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快報第281期】揭露稻江遴選校長黑箱吃案,教育部竟坐視不管? 高教工會:學界全面監督「稻江案」!杜絕惡性退場侵害師生!

 

  今年5月稻江學院無預警召開記者會宣布停辦,引起師生譁然抗爭;爾後大量稻江學生至教育部陳情抗議,才換得教育部「只要有學生還未畢業,教育部不會核准停辦」的承諾。但稻江校方為了圖謀改辦其他事業的利益,繼續違法試圖清空師生。

 

    高教工會今日與稻江師生代表召開記者會揭露,稻江學院代理校長早已違法逾期(附件一),但稻江辦理校長遴選竟始終「黑箱吃案」,堅持由「黑牌代理校長」繼續在任,配合高層不正辦學。

 

  稻江現任代理校長洪大安助理教授不但未具備大學校長資格,違反私校法逾期代理已超過一年,還曾涉及違法宣布學校停辦、不發聘書給教師、逼退教師至師資不足、限制科系開課、涉及違規招生、誘迫學生轉學、將學生趕至環境惡劣的宿舍逼退、不正常辦理校長遴選…等諸多侵害師生權益作為(如附件二),引起稻江師生與工會眾怒,半年前即要求教育部依私校法第42條「官派代理校長」[1]、解除涉入違法私自停辦停招之董事職務,整頓稻江校務保障既有師生。

 

  然而,教育部不但遲未依法推出「官派代理校長」,面對稻江已違法代理逾期超過一年的代理校長,卻僅一再以公文「函請稻江儘速依規定辦理校長遴選」,而收得學校「已辦理校長遴選,但未有適當人選進行甄選」敷衍回覆,達四次以上之譜,竟也就放任不管。兩者互動形同「套招」,讓稻江在「黑牌代理校長」控制下繼續惡整師生,圖謀日後的改辦利益!

 

  為撥亂反正,高教工會日前邀請南華大學資深教授謝青龍,代表學界正派力量主動參選稻江校長。謝青龍教授曾擔任南華大學學務長、通識中心主任,不但有豐富的校務行政經驗,學術涵養優秀,並且長期積極關心師生權益,經常為文針砭相關高教政策。此次為了稻江師生願意挺身而出,希望及早終結稻江亂象。

 

    在謝青龍教授參與校長遴選後,稻江校方不再有藉口「未有適當人選進行甄選」,但竟乾脆「黑箱吃案」,不但遴選會未正常組成召開(教師代表未經依辦法由教師選出、也未公告[2]),稻江又以遴選辦法並無規定之「人數不足無法成案」為由,違法中止校長遴選。顯見稻江校方毫無基本法治觀念,堅持讓洪大安繼續違法代理,放任不正辦學延續!

 

  為此,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揭露稻江遴選校長黑箱吃案始末,並邀請參與遴選的南華大學謝青龍教授,闡述他願意挺身而出的原因,對私立大學校長遴選由少數高層把持、缺乏民主參與的黑箱弊端,提出針砭。稻江學院學生與教師代表也將與會,指出新學期以來學校諸多違法侵害師生權益的血淚紀錄,要求遴選出新的正常校長!

 

  工會呼籲:私立大學校長是教職員生的領袖,本應民主遴選,而非董事會指派的「家臣」!私校教職員生與公校一樣,應當有權利參與校長遴選過程,民主產生合適的教育領導者。過往私立大學雖有校長遴選制度的空殼,卻經常由董事會或少數高層恣意控制校長選任,把堂堂大學校長遴選當成「自家事務」,早應全面檢討!校內教職員生的參與和知情權利遭排除,教育部絕不應放任不管!

 

    何況已停招待退學校如稻江,其實更要有合格專業的校長協助,來陪伴師生妥適走完最後一哩,確保原校畢業權利,並監守教育公共性,而非配合董事會侵奪校產!若放任「黑牌代理校長」橫行,如同過去亞太學院在禿鷹財團入主後,以不具校長資格的代理校長曾景睦控制校務,一再配合董事會為謀取改辦利益而不正清空師生的舉動,最後將使私校退場成為一場災難!

 

    教育部對此種狀況,明明可以依現行《私立校校法》第42條推出「官派代理校長」積極介入,也可依同法第25條聲請解除違法董事職務。若卻選擇放任不管,別再奢談增訂法令如《私校退場條例》能改善任何問題!私校退場的災難實際上並非是法律不完備的問題,而更是執政者對待高教的基本立場出了問題!

 

    與會成員齊聲強調:面對稻江亂象,教育部應立即依法「官派代理校長」,並以民主方式遴選新校長,由學界正派力量入駐,維繫既有教職員生應有的正常教育環境,直到全體學生正常畢業為止。而現在正在發生的稻江師生權益受損狀況,正是私校退場政策的試金石:政府明明有法令可以介入,但究竟有沒有保障師生的意願?試圖惡性退場的學校董事,政府是否會配合其轉型牟利?若情況沒有改善,工會將串連廣大學界與受害師生,持續批判與抗議到底!

 

[1] 私立學校法第42條:「校長出缺時,學校法人應於六個月內另行遴選,依各該法律規定聘任之。學校法人未依前項規定期限遴聘校長或遴聘之校長資格不符者,學校主管機關應命其於三個月內重新遴聘;屆期未完成遴聘或遴聘之校長仍資格不符時,學校主管機關得指派適當人員,於重新遴聘合格之校長就職前,暫代校長職務。

 

[2]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校長遴選辦法第三條:「遴選委員會置委員九人,由董事會聘請之,並指定一人為召集人。遴選委員產生方式如下:一、董事會代表一人:由董事會推舉之。二、學校教師代表五人:由各學系(所、共同科)、中心等教學單位各推舉代表一人,合併送請董事會圈選之。三、行政人員代表一人:由本校編制內專任職員推舉二人,送請董事會圈選之。四、社會公正人士一人:由董事會自教育、學界遴選經驗豐富、聲譽卓著者之公正人士。五、校友代表一人:由本校校友推舉代表二人,送請董事會 圈選之。前項遴選委員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附件一、稻江學院校長遴選黑箱弊案時間表

108年05月03日 稻江學院前校長張淑中辭任。

108年05月03日 洪大安代理校長。

108年07月03日 教育部發文函請稻江儘速依規定辦理校長遴選。

108年10月22日 稻江聲稱辦理第一次校長遴選,但未有適當人選進行甄選。

108年10月28日 教育部第二次發文函請稻江儘速依規定辦理校長遴選。

108年11月02日 校長出缺已逾六個月,依私校法教育部應暫派校長直至遴選出合法資格校長。

109年01月09日 稻江聲稱辦理第二次辦理遴選,但未有適當人選進行甄選。

109年01月15日 教育部第三次發文函請稻江儘速依規定辦理校長遴選。

109年06月24日 高教工會針對稻江代理校長違法代理逾一年以上對教育部提出檢舉。

109年08月20日 稻江聲稱辦理第三次辦理遴選,但未有適當人選進行甄選。

109年09月11日 高教工會針對稻江代理校長違法代理逾一年以上對教育部提出第二次檢舉。

109年09月14日 教育部第四次發文函請稻江儘速依規定辦理校長遴選。

109年09月20日 稻江聲稱辦理第四次辦理遴選。

109年10月15日 高教工會推派南華大學謝青龍教授送件參與校長遴選。

109年10月21日 稻江聲稱參與遴選校長之候選人人數不足,因此無法成案。

109年11月09日 稻江代理校長洪大安已違法代理滿一年又六個月。

 

