒

各位任職於大專校院的老師們好:

 

高教工會的會員,目前散佈在全台一百多所學校間,已有超過兩千名會員,我們持續在關心各大專校院教師的工作權益。

 

在工會及相關教育團體的積極倡議下,2015年立法院擬定之《教師待遇條例》,已初步捍衛了大學的學術研究加給,不分公私立都不能夠容學校片面刪減。國立學校要按照政府公告標準發放,私立學校若要變動也要經個別教師同意。

 

歷來公校待遇通常不至於出現問題,但少數私校將經營成本轉嫁給基層教師,試圖強逼減薪爭議時有所聞。

 

所以,《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對此已明確規定:「私立學校教師之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各校準用前三條規定訂定,並應將所定支給數額納入教師聘約;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教師加入工會者,得授權由工會代表協議。

 

若有違反,依照該法第23條,「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固然確保權益的法律規定初步有了。然而,爭議並未至此終結。

 

至今仍有極少數的學校,試圖利用大專教師單純、不熟悉權益法規,強逼刪減其學術研究加給。

 

近日高教工會即接獲兩間學校的工會會員指出,學校無預警發出「減薪要求」,並以各種手法遂行「強逼同意」。

 

其中一間位於北部的私校,是藉由要教師回覆續聘聘約時,在回條上藏入教師沒注意到的細節,寫著「保障底薪,其餘項目依照研究及服務績效給薪」,請老師盡速簽署回執。

 

學校此舉是試圖藉著教師不熟悉其回條意涵,讓老師不知不覺中同意:只「保障底薪(本薪)」,但「其餘項目(學術研究加給或職務加給)依照研究及服務績效給薪」。也就是說,同意可以由學校來自由制訂績效標準,來決定刪減學術研究加給。

 

另一間位於中部的私校,則是在聘書都已經發放並教師回執後,又片面要老師簽下「學術研究加給打四折」的同意書。校方指揮各級主管威逼教師,揚言:三天內就要簽妥,如果不簽,到時候老師們只拿得到「本薪」,學術研究加給將一毛都沒有!?

 

這完全是利用一般教師不瞭解自身的學術研究加給已經受法律保障。只要不同意「減薪」,依法就是不可以減。如果違法刪減,學校不但要被開罰,而且對違法欠薪個別董事都還有連帶責任!

 

所幸,在高教工會的協助下,絕大多數的教師會員都沒有輕率簽署這樣的應聘書;因錯誤認知而簽署的會員,也已向學校人事室索回、或寄發存證信函聲明不同意。

 

為了制度化解決此類爭議,高教工會目前草擬了一份按照《教師待遇條例》的應聘書(如附件),供遭遇類似狀況的教師們可以使用。

工會版應聘書內容為向學校正式回覆表達:「本人同意應聘,但不同意刪減學術研究加給數額」,我們建議老師們簽妥後拍照與影印備分,以掛號信件寄送給學校人事室(避免親自遞交遭到刁難),保留掛號編號,確認應聘書送達。

 

若學校日後仍未正常發給完整薪資,我們可代表工會會員提起勞資爭議調解或向教育部進行檢舉,按照過去亞太學院的經驗,只要教師沒有自行簽下同意減薪(或「只發底薪」)的應聘書,最後完整的薪給都仍能領得,教師毋須擔心。

 

我們也呼籲學校中的教職員們及早加入工會,組成工會分部,才能避免爭議。

 

若您已加入高教工會,歡迎將此訊息提供給學校同仁參考。加入工會不但有正式管道可以保障個人法定權益,而且若一校教師有過半教師(或職員)加入同一工會,則依照我國《團體協約法》規定,工會還可代表會員和校方強制協商團體協約,能從根本避免再有類似的爭議發生。

 

教師薪資是保障教育品質的根本,政府應當全面制止惡意刪減的學校,以維護高等教育的正常環境!而團結的工會力量,將努力來促成這樣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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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書 連結下載