附件二、洪大安代理校長任內侵害稻江師生權益的行徑

 

【學生權益部分】

1.未經過教育部核定停辦,於109年5月14日召開記者會,自行宣布停招、停辦,同時也宣告109年7月31日「全面師生淨空,一個不留」。攸關學生重大權益,學生竟然還是透過媒體才得知學校停招、停辦。109年5月16日再來召開所謂的安置會議,試圖補足程序,但已明顯違法。

 

2.惡化剝奪學生教育資源-強行拆除電競館網路設備,導致學生無法上網。

 

3.校方非屬實告知學生:「教育部也核准停辦了」,逼迫、誤導學生簽立「安置意願單」。校方還對外宣稱,6/13日畢業典禮「已是最後一屆」,故意造成學生驚恐不安,並要求尚未畢業的學生要在6月底前清空宿舍,強逼轉學。

 

4.校方在6月22日請校內原相關負責老師,社會工作實習訪視部分先暫緩,改派兼任師資,且校方一再跟學生告知,之後老師將改聘兼任,教學品質會受影響,意圖變向把校內專任老師架空,逼迫學生放棄基本受教權利。

 

5.校方在7月21日自行修訂開課辦法,將原本開課人數,最少為15人開班,修改為選修20人才開班,並於109年9月03日晚間由教務處發出公告通知,惡意將開課人數門檻提高,企圖營造因人數不足,老師授課時數不足無課可排,學生無課可選,導致學生選課不便,造成學生恐慌與不安,逼退學生接受安置或轉學。學生經過多次跟教育部陳情後,教育部才於109年09月22日,正式行文稻江董事會及學校,並明確訂定開課辦法,要求校方不可侵犯學生受教權利。

 

6.將學生原本居住D棟宿舍,含衛浴設備4人房型2人一間的套房,假借整修說詞,將學生強逼趕到環境惡劣的C棟宿舍,改為6人房型3人一間無衛浴設備的雅房,設備只剩:洗衣機烘衣機+脫水機都各一台。

 

7.學生跟教育部反映宿舍問題竟被洩密,慘遭洪大安代理校長連同校方共5位人士,一起約談該位學生,言行中並警告不可跟教育部反映問題,造成該名學生內心恐懼。

 

8.將學校圖書館,開放時間縮短為:星期一至星期五PM: 13:00~17:00 ,學生要閱讀或查詢、列印資料,因開放時段太短暫,造成大部分學生無法使用圖書館環境與設備。

 

9.校方未依課綱,刻意刪減各科系專業選修課程,造成學生各科專業選修課程開設明顯不足。

 

10.惡意欺騙學生,宣稱校內專業授課老師已超鐘點無法任教,讓學生連署開設專業選修課程被迫放棄;爾後卻又稱該專業教師基本授課時數不足,要予以強制資遣,導致專業師資更為不足。

 

11.校方強制排定座位,課堂點名還拍照攝影。

 

 

【教師權益部分】

1.學校在109年6月17日的行政會議上,告知校內老師學校要停辦,逼迫專任老師於6月30日前自行提出辭呈,宣稱如此才能免於罰金違約問題。

 

2.學校7月中對教師發出安置會通知書,告知因招生人數縮減、停招、減招或課程調整,致該單位產生超額或基本授課時數不足之專任教師,要在7月27日中午前,自行提出意願書。再三逼迫專任老師自行離退,卻未依法定標準對停招第一年之科系聘足五位以上師資。

 

3.109年08月03日的人事動態公告,代理校長洪大安未依學校組織規程遊系所教師選任學術主管,反而改由代理校長自己指定系所主管,且自行身兼要務數職(休閒遊憩管理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兼校長室代理校長、兼法律學士學位學程代主任、兼餐飲管理學系代主任、兼觀光規劃學士學位學程代主任、兼經營管理學士學位學程代主任),控制各科系專業決策方針與教師評審會議。

 

4.校方逼迫教師離退手段越來越粗暴,未依(授課鐘點實施要點1081023)實施辦法計算,惡質將專任老師授課鐘點時數少算,再依授課時數不足,來強制資遣現任專任教師。不但影響教師工作權,也影響學生受教權。

揭露稻江遴選校長黑箱吃案,教育部竟坐視不管? 高教工會:學界全面監督「稻江案」!杜絕惡性退場侵害師生!

 

  今年5月稻江學院無預警召開記者會宣布停辦,引起師生譁然抗爭;爾後大量稻江學生至教育部陳情抗議,才換得教育部「只要有學生還未畢業,教育部不會核准停辦」的承諾。但稻江校方為了圖謀改辦其他事業的利益,繼續違法試圖清空師生。

 

    高教工會今日與稻江師生代表召開記者會揭露,稻江學院代理校長早已違法逾期(附件一),但稻江辦理校長遴選竟始終「黑箱吃案」,堅持由「黑牌代理校長」繼續在任,配合高層不正辦學。

 

  稻江現任代理校長洪大安助理教授不但未具備大學校長資格,違反私校法逾期代理已超過一年,還曾涉及違法宣布學校停辦、不發聘書給教師、逼退教師至師資不足、限制科系開課、涉及違規招生、誘迫學生轉學、將學生趕至環境惡劣的宿舍逼退、不正常辦理校長遴選…等諸多侵害師生權益作為(如附件二),引起稻江師生與工會眾怒,半年前即要求教育部依私校法第42條「官派代理校長」[1]、解除涉入違法私自停辦停招之董事職務,整頓稻江校務保障既有師生。

 

  然而,教育部不但遲未依法推出「官派代理校長」,面對稻江已違法代理逾期超過一年的代理校長,卻僅一再以公文「函請稻江儘速依規定辦理校長遴選」,而收得學校「已辦理校長遴選,但未有適當人選進行甄選」敷衍回覆,達四次以上之譜,竟也就放任不管。兩者互動形同「套招」,讓稻江在「黑牌代理校長」控制下繼續惡整師生,圖謀日後的改辦利益!