 

應聘書

 

本人同意接受應聘為XXXX大學專任教師,自民國109 年8月1日起繼續續聘。本人之本薪應依《教師待遇條例》第7條、第8條敘定;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應依《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規定:「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教師加入工會者,得授權由工會代表協議。」及教育部108年10月17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148919號函辦理。本人並不同意職務加給與學術研究加給數額刪減,學校仍應於發薪日(每月x日)依《教師待遇條例》第6條按月給付完整薪給。學校如有財務困難,應由董事會承擔財務勸募責任,或得提出更優惠之優退計畫以減輕人事成本,或與教師個別協議支付法定利息並約定還款期限借用薪資,但不得刪減學術研究加給數額。

 

此致

 

XXXX大學

 

應聘人: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捍衛學術研究加給的提醒

各位任職於大專校院的老師們好:

 

高教工會的會員,目前散佈在全台一百多所學校間,已有超過兩千名會員,我們持續在關心各大專校院教師的工作權益。

 

在工會及相關教育團體的積極倡議下,2015年立法院擬定之《教師待遇條例》,已初步捍衛了大學的學術研究加給,不分公私立都不能夠容學校片面刪減。國立學校要按照政府公告標準發放,私立學校若要變動也要經個別教師同意。

 

歷來公校待遇通常不至於出現問題,但少數私校將經營成本轉嫁給基層教師,試圖強逼減薪爭議時有所聞。

 

所以,《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對此已明確規定:「私立學校教師之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各校準用前三條規定訂定,並應將所定支給數額納入教師聘約;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教師加入工會者,得授權由工會代表協議。

 

若有違反,依照該法第23條,「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固然確保權益的法律規定初步有了。然而,爭議並未至此終結。

 

至今仍有極少數的學校,試圖利用大專教師單純、不熟悉權益法規,強逼刪減其學術研究加給。

 

近日高教工會即接獲兩間學校的工會會員指出,學校無預警發出「減薪要求」,並以各種手法遂行「強逼同意」。

 

其中一間位於北部的私校,是藉由要教師回覆續聘聘約時,在回條上藏入教師沒注意到的細節,寫著「保障底薪,其餘項目依照研究及服務績效給薪」,請老師盡速簽署回執。

 

學校此舉是試圖藉著教師不熟悉其回條意涵,讓老師不知不覺中同意:只「保障底薪(本薪)」,但「其餘項目(學術研究加給或職務加給)依照研究及服務績效給薪」。也就是說,同意可以由學校來自由制訂績效標準,來決定刪減學術研究加給。

 

另一間位於中部的私校,則是在聘書都已經發放並教師回執後,又片面要老師簽下「學術研究加給打四折」的同意書。校方指揮各級主管威逼教師,揚言:三天內就要簽妥,如果不簽,到時候老師們只拿得到「本薪」,學術研究加給將一毛都沒有!?

 

這完全是利用一般教師不瞭解自身的學術研究加給已經受法律保障。只要不同意「減薪」,依法就是不可以減。如果違法刪減,學校不但要被開罰,而且對違法欠薪個別董事都還有連帶責任!

 

所幸,在高教工會的協助下,絕大多數的教師會員都沒有輕率簽署這樣的應聘書;因錯誤認知而簽署的會員,也已向學校人事室索回、或寄發存證信函聲明不同意。

 

為了制度化解決此類爭議,高教工會目前草擬了一份按照《教師待遇條例》的應聘書(如附件),供遭遇類似狀況的教師們可以使用。

工會版應聘書內容為向學校正式回覆表達:「本人同意應聘,但不同意刪減學術研究加給數額」,我們建議老師們簽妥後拍照與影印備分,以掛號信件寄送給學校人事室(避免親自遞交遭到刁難),保留掛號編號,確認應聘書送達。

 