 

  為撥亂反正,高教工會日前邀請南華大學資深教授謝青龍,代表學界正派力量主動參選稻江校長。謝青龍教授曾擔任南華大學學務長、通識中心主任,不但有豐富的校務行政經驗,學術涵養優秀,並且長期積極關心師生權益,經常為文針砭相關高教政策。此次為了稻江師生願意挺身而出,希望及早終結稻江亂象。

 

    在謝青龍教授參與校長遴選後,稻江校方不再有藉口「未有適當人選進行甄選」,但竟乾脆「黑箱吃案」,不但遴選會未正常組成召開(教師代表未經依辦法由教師選出、也未公告[2]),稻江又以遴選辦法並無規定之「人數不足無法成案」為由,違法中止校長遴選。顯見稻江校方毫無基本法治觀念,堅持讓洪大安繼續違法代理,放任不正辦學延續!

 

  為此,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揭露稻江遴選校長黑箱吃案始末,並邀請參與遴選的南華大學謝青龍教授,闡述他願意挺身而出的原因,對私立大學校長遴選由少數高層把持、缺乏民主參與的黑箱弊端,提出針砭。稻江學院學生與教師代表也將與會,指出新學期以來學校諸多違法侵害師生權益的血淚紀錄,要求遴選出新的正常校長!

 

  工會呼籲:私立大學校長是教職員生的領袖,本應民主遴選,而非董事會指派的「家臣」!私校教職員生與公校一樣,應當有權利參與校長遴選過程,民主產生合適的教育領導者。過往私立大學雖有校長遴選制度的空殼,卻經常由董事會或少數高層恣意控制校長選任,把堂堂大學校長遴選當成「自家事務」,早應全面檢討!校內教職員生的參與和知情權利遭排除,教育部絕不應放任不管!

 

    何況已停招待退學校如稻江,其實更要有合格專業的校長協助,來陪伴師生妥適走完最後一哩,確保原校畢業權利,並監守教育公共性,而非配合董事會侵奪校產!若放任「黑牌代理校長」橫行,如同過去亞太學院在禿鷹財團入主後,以不具校長資格的代理校長曾景睦控制校務,一再配合董事會為謀取改辦利益而不正清空師生的舉動,最後將使私校退場成為一場災難!

 

    教育部對此種狀況,明明可以依現行《私立校校法》第42條推出「官派代理校長」積極介入,也可依同法第25條聲請解除違法董事職務。若卻選擇放任不管,別再奢談增訂法令如《私校退場條例》能改善任何問題!私校退場的災難實際上並非是法律不完備的問題,而更是執政者對待高教的基本立場出了問題!

 

    與會成員齊聲強調:面對稻江亂象,教育部應立即依法「官派代理校長」,並以民主方式遴選新校長,由學界正派力量入駐,維繫既有教職員生應有的正常教育環境,直到全體學生正常畢業為止。而現在正在發生的稻江師生權益受損狀況,正是私校退場政策的試金石:政府明明有法令可以介入,但究竟有沒有保障師生的意願?試圖惡性退場的學校董事,政府是否會配合其轉型牟利?若情況沒有改善,工會將串連廣大學界與受害師生,持續批判與抗議到底!

 

[1] 私立學校法第42條:「校長出缺時,學校法人應於六個月內另行遴選,依各該法律規定聘任之。學校法人未依前項規定期限遴聘校長或遴聘之校長資格不符者,學校主管機關應命其於三個月內重新遴聘;屆期未完成遴聘或遴聘之校長仍資格不符時,學校主管機關得指派適當人員,於重新遴聘合格之校長就職前,暫代校長職務。

 

[2]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校長遴選辦法第三條:「遴選委員會置委員九人,由董事會聘請之,並指定一人為召集人。遴選委員產生方式如下:一、董事會代表一人:由董事會推舉之。二、學校教師代表五人:由各學系(所、共同科)、中心等教學單位各推舉代表一人,合併送請董事會圈選之。三、行政人員代表一人:由本校編制內專任職員推舉二人,送請董事會圈選之。四、社會公正人士一人:由董事會自教育、學界遴選經驗豐富、聲譽卓著者之公正人士。五、校友代表一人:由本校校友推舉代表二人,送請董事會 圈選之。前項遴選委員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附件一、稻江學院校長遴選黑箱弊案時間表

108年05月03日 稻江學院前校長張淑中辭任。

108年05月03日 洪大安代理校長。

108年07月03日 教育部發文函請稻江儘速依規定辦理校長遴選。

108年10月22日 稻江聲稱辦理第一次校長遴選,但未有適當人選進行甄選。

108年10月28日 教育部第二次發文函請稻江儘速依規定辦理校長遴選。

108年11月02日 校長出缺已逾六個月,依私校法教育部應暫派校長直至遴選出合法資格校長。

109年01月09日 稻江聲稱辦理第二次辦理遴選,但未有適當人選進行甄選。

109年01月15日 教育部第三次發文函請稻江儘速依規定辦理校長遴選。

109年06月24日 高教工會針對稻江代理校長違法代理逾一年以上對教育部提出檢舉。

109年08月20日 稻江聲稱辦理第三次辦理遴選,但未有適當人選進行甄選。

109年09月11日 高教工會針對稻江代理校長違法代理逾一年以上對教育部提出第二次檢舉。

109年09月14日 教育部第四次發文函請稻江儘速依規定辦理校長遴選。

109年09月20日 稻江聲稱辦理第四次辦理遴選。

109年10月15日 高教工會推派南華大學謝青龍教授送件參與校長遴選。

109年10月21日 稻江聲稱參與遴選校長之候選人人數不足,因此無法成案。

109年11月09日 稻江代理校長洪大安已違法代理滿一年又六個月。

 

附件二、洪大安代理校長任內侵害稻江師生權益的行徑

 

【學生權益部分】

1.未經過教育部核定停辦,於109年5月14日召開記者會,自行宣布停招、停辦,同時也宣告109年7月31日「全面師生淨空,一個不留」。攸關學生重大權益,學生竟然還是透過媒體才得知學校停招、停辦。109年5月16日再來召開所謂的安置會議,試圖補足程序,但已明顯違法。

 

2.惡化剝奪學生教育資源-強行拆除電競館網路設備,導致學生無法上網。

 

3.校方非屬實告知學生:「教育部也核准停辦了」,逼迫、誤導學生簽立「安置意願單」。校方還對外宣稱,6/13日畢業典禮「已是最後一屆」,故意造成學生驚恐不安,並要求尚未畢業的學生要在6月底前清空宿舍,強逼轉學。

 

4.校方在6月22日請校內原相關負責老師,社會工作實習訪視部分先暫緩,改派兼任師資,且校方一再跟學生告知,之後老師將改聘兼任,教學品質會受影響,意圖變向把校內專任老師架空,逼迫學生放棄基本受教權利。

 

5.校方在7月21日自行修訂開課辦法,將原本開課人數,最少為15人開班,修改為選修20人才開班,並於109年9月03日晚間由教務處發出公告通知,惡意將開課人數門檻提高,企圖營造因人數不足,老師授課時數不足無課可排,學生無課可選,導致學生選課不便,造成學生恐慌與不安,逼退學生接受安置或轉學。學生經過多次跟教育部陳情後,教育部才於109年09月22日,正式行文稻江董事會及學校,並明確訂定開課辦法,要求校方不可侵犯學生受教權利。

 

6.將學生原本居住D棟宿舍,含衛浴設備4人房型2人一間的套房,假借整修說詞,將學生強逼趕到環境惡劣的C棟宿舍,改為6人房型3人一間無衛浴設備的雅房,設備只剩:洗衣機烘衣機+脫水機都各一台。

 

7.學生跟教育部反映宿舍問題竟被洩密,慘遭洪大安代理校長連同校方共5位人士,一起約談該位學生,言行中並警告不可跟教育部反映問題,造成該名學生內心恐懼。

 

8.將學校圖書館,開放時間縮短為:星期一至星期五PM: 13:00~17:00 ,學生要閱讀或查詢、列印資料,因開放時段太短暫,造成大部分學生無法使用圖書館環境與設備。

 

9.校方未依課綱,刻意刪減各科系專業選修課程,造成學生各科專業選修課程開設明顯不足。

 

10.惡意欺騙學生,宣稱校內專業授課老師已超鐘點無法任教,讓學生連署開設專業選修課程被迫放棄;爾後卻又稱該專業教師基本授課時數不足,要予以強制資遣,導致專業師資更為不足。

 

11.校方強制排定座位,課堂點名還拍照攝影。

 

 

【教師權益部分】

1.學校在109年6月17日的行政會議上,告知校內老師學校要停辦,逼迫專任老師於6月30日前自行提出辭呈,宣稱如此才能免於罰金違約問題。

 

2.學校7月中對教師發出安置會通知書,告知因招生人數縮減、停招、減招或課程調整,致該單位產生超額或基本授課時數不足之專任教師,要在7月27日中午前,自行提出意願書。再三逼迫專任老師自行離退,卻未依法定標準對停招第一年之科系聘足五位以上師資。

 

3.109年08月03日的人事動態公告,代理校長洪大安未依學校組織規程遊系所教師選任學術主管,反而改由代理校長自己指定系所主管,且自行身兼要務數職(休閒遊憩管理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兼校長室代理校長、兼法律學士學位學程代主任、兼餐飲管理學系代主任、兼觀光規劃學士學位學程代主任、兼經營管理學士學位學程代主任),控制各科系專業決策方針與教師評審會議。

 

4.校方逼迫教師離退手段越來越粗暴,未依(授課鐘點實施要點1081023)實施辦法計算,惡質將專任老師授課鐘點時數少算,再依授課時數不足,來強制資遣現任專任教師。不但影響教師工作權,也影響學生受教權。

【採訪通知】揭露稻江遴選校長黑箱吃案,教育部竟坐視不管? 高教工會:學界全面監督「稻江案」!杜絕惡性退場侵害師生!

 

  今年5月稻江學院無預警召開記者會宣布停辦,引起師生譁然抗爭;爾後大量稻江學生至教育部陳情抗議,才換得教育部「只要有學生還未畢業,教育部不會核准停辦」的承諾。但稻江校方為了圖謀改辦其他事業的利益,繼續違法試圖清空師生。

 

  稻江現任代理校長洪大安不但未具備校長資格,違反私校法逾期代理,還曾涉及違法宣布學校停辦、不發聘書給教師、限制科系開課、將學生趕至環境惡劣的宿舍逼退、不正常辦理校長遴選…等作為,引起稻江師生與工會眾怒,要求教育部依私校法第42條「官派代理校長」,整頓稻江校務保障既有師生。

 

  但教育部卻僅一再以公文「函請稻江儘速依規定辦理校長遴選」,而收得學校「已辦理校長遴選,但未有適當人選進行甄選」敷衍回覆,達四次以上之譜,卻遲未依法推出「官派代理校長」,形同縱容稻江不正辦學。

 

  為撥亂反正,高教工會日前邀請南華大學資深教授謝青龍,代表學界正派力量主動參選稻江校長,卻又遭稻江校方「黑箱吃案」,不但遴選會未正常組成召開,稻江又以遴選辦法並無規定之「人數不足無法成案」為由,中止校長遴選。顯見稻江堅持讓洪大安繼續違法代理,放任不正辦學延續!而教育部依舊仍無作為。

 

  為此,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揭露稻江遴選校長黑箱吃案始末,並邀請參與遴選的南華大學謝青龍教授,闡述他願意挺身而出的原因,對私立大學校長遴選由少數高層把持、缺乏民主參與的黑箱弊端,提出針砭。稻江學院學生與教師代表也將與會,指出新學期以來學校諸多違法侵害師生權益的血淚紀錄,要求遴選出新的正常校長!

 

  工會呼籲:私立大學校長是教職員生的領袖,本應民主遴選,而非董事會指派的「家臣」!私校教職員生與公校一樣,應當有權利參與校長遴選過程,民主產生合適的教育領導者。何況已停招學校經營不易,更要有合格專業的校長協助!面對稻江亂象,教育部應立即依法「官派代理校長」,並以民主方式遴選新校長,由學界正派力量入駐,維繫既有教職員生應有的正常教育環境,直到全體學生正常畢業為止。

 

 

時間:2020年11月9日(週一)上午10:30

地點:高教工會會議室(台北市伊通街59巷6號4樓)

【大學快報第280期】【聲明】大學教師評鑑應全面檢討!溯及既往評鑑應予杜絕!

大學教師評鑑各校一變再變,而且講究形式化的繁瑣指標為能事,已成了當今各大學教師痛苦指數飆高的來源。

 

例如,工會近來收到亞洲大學教師指出:亞大的教師評鑑針對符合評鑑資格之教師,每年於8月實施資料上傳並審核分數。評鑑規則不但幾乎年年修改,引起教師焦慮不安;荒唐之處還在於,評鑑實施違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讓教師無從因應。

 

證據可見:亞洲大學官網所揭示的〈教師評鑑辦法(含績效評鑑指標項目表 108學年度適用)〉即顯示,109年4月亞大修改教師評鑑規則,卻要追溯自108學年度(108年8月至109年7月)即適用,要求教師在108學年度結束時要依照新標準通過評鑑;試問教師如何在短短3個月改進自己的「績效」?而這種臨時公布的評鑑標準,又有何客觀公正可言?