若學校日後仍未正常發給完整薪資,我們可代表工會會員提起勞資爭議調解或向教育部進行檢舉,按照過去亞太學院的經驗,只要教師沒有自行簽下同意減薪(或「只發底薪」)的應聘書,最後完整的薪給都仍能領得,教師毋須擔心。

 

我們也呼籲學校中的教職員們及早加入工會,組成工會分部,才能避免爭議。

 

若您已加入高教工會,歡迎將此訊息提供給學校同仁參考。加入工會不但有正式管道可以保障個人法定權益,而且若一校教師有過半教師(或職員)加入同一工會,則依照我國《團體協約法》規定,工會還可代表會員和校方強制協商團體協約,能從根本避免再有類似的爭議發生。

 

教師薪資是保障教育品質的根本,政府應當全面制止惡意刪減的學校,以維護高等教育的正常環境!而團結的工會力量,將努力來促成這樣的實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聘書 連結下載

 

應聘書

 

本人同意接受應聘為XXXX大學專任教師,自民國109 年8月1日起繼續續聘。本人之本薪應依《教師待遇條例》第7條、第8條敘定;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應依《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規定:「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教師加入工會者,得授權由工會代表協議。」及教育部108年10月17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148919號函辦理。本人並不同意職務加給與學術研究加給數額刪減,學校仍應於發薪日(每月x日)依《教師待遇條例》第6條按月給付完整薪給。學校如有財務困難,應由董事會承擔財務勸募責任,或得提出更優惠之優退計畫以減輕人事成本,或與教師個別協議支付法定利息並約定還款期限借用薪資,但不得刪減學術研究加給數額。

 

此致

 

XXXX大學

 

應聘人: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0728記者會照片

【大學快報第256期】沒有學生該擔心,選填學校念一半倒閉!

109學年度大學與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選填志願即將於今日(7月28日)結束。然而,四技二專統測報名人數,今年相較去年銳減15555人,減少14%;指考報名人數也減少5366名,導致許多大專校院招生狀況遭遇衝擊。許多學生家長比起往年更擔憂:選填的學校科系,會不會念到一半就倒閉?

 

四技二專統測、大學學測、大學指考近三年報考人數

 

107學年度

108學年度

109學年度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116138

110690

95135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

136465

138387

133438

大學入學指定科目考試

50742

49119

43753

資料來源: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教育部統計處

 

  高教工會28日召開記者會,公開向政府與大學喊話:「沒有學生該擔心,選填學校念一半倒閉!」

 

  工會強調:大學要招生,就有責任辦到學生畢業為止。何況我國大專校院招生是由政府所核准,政府應確保學校不會「中途倒閉」,否則不該核准招生。對於經營困難學校,政府可用退場基金借貸或直接接管,以維持教育品質,待既有學生畢業才容許停辦。如此廣大學生才能安心選填志願,註冊後能就學至原校畢業,不再發生「念到一半才發現學校倒了」、被強迫轉學失學的悲歌。

 

  記者會上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教師代表、稻江管理學院學生代表現身說法,強調政府確保學生原校畢業權利的重要性。亞太學院教師代表黃惠芝指出,過去正因為政府未積極介入退場問題,一再產生學校董事會因為「繼續辦會虧本」、「把學校趕快辦倒反而可以轉型獲利」,導致學生屢屢被逼迫轉系轉學,甚至因此背負巨額學貸卻未畢業,學生受教權益嚴重受損的狀況比比皆是。政府該從中習得教訓,而非讓各校比照做惡性退場。

 

  稻江學院動遊系的在學學生楊焜麟表示:「學校的招生是教育部核准的,而受教權是學生的權利,這本是一件很單純的事情,既然學校敢招收學生,那就要讓他讀完,不要讓事情演變成需要抗議才能收尾。」、「我相信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人生未來在選完學校就讀時,要提前考慮這間學校是否能讓他安穩地讀完四年,或是讀了幾年就要尋找下一間學校?」(發言稿如附件)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的周平教授也出席分析指出,在選填志願上較缺乏選擇的學生,通常家庭背景、經濟背景也較為弱勢,更需要政府保障權益,沒辦法推給要「學生自己慎選」。而且,各地大專校院正常經營也有助縮小城鄉差距,與其讓學生被當「人球」遭強迫轉學失學,學校董事會圖謀不正當的「退場財」,政府應當是接管違規學校,杜絕歪風;同時防杜師資條件改惡(例如:資遣專任師資,用不合格師資取代)和惡化生師比(大班化或併班上課)。

 

  工會盤點過去的案例指出,過往部分將退場大專為謀取利益,犧牲學生受教權至少有三種情況:

 

  其一是「未待在校生畢業,就無預警宣布將停辦」,如永達、亞太案例。2014年7月底永達無預警申請停辦,當時教育部立刻核准,在8月1日就生效,導致學生們「看電視才知道自己學校倒了」!爾後學生被強制轉學,但有超過三分之一未順利畢業。2017年亞太學院在怡盛保全集團入主董事會後,也主動停招科系並逼迫學生轉系轉學,甚至導致學生背負鉅額學貸輟學,完全無視其入學後之原校畢業權利。

 

  其二是「因班級註冊人數少,新生報到時卻要求其轉學」,如台灣觀光學院案例,106學年度原本招生錄取日間部、進修部、五專部共163名新生,結果除了廚藝系35人外,因「日間部註冊率僅4成」,其他128名已錄取的新生於入學時卻「被要求轉學」。

 

  其三是「惡意不維持教育環境與師資,強逼學生轉學」,如稻江管理學院案例,先是於今年5月無預警宣布停辦、私自停招,並同時刻意移除學生專業教室的器材;爾後停辦遭教育部駁回,卻還是主動逼退教師,試圖以師資不足與環境惡化來逼退學生。這些犧牲弱勢學生的惡性退場狀況,若未制止未來恐將越演越烈。

 

  高教工會提出三項訴求:

 

  一、政府應公開保證,所有經合法管道招生入學的學生都有權於原校畢業,修業年限未屆滿前學校僅可停招新生、但不得停辦學校,且應維持正常教學品質與師資。依照我國《私立學校法》,私立學校之設立、招生、停招、停辦,皆須主管機關(教育部)之核准始有效力。政府公開宣示「確保既有學生原校畢業」,學校如欲退場要依照「先停招,待學生畢業,才可停辦」的原則,且應維持正常教學品質和師資,如此不但才合乎學生權利,也可杜絕諸多禿鷹集團介入私校退場,為求轉型改辦發財不惜犧牲既有師生的荒謬劇碼。

 

  二、《私校退場條例》草案應確保全體學生原校畢業權利,由政府以退場基金接管待退學校維護教育品質,並應列為優先法案通過。近來教育部再次修正其《私校退場條例》(目前全名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強化了若學校專案輔導未通過達三年,將被政府強制停招、一年後停辦,並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改派公益董事,停辦後立刻解散並將校產回歸地方政府或退場基金。此草案介入程度較過去積極,可惜一來限縮適用要件須「專案輔導未通過達三年」(換言之,學校若未達三年主動申請停辦,仍可躲避),且仍未確保全數學生之原校畢業權利(目前僅確保大三、大四學生,但排除大一、大二學生),仍有得改進之處。但目前行政院與立法院似乎並未有積極審理之態勢,彷彿又將如同過往「有表面提案,不積極審理」的做法,顯然應當改列為優先法案,修正後盡速施行。

 