 

類似的溯及既往狀況,據亞大教師表示已不只一次,而幾乎已成「慣例」。但基於受評教師們敢怒不敢言,讓陋習延續至今。

 

實際上,教育部於101年12月12日以臺技(三)字第1010217443A號函即通函各校,要求若「學校自訂教師評鑑之章則規定有溯及既往適用情事,未留有合理之過渡期間容留受評鑑教師遵行新訂規定,違反一般法律原則,致影響受評鑑教師合法正當權利及對信賴保護產生不利益之負面影響。」要求修正相關內容並經校務會議通過。

 

教育部於104年2月6日以臺教法(三)字第1040017586號函向立法院也表達了相同立場:「教師評鑑制度固得因應學校、學院、學系(所)之個別特性及發展為制度設計,惟大學教師評鑑相關規範及實施,事關教師之工作權,其相關規範與實施應遵循法律規定及一般法律原則,避免恣意專斷,以期公平評鑑大學教師之各方面表現」。

 

但類似亞大此種把教師評鑑「恣意變更、立即實施」的作法,在各大專校院仍層出不窮,恐怕已非個案。

 

工會強調,當前的大學教師評鑑已日益失去了鼓勵教師自我精進的效果,反而淪為以多如牛毛又一再修正的指標,成為學校控制教師的利器!不但扼殺教師的發展潛力,甚至已影響到我國學術的正常發展。

 

相對地,教育部面對中小學教師,如其所宣稱:已改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替代「教師評鑑」,以「自願」取代「強制」,透過教學觀察三部曲(觀察前會談、教學觀察、觀察後回饋會談),突破孤立無援的教學文化。沒有理由更該強調自律與創造性的高等教育場域,不能夠比照中小學以「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取代「教師評鑑」。

 

台灣高等教育發展當前面臨諸多問題,但讓大學教師繼續忍受形式化的教師評鑑,並無助改善問題,反而只是養成陽奉陰違、只求表面功夫的文化。我們再次呼籲,有關當局應當全面檢討大學教師評鑑制度;而教職員工應當組織起來,爭回以自律和成長為原則,彈性調整教學研究服務的發展空間。

【聲明】大學教師評鑑應全面檢討!溯及既往評鑑應予杜絕!

大學教師評鑑各校一變再變,而且講究形式化的繁瑣指標為能事,已成了當今各大學教師痛苦指數飆高的來源。

 

例如,工會近來收到亞洲大學教師指出:亞大的教師評鑑針對符合評鑑資格之教師,每年於8月實施資料上傳並審核分數。評鑑規則不但幾乎年年修改,引起教師焦慮不安;荒唐之處還在於,評鑑實施違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讓教師無從因應。

 

證據可見:亞洲大學官網所揭示的〈教師評鑑辦法(含績效評鑑指標項目表 108學年度適用)〉即顯示,109年4月亞大修改教師評鑑規則,卻要追溯自108學年度(108年8月至109年7月)即適用,要求教師在108學年度結束時要依照新標準通過評鑑;試問教師如何在短短3個月改進自己的「績效」?而這種臨時公布的評鑑標準,又有何客觀公正可言?

 

類似的溯及既往狀況,據亞大教師表示已不只一次,而幾乎已成「慣例」。但基於受評教師們敢怒不敢言,讓陋習延續至今。

 

實際上,教育部於101年12月12日以臺技(三)字第1010217443A號函即通函各校,要求若「學校自訂教師評鑑之章則規定有溯及既往適用情事,未留有合理之過渡期間容留受評鑑教師遵行新訂規定,違反一般法律原則,致影響受評鑑教師合法正當權利及對信賴保護產生不利益之負面影響。」要求修正相關內容並經校務會議通過。

 

教育部於104年2月6日以臺教法(三)字第1040017586號函向立法院也表達了相同立場:「教師評鑑制度固得因應學校、學院、學系(所)之個別特性及發展為制度設計,惟大學教師評鑑相關規範及實施,事關教師之工作權,其相關規範與實施應遵循法律規定及一般法律原則,避免恣意專斷,以期公平評鑑大學教師之各方面表現」。

 

但類似亞大此種把教師評鑑「恣意變更、立即實施」的作法,在各大專校院仍層出不窮,恐怕已非個案。

 

工會強調,當前的大學教師評鑑已日益失去了鼓勵教師自我精進的效果,反而淪為以多如牛毛又一再修正的指標,成為學校控制教師的利器!不但扼殺教師的發展潛力,甚至已影響到我國學術的正常發展。

 

相對地,教育部面對中小學教師,如其所宣稱:已改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替代「教師評鑑」,以「自願」取代「強制」,透過教學觀察三部曲(觀察前會談、教學觀察、觀察後回饋會談),突破孤立無援的教學文化。沒有理由更該強調自律與創造性的高等教育場域,不能夠比照中小學以「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取代「教師評鑑」。

 

台灣高等教育發展當前面臨諸多問題,但讓大學教師繼續忍受形式化的教師評鑑,並無助改善問題,反而只是養成陽奉陰違、只求表面功夫的文化。我們再次呼籲,有關當局應當全面檢討大學教師評鑑制度;而教職員工應當組織起來,爭回以自律和成長為原則,彈性調整教學研究服務的發展空間。

【大學快報第279期】年度餘絀破億!兼任教師鐘點費卻27年未調!高教工會全國普查:公布「血汗私立大專」排行榜

 

  你能想像自己的薪資,整整27年來分毫未調漲嗎?而這等荒謬的現象,就正發生在台灣多數私立大學的教學現場裡!

 

  大專兼任教師鐘點費,自民國82年發佈後,即長期凍漲。直到高教工會成立後持續抗議,成功爭取到行政院103年核定各公立大專鐘點費調漲16%,但當年教育部卻同時做出了「公、私立大專院鐘點費數額脫鉤」的無理決議,放任各私立大專院校各自衡量財務狀況決定是否調漲鐘點費。而教育部該舉造成的後果便是:多數的私校即便財務狀況良好,也抵死不願給兼任教師合理的薪資待遇。

 

表一、公立學校鐘點費與未調整私校鐘點費

        

 

公立學校鐘點費(日間)

未調整私立學校鐘點費(日間)

教授

955元

795元

副教授

820元

685元

助理教授

760元

630元

講師

695元

575元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為了全面了解台灣目前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的狀況,高教工會特別對此做了全面性普查,我們發現:台灣目前竟然有高達七成的私校大專校院,包括:中國文化大學、銘傳大學、東海大學…等知名老牌私校,長達27年都未調漲過鐘點費!根據工會的調查結果,全台灣目前104間私立大專中,僅有34所私校有將鐘點費調整至公校標準,其餘70所,高達近七成的私立大專,則仍然維持以民國82年的鐘點費標準聘僱兼任教師!