  三、修改〈私立學校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實施辦法〉為強制保險,且將「保險給付基準表」之給付涵蓋「註冊後至正常修業年限屆滿」的全額學雜費現行私立學校法第39條第2項規定:「私立學校得依前項核定之招生總額,為學生之利益,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其履約保證保險之保險契約、保險範圍、保險金額、保險費率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然教育部依此訂定之〈私立學校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實施辦法〉卻未積極保障學生權益,不但容許私立學校自行決定是否投保,且將保險之保險期間限縮在學生繳交學費後「該學期內」發生停辦或解散,導致所有學期結束時無預警宣告停辦之情況仍未獲保障,毫無實際意義。要確保學生權益,應當修改〈私立學校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實施辦法〉為強制保險(或列為教學品質查核之基本要求),且將「保險給付基準表」之給付涵蓋「註冊後至正常修業年限屆滿」的全額學雜費,始有保障效果。

 

  未來每年仍有20萬名以上的大專校院新生入學,不論就讀的是一般大學或技專校院,不論就讀的學校是所謂「頂尖大學」或「後段學校」,每個人都有權利依法受到政府保障其受教權利,而不該要擔憂自己選填的學校是否會念到一半倒閉!確保學生及家長有這樣最基本的安心權利,是政府與各大專校院的責任,也是你我將堅持到底的原則!

 

附件:

  1. ?稻江學院動遊系學生楊焜麟發言稿:我們的後續與期望
0728記者會照片

【新聞稿】沒有學生該擔心,選填學校念一半倒閉!

109學年度大學與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選填志願即將於今日(7月28日)結束。然而,四技二專統測報名人數,今年相較去年銳減15555人,減少14%;指考報名人數也減少5366名,導致許多大專校院招生狀況遭遇衝擊。許多學生家長比起往年更擔憂:選填的學校科系,會不會念到一半就倒閉?

 

四技二專統測、大學學測、大學指考近三年報考人數

 

107學年度

108學年度

109學年度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116138

110690

95135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

136465

138387

133438

大學入學指定科目考試

50742

49119

43753

資料來源: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教育部統計處

 

  高教工會28日召開記者會,公開向政府與大學喊話:「沒有學生該擔心,選填學校念一半倒閉!」

 

  工會強調:大學要招生,就有責任辦到學生畢業為止。何況我國大專校院招生是由政府所核准,政府應確保學校不會「中途倒閉」,否則不該核准招生。對於經營困難學校,政府可用退場基金借貸或直接接管,以維持教育品質,待既有學生畢業才容許停辦。如此廣大學生才能安心選填志願,註冊後能就學至原校畢業,不再發生「念到一半才發現學校倒了」、被強迫轉學失學的悲歌。

 

  記者會上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教師代表、稻江管理學院學生代表現身說法,強調政府確保學生原校畢業權利的重要性。亞太學院教師代表黃惠芝指出,過去正因為政府未積極介入退場問題,一再產生學校董事會因為「繼續辦會虧本」、「把學校趕快辦倒反而可以轉型獲利」,導致學生屢屢被逼迫轉系轉學,甚至因此背負巨額學貸卻未畢業,學生受教權益嚴重受損的狀況比比皆是。政府該從中習得教訓,而非讓各校比照做惡性退場。

 

  稻江學院動遊系的在學學生楊焜麟表示:「學校的招生是教育部核准的,而受教權是學生的權利,這本是一件很單純的事情,既然學校敢招收學生,那就要讓他讀完,不要讓事情演變成需要抗議才能收尾。」、「我相信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人生未來在選完學校就讀時,要提前考慮這間學校是否能讓他安穩地讀完四年,或是讀了幾年就要尋找下一間學校?」(發言稿如附件)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的周平教授也出席分析指出,在選填志願上較缺乏選擇的學生,通常家庭背景、經濟背景也較為弱勢,更需要政府保障權益,沒辦法推給要「學生自己慎選」。而且,各地大專校院正常經營也有助縮小城鄉差距,與其讓學生被當「人球」遭強迫轉學失學,學校董事會圖謀不正當的「退場財」,政府應當是接管違規學校,杜絕歪風;同時防杜師資條件改惡(例如:資遣專任師資,用不合格師資取代)和惡化生師比(大班化或併班上課)。

 

  工會盤點過去的案例指出,過往部分將退場大專為謀取利益,犧牲學生受教權至少有三種情況:

 

  其一是「未待在校生畢業,就無預警宣布將停辦」,如永達、亞太案例。2014年7月底永達無預警申請停辦,當時教育部立刻核准,在8月1日就生效,導致學生們「看電視才知道自己學校倒了」!爾後學生被強制轉學,但有超過三分之一未順利畢業。2017年亞太學院在怡盛保全集團入主董事會後,也主動停招科系並逼迫學生轉系轉學,甚至導致學生背負鉅額學貸輟學,完全無視其入學後之原校畢業權利。

 

  其二是「因班級註冊人數少,新生報到時卻要求其轉學」,如台灣觀光學院案例,106學年度原本招生錄取日間部、進修部、五專部共163名新生,結果除了廚藝系35人外,因「日間部註冊率僅4成」,其他128名已錄取的新生於入學時卻「被要求轉學」。

 

  其三是「惡意不維持教育環境與師資,強逼學生轉學」,如稻江管理學院案例,先是於今年5月無預警宣布停辦、私自停招,並同時刻意移除學生專業教室的器材;爾後停辦遭教育部駁回,卻還是主動逼退教師,試圖以師資不足與環境惡化來逼退學生。這些犧牲弱勢學生的惡性退場狀況,若未制止未來恐將越演越烈。

 

  高教工會提出三項訴求:

 

  一、政府應公開保證,所有經合法管道招生入學的學生都有權於原校畢業,修業年限未屆滿前學校僅可停招新生、但不得停辦學校,且應維持正常教學品質與師資。依照我國《私立學校法》,私立學校之設立、招生、停招、停辦,皆須主管機關(教育部)之核准始有效力。政府公開宣示「確保既有學生原校畢業」,學校如欲退場要依照「先停招,待學生畢業,才可停辦」的原則,且應維持正常教學品質和師資,如此不但才合乎學生權利,也可杜絕諸多禿鷹集團介入私校退場,為求轉型改辦發財不惜犧牲既有師生的荒謬劇碼。

 

  二、《私校退場條例》草案應確保全體學生原校畢業權利,由政府以退場基金接管待退學校維護教育品質,並應列為優先法案通過。近來教育部再次修正其《私校退場條例》(目前全名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強化了若學校專案輔導未通過達三年,將被政府強制停招、一年後停辦,並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改派公益董事,停辦後立刻解散並將校產回歸地方政府或退場基金。此草案介入程度較過去積極,可惜一來限縮適用要件須「專案輔導未通過達三年」(換言之,學校若未達三年主動申請停辦,仍可躲避),且仍未確保全數學生之原校畢業權利(目前僅確保大三、大四學生,但排除大一、大二學生),仍有得改進之處。但目前行政院與立法院似乎並未有積極審理之態勢,彷彿又將如同過往「有表面提案,不積極審理」的做法,顯然應當改列為優先法案,修正後盡速施行。

 

  三、修改〈私立學校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實施辦法〉為強制保險,且將「保險給付基準表」之給付涵蓋「註冊後至正常修業年限屆滿」的全額學雜費現行私立學校法第39條第2項規定:「私立學校得依前項核定之招生總額,為學生之利益,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其履約保證保險之保險契約、保險範圍、保險金額、保險費率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然教育部依此訂定之〈私立學校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實施辦法〉卻未積極保障學生權益,不但容許私立學校自行決定是否投保,且將保險之保險期間限縮在學生繳交學費後「該學期內」發生停辦或解散,導致所有學期結束時無預警宣告停辦之情況仍未獲保障,毫無實際意義。要確保學生權益,應當修改〈私立學校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實施辦法〉為強制保險(或列為教學品質查核之基本要求),且將「保險給付基準表」之給付涵蓋「註冊後至正常修業年限屆滿」的全額學雜費,始有保障效果。

 

  未來每年仍有20萬名以上的大專校院新生入學,不論就讀的是一般大學或技專校院,不論就讀的學校是所謂「頂尖大學」或「後段學校」,每個人都有權利依法受到政府保障其受教權利,而不該要擔憂自己選填的學校是否會念到一半倒閉!確保學生及家長有這樣最基本的安心權利,是政府與各大專校院的責任,也是你我將堅持到底的原則!