 

 

 

換言之,有數萬名的大專兼任教師至今竟然仍是領取27年前的鐘點費薪資,光是這27年來的物價指數就已經成長了將近四成,而一般受雇者這27年來的平均薪資則成長約64.2%,大學專任教師薪資成長約34%(表二)。唯獨這些私校的兼任教師,27年前講師級鐘點費是575元,27年後的今日還是575元,分毫未漲!平準物價後根本等同「實質減薪」狀況。

 

 

 

表二、過去27年台灣一般受雇者、大學專任講師、兼任講師的薪資調幅以及物價調幅(民國82年-109年)

 

年度

(民國)

工業及服務業受雇者平均每月經常性薪資

大學專任講師薪資[1]

未調整私立大學兼任講師鐘點費(日間部)

公立大學兼任講師鐘點費(日間)

消費者物價指數(以民國82年為基期)

82

25,869元

43,375元

575元

575元

100

109

42,481元

58,135元

575元

695元

138.9

82-109年間調幅

64.2%

34.02%

0%

20.87%

38.9%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教育部公報、行政院公報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另外,根據工會的調查結果,包括有:中山醫學大學、僑光科技大學、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臺北城市科技大學、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嶺東科技大學、龍華科技大學、輔英科技大學、東海大學、淡江大學等10所大專院校,從其最新(107學年)財務報表中可發現,上述學校之年度收支餘絀皆高達億元以上,卻27年未調鐘點費!堪稱「血汗私立大專」龍頭!

 

  工會推算,縱使為這些學校的兼任教師調漲鐘點費至公校標準,學校所需負擔之開銷也僅占其餘絀1.29%~8.23%等微乎其微的數字(表三)。顯見許多學校明明有能力,卻刻意遲遲不願調漲兼任教師鐘點費,惡意剝削校內身處弱勢地位的大量兼任教師!

 

 

表三、年度餘絀最高、還未調整鐘點費的前10間私立大專校院

 

學校

全校教師人數

專任教師人數[2]

兼任教師人數[3]

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志公立學校標所增加年度開支[4]

107學年度收支餘絀[5]

兼任教師鐘點費比照公校標準所增加開支,佔收支餘絀比例

中山醫學大學

663

405

258

3,622,320

264,134,391

1.37%

僑光科技大學

462

230

232

3,257,280

252,812,974

1.29%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791

329

462

6,486,480

212,166,468

3.06%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516

252

264

3,706,560

183,882,977

2.02%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467

229

238

3,341,520

168,158,165

1.99%

嶺東科技大學

557

275

282

3,959,280

135,351,713

2.93%

龍華科技大學

615

249

366

5,138,640

132,695,558

3.87%

輔英科技大學

302

596

898

2,962,440

122,832,205

2.41%

東海大學

1264

557

707

9,926,280

120,541,643

8.23%

淡江大學

1291

719

572

8,030,880

118,704,789

6.77%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教育部公報、行政院公報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工會另外統計有「聘僱兼任教師人數最多、還未調整鐘點費」的前10間私立大專校院,包括:中國文化大學、東海大學、實踐大學、銘傳大學、正修科技大學、淡江大學、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樹德科技大學、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龍華科技大學(見表四)。這些學校所聘僱的兼任教師人數幾乎都比專任教師還多,顯見兼任教師根本已經承擔起該校相當重要的教學工作,然而在兼任教師如此身負教學重責的情況下,這10所大專院校卻不惜採取血汗模式經營,聘僱大量慘遭剝削的兼任教師。

 

 

表四、聘僱兼任教師人數最多、還未調整鐘點費的前10間私立大專校院

 

學校

全校教師人數

專任教師人數[6]

兼任教師人數[7]

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至公立學校標所增加年度開支[8]

107學年度收支餘絀[9]

兼任教師鐘點費比照公校標準所增加開支,佔收支餘絀比例

中國文化大學

1,610

724

886

12,439,440

43,335,002

28.71%

東海大學

1,264

557

707

9,926,280

120,541,643

8.23%

實踐大學

1,020

355

665

9,336,600

76,805,307

12.16%

銘傳大學

1,226

571

655

9,196,200

105,543,065

8.71%

正修科技大學

1,059

435

624

8,760,960

95,743,545

9.15%

淡江大學

1,291

719

572

8,030,880

118,704,789

6.77%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791

329

462

6,486,480

212,166,468

3.06%

樹德科技大學

679

272

407

5,714,280

23,547,014

24.27%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603

221

382

5,363,280

85,396,222

6.28%

龍華科技大學

615

249

366

5,138,640

132,695,558

3.87%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教育部公報、行政院公報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綜合上述,此種「血汗私校」的作風,絕不可再被縱容!教育部103年容許私校鐘點費與公校脫鉤,已是問題的元凶;爾後表面上宣稱讓私校「按財務狀況」決定鐘點費是否調整,卻放讓大量餘絀每年破億元的私校,27年未調漲鐘點費,更是讓問題延續的根源!

 

  大量兼任教師在微薄的鐘點費下,儘管兼任時數與專任相仿,每週達10鐘點,在寒暑假毫無薪資的狀況下,講師級年薪竟只有20.7萬元(575元*10鐘點*36週)、助理教授級僅22.7萬元(630元*10鐘點*36週),甚至低於基本工資28.5萬(23,800元*12個月)!

 

 

  無怪乎,此等兼任教師為生計所迫,得在多校南北穿梭兼課,難有充分時間與學生討論或批改作業,也只能掙得勉強足以維生的薪資;但利用此等人力的「血汗私校」,則向學生收取相同的學費,而且還連年試圖調漲,賺入大量的餘絀!

 

    大專校院鐘點費調整一事,非但牽涉到大量兼任教師們的基本生活能否維繫,而且涉及專、兼任教師是否同工不同酬,各大學是否將進一步聘僱彈性化、非典化、低薪化的問題趨勢。若教育部再繼續放任校園內重要教學勞動者的工作條件持續惡化下去,屆時犧牲的將不僅是兼任教師的薪資權益,還包括台灣整體高等教育的環境。

 

  為了解決此等血汗私校問題,高教工會提出以下四點訴求:

 

一,全國大專校院之兼任教師鐘點費數額,應當依教師待遇條例之精神,公私立大專院校鐘點費不脫鈎!私校應自109學年起全面同步調整鐘點費!

二,目前多數學校一學期鐘點費現行只支付5個月教學期間,應改為支付5.5個月鐘點費,包含備課、批改作業與考卷工作量。

三,年終獎金作為教師待遇的一部分,故兼任教師應可比照,年終必須加發等比例的5個月鐘點費。

四,兼任教師的鐘點費數額應當繼續普遍檢討提升,朝「專兼任教師同工同酬」邁進!