 

附件:

  1. ?稻江學院動遊系學生楊焜麟發言稿:我們的後續與期望

【採訪通知】沒有學生該擔心,選填學校念一半倒閉!確保原校畢業權利、速審《私校退場條例》、強制私校履約保險

109學年度大學與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選填志願即將於今日(7月28日)結束。然而,四技二專統測報名人數,今年相較去年銳減15555人,減少14%;指考報名人數也減少5366名,導致許多大專校院招生狀況遭遇衝擊。許多學生家長比起往年更擔憂:選填的學校科系,會不會念到一半就倒閉?

 

高教工會28日召開記者會,公開向政府與大學喊話:『沒有學生該擔心,選填學校念一半倒閉!』大學要招生,就有責任辦到學生畢業為止。何況我國大專校院招生是由政府所核准,政府應確保學校不會「中途倒閉」,否則不該核准招生。對於經營困難學校,政府可用退場基金借貸或直接接管,以維持教育品質,待既有學生畢業才容許停辦。如此廣大學生才能安心選填志願,註冊後能就學至原校畢業,不再發生「念到一半才發現學校倒了」、被強迫轉學失學的悲歌。

 

工會記者會上邀請曾因政府未積極介入,而導致學生受教權益受損的亞太創意技術學院、稻江管理學院的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出席記者會現身說法,強調政府確保學生原校畢業權利的重要性。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的周平教授也出席分析指出,在選填志願上較缺乏選擇的學生,通常家庭背景、經濟背景也較為弱勢,更需要政府保障權益。與其讓學生被當人球強迫轉學失學,政府應當是接管違規學校,杜絕歪風。

 

工會盤點過去的案例指出,過往部分將退場大專為謀取利益,犧牲學生受教權至少有三種情況:

 

其一是:「未待在校生畢業,就無預警宣布將停辦」,如永達、亞太案例;

其二是:「因班級註冊人數少,新生報到時卻要求其轉學」,如台觀案例;

其三是:「惡意不維持教育環境與師資,強逼學生轉學」,如稻江現行狀況。

這些犧牲弱勢學生的惡性退場狀況,若未制止未來恐將越演越烈。

 

高教工會提出三項訴求:

 

一、政府應公開保證,所有經合法管道招生入學的學生都有權於原校畢業,修業年限未屆滿前學校僅可停招新生、但不得停辦學校;

二、《私校退場條例》草案應確保全體學生原校畢業權利,由政府以退場基金接管待退學校維護教育品質,並應列為優先法案通過;

三、修改〈私立學校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實施辦法〉為強制保險,且將「保險給付基準表」之給付涵蓋「註冊後至正常修業年限屆滿」的全額學雜費。

 

時間:2020年7月28日上午10:00
地點:高教工會辦公室(台北市伊通街59巷6號4樓)

 

(背景照片為中央社所攝)

第三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通知

一,時間:2020.8.4(二)13:30-17:00 (13:15報到)

 

二,地點:中華電信工會四樓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38號)

【地圖:連結 】

>鄰近捷運東門站,步行約5-10分鐘。

>若是開車,可停車在台灣師範大學停車場

 

三,議程

(一) 會務報告
    1.2019年度工作報告
    2.2019年度經費收支決算
(二) 討論提案
   1.2020年度工作計畫
  2.2020年度預算
(三) 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