 

 

【附件】長達27年未調整兼任教師鐘點費之學校

 

中山醫學大學

高苑科技大學

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僑光科技大學

聖約翰科技大學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正修科技大學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和春技術學院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大同大學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華梵大學

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環球科技大學

黎明技術學院

實踐大學

嶺東科技大學

南亞技術學院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萬能科技大學

龍華科技大學

建國科技大學

敏實科技大學

景文科技大學

輔英科技大學

遠東科技大學

樹德科技大學

文藻外語大學

東海大學

東方設計大學

崑山科技大學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

淡江大學

台灣首府大學

美和科技大學

中國科技大學

銘傳大學

中州科技大學

中華科技大學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大同技術學院

健行科技大學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醒吾科技大學

中華大學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中臺科技大學

明道大學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崑山科技大學

華夏科技大學

明新科技大學

中國文化大學

康寧大學

吳鳳科技大學

大漢技術學院

真理大學

東南科技大學

東吳大學[10]

南開科技大學

修平科技大學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蘭陽技術學院

崇右影藝科技大學

大仁科技大學

 

 

[1] 大學專任教師以等同公教人員之薪額計算本俸,並領有學術研究費,合為薪資。其不分職級(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皆依據公務人員調薪機制一同調整本俸與學術研究費。此處82-102年間薪資調幅達30.4%的數據,除反映大學專任講師薪資調幅外,也及於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的薪資調幅(調幅僅有些許差距)。

[2]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各級學校基本資料(2019-2020)

[3] 資料來源:各校「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台」。取最新108學年度之兼任教師人數統計。

[4] 以兼任教師平均職級為助理教授(原鐘點費為630元,調整至公校標準760元),每周平均授課3小時,每學期共18週給薪,一年2學期,任教於日間部推算。

[5] 資料來源:各校「會計書查核報告書」之107學年度「收支餘絀表」之本學年度收支餘絀

[6]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各級學校基本資料(2019-2020)

[7] 資料來源:各校「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台」。取最新108學年度之兼任教師人數統計。

[8] 以兼任教師平均職級為助理教授(原鐘點費為630元調整至公校標準760元),每周平均授課3小時,每學期共18週給薪,一年2學期,任教於日間部推算。

[9] 資料來源:各校「會計書查核報告書」之107學年度「收支餘絀表」之本學年度收支餘絀

[10] 未比照公立學校,僅微調7%。鐘點費數額目前日間部講師級615元、助理教授級675元、 副教授級735元、教授級850元。

年度餘絀破億!兼任教師鐘點費卻27年未調!高教工會全國普查:公布「血汗私立大專」排行榜

 

  你能想像自己的薪資,整整27年來分毫未調漲嗎?而這等荒謬的現象,就正發生在台灣多數私立大學的教學現場裡!

 

  大專兼任教師鐘點費,自民國82年發佈後,即長期凍漲。直到高教工會成立後持續抗議,成功爭取到行政院103年核定各公立大專鐘點費調漲16%,但當年教育部卻同時做出了「公、私立大專院鐘點費數額脫鉤」的無理決議,放任各私立大專院校各自衡量財務狀況決定是否調漲鐘點費。而教育部該舉造成的後果便是:多數的私校即便財務狀況良好,也抵死不願給兼任教師合理的薪資待遇。

 

表一、公立學校鐘點費與未調整私校鐘點費

        

 

公立學校鐘點費(日間)

未調整私立學校鐘點費(日間)

教授

955元

795元

副教授

820元

685元

助理教授

760元

630元

講師

695元

575元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為了全面了解台灣目前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的狀況,高教工會特別對此做了全面性普查,我們發現:台灣目前竟然有高達七成的私校大專校院,包括:中國文化大學、銘傳大學、東海大學…等知名老牌私校,長達27年都未調漲過鐘點費!根據工會的調查結果,全台灣目前104間私立大專中,僅有34所私校有將鐘點費調整至公校標準,其餘70所,高達近七成的私立大專,則仍然維持以民國82年的鐘點費標準聘僱兼任教師!

 

 

 

換言之,有數萬名的大專兼任教師至今竟然仍是領取27年前的鐘點費薪資,光是這27年來的物價指數就已經成長了將近四成,而一般受雇者這27年來的平均薪資則成長約64.2%,大學專任教師薪資成長約34%(表二)。唯獨這些私校的兼任教師,27年前講師級鐘點費是575元,27年後的今日還是575元,分毫未漲!平準物價後根本等同「實質減薪」狀況。

 

 

 

表二、過去27年台灣一般受雇者、大學專任講師、兼任講師的薪資調幅以及物價調幅(民國82年-109年)

 

年度

(民國)

工業及服務業受雇者平均每月經常性薪資

大學專任講師薪資[1]

未調整私立大學兼任講師鐘點費(日間部)

公立大學兼任講師鐘點費(日間)

消費者物價指數(以民國82年為基期)

82

25,869元

43,375元

575元

575元

100

109

42,481元

58,135元

575元

695元

138.9

82-109年間調幅

64.2%

34.02%

0%

20.87%

38.9%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教育部公報、行政院公報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另外,根據工會的調查結果,包括有:中山醫學大學、僑光科技大學、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臺北城市科技大學、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嶺東科技大學、龍華科技大學、輔英科技大學、東海大學、淡江大學等10所大專院校,從其最新(107學年)財務報表中可發現,上述學校之年度收支餘絀皆高達億元以上,卻27年未調鐘點費!堪稱「血汗私立大專」龍頭!

 

  工會推算,縱使為這些學校的兼任教師調漲鐘點費至公校標準,學校所需負擔之開銷也僅占其餘絀1.29%~8.23%等微乎其微的數字(表三)。顯見許多學校明明有能力,卻刻意遲遲不願調漲兼任教師鐘點費,惡意剝削校內身處弱勢地位的大量兼任教師!

 

 

表三、年度餘絀最高、還未調整鐘點費的前10間私立大專校院

 

學校

全校教師人數

專任教師人數[2]

兼任教師人數[3]

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志公立學校標所增加年度開支[4]

107學年度收支餘絀[5]

兼任教師鐘點費比照公校標準所增加開支,佔收支餘絀比例

中山醫學大學

663

405

258

3,622,320

264,134,391

1.37%

僑光科技大學

462

230

232

3,257,280

252,812,974

1.29%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791

329

462

6,486,480

212,166,468

3.06%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516

252

264

3,706,560

183,882,977

2.02%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467

229

238

3,341,520

168,158,165

1.99%

嶺東科技大學

557

275

282

3,959,280

135,351,713

2.93%

龍華科技大學

615

249

366

5,138,640

132,695,558

3.87%

輔英科技大學

513

302

211

2,962,440

122,832,205

2.41%

東海大學

1264

557

707

9,926,280

120,541,643

8.23%

淡江大學

1291

719

572

8,030,880

118,704,789

6.77%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教育部公報、行政院公報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工會另外統計有「聘僱兼任教師人數最多、還未調整鐘點費」的前10間私立大專校院,包括:中國文化大學、東海大學、實踐大學、銘傳大學、正修科技大學、淡江大學、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樹德科技大學、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龍華科技大學(見表四)。這些學校所聘僱的兼任教師人數幾乎都比專任教師還多,顯見兼任教師根本已經承擔起該校相當重要的教學工作,然而在兼任教師如此身負教學重責的情況下,這10所大專院校卻不惜採取血汗模式經營,聘僱大量慘遭剝削的兼任教師。

 

 

表四、聘僱兼任教師人數最多、還未調整鐘點費的前10間私立大專校院

 

學校

全校教師人數

專任教師人數[6]

兼任教師人數[7]

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至公立學校標所增加年度開支[8]

107學年度收支餘絀[9]

兼任教師鐘點費比照公校標準所增加開支,佔收支餘絀比例

中國文化大學

1,610

724

886

12,439,440

43,335,002

28.71%

東海大學

1,264

557

707

9,926,280

120,541,643

8.23%

實踐大學

1,020

355

665

9,336,600

76,805,307

12.16%

銘傳大學

1,226

571

655

9,196,200

105,543,065

8.71%

正修科技大學

1,059

435

624

8,760,960

95,743,545

9.15%

淡江大學

1,291

719

572

8,030,880

118,704,789

6.77%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791

329

462

6,486,480

212,166,468

3.06%

樹德科技大學

679

272

407

5,714,280

23,547,014

24.27%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603

221

382

5,363,280

85,396,222

6.28%

龍華科技大學

615

249

366

5,138,640

132,695,558

3.87%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料網、教育部公報、行政院公報

製表、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綜合上述,此種「血汗私校」的作風,絕不可再被縱容!教育部103年容許私校鐘點費與公校脫鉤,已是問題的元凶;爾後表面上宣稱讓私校「按財務狀況」決定鐘點費是否調整,卻放讓大量餘絀每年破億元的私校,27年未調漲鐘點費,更是讓問題延續的根源!

 

  大量兼任教師在微薄的鐘點費下,儘管兼任時數與專任相仿,每週達10鐘點,在寒暑假毫無薪資的狀況下,講師級年薪竟只有20.7萬元(575元*10鐘點*36週)、助理教授級僅22.7萬元(630元*10鐘點*36週),甚至低於基本工資28.5萬(23,800元*12個月)!

 

 

  無怪乎,此等兼任教師為生計所迫,得在多校南北穿梭兼課,難有充分時間與學生討論或批改作業,也只能掙得勉強足以維生的薪資;但利用此等人力的「血汗私校」,則向學生收取相同的學費,而且還連年試圖調漲,賺入大量的餘絀!

 

    大專校院鐘點費調整一事,非但牽涉到大量兼任教師們的基本生活能否維繫,而且涉及專、兼任教師是否同工不同酬,各大學是否將進一步聘僱彈性化、非典化、低薪化的問題趨勢。若教育部再繼續放任校園內重要教學勞動者的工作條件持續惡化下去,屆時犧牲的將不僅是兼任教師的薪資權益,還包括台灣整體高等教育的環境。

 

  為了解決此等血汗私校問題,高教工會提出以下四點訴求:

 

一,全國大專校院之兼任教師鐘點費數額,應當依教師待遇條例之精神,公私立大專院校鐘點費不脫鈎!私校應自109學年起全面同步調整鐘點費!

二,目前多數學校一學期鐘點費現行只支付5個月教學期間,應改為支付5.5個月鐘點費,包含備課、批改作業與考卷工作量。

三,年終獎金作為教師待遇的一部分,故兼任教師應可比照,年終必須加發等比例的5個月鐘點費。

四,兼任教師的鐘點費數額應當繼續普遍檢討提升,朝「專兼任教師同工同酬」邁進!

 

 

【附件】長達27年未調整兼任教師鐘點費之學校

 

中山醫學大學

高苑科技大學

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僑光科技大學

聖約翰科技大學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正修科技大學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和春技術學院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大同大學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華梵大學

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環球科技大學

黎明技術學院

實踐大學

嶺東科技大學

南亞技術學院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萬能科技大學

龍華科技大學

建國科技大學

敏實科技大學

景文科技大學

輔英科技大學

遠東科技大學

樹德科技大學

文藻外語大學

東海大學

東方設計大學

崑山科技大學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

淡江大學

台灣首府大學

美和科技大學

中國科技大學

銘傳大學

中州科技大學

中華科技大學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大同技術學院

健行科技大學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醒吾科技大學

中華大學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中臺科技大學

明道大學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崑山科技大學

華夏科技大學

明新科技大學

中國文化大學

康寧大學

吳鳳科技大學

大漢技術學院

真理大學

東南科技大學

東吳大學[10]

南開科技大學

修平科技大學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蘭陽技術學院

崇右影藝科技大學

大仁科技大學

 

 

[1] 大學專任教師以等同公教人員之薪額計算本俸,並領有學術研究費,合為薪資。其不分職級(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皆依據公務人員調薪機制一同調整本俸與學術研究費。此處82-102年間薪資調幅達30.4%的數據,除反映大學專任講師薪資調幅外,也及於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的薪資調幅(調幅僅有些許差距)。

[2]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各級學校基本資料(2019-2020)

[3] 資料來源:各校「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台」。取最新108學年度之兼任教師人數統計。

[4] 以兼任教師平均職級為助理教授(原鐘點費為630元,調整至公校標準760元),每周平均授課3小時,每學期共18週給薪,一年2學期,任教於日間部推算。

[5] 資料來源:各校「會計書查核報告書」之107學年度「收支餘絀表」之本學年度收支餘絀

[6]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各級學校基本資料(2019-2020)

[7] 資料來源:各校「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台」。取最新108學年度之兼任教師人數統計。

[8] 以兼任教師平均職級為助理教授(原鐘點費為630元調整至公校標準760元),每周平均授課3小時,每學期共18週給薪,一年2學期,任教於日間部推算。

[9] 資料來源:各校「會計書查核報告書」之107學年度「收支餘絀表」之本學年度收支餘絀

[10] 未比照公立學校,僅微調7%。鐘點費數額目前日間部講師級615元、助理教授級675元、 副教授級735元、教授級850元。

【採訪通知】年餘絀破億!兼任教師鐘點費卻27年未調! 高教工會全國普查:公布「血汗私立大專」排行榜

高教工會將於11.02(週一)上午十點召開記者會,公布全國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查結果。同時也將公布全國「聘僱教師人數最多、還未調整鐘點費」的前10間私立大專校院名單,以及「年度餘絀最高,還未調整鐘點費」的前10間私立大專校院。

 

工會指出,大專兼任教師鐘點費,自民國82年以來一直遲遲未有任何調漲,在高教工會於102年倡議下,雖然成功爭取到行政院核定各公立大專鐘點費調漲16%,但當年教育部卻同時做出了「公、私立大專院鐘點費數額脫鉤」的荒謬決議,放任各私立大專院校各自衡量財務狀況決定是否調漲鐘點費。

 

而教育部該舉造成的後果便是:台灣目前竟然有高達七成的私校大專校院,包括:中國文化大學、銘傳大學、東海大學等知名老牌私校,長達27年都未調漲過鐘點費!有數萬名的大專兼任教師至今竟然仍是領取27年前的鐘點費薪資,光是這27年來的物價指數就已經成長了將近四成,換言之兼任教師根本等同「實質減薪」狀況,薪水倒退超過27年,慘遭學校與教育部聯手剝削。

 

工會將於記者會中公布全國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與「學校財報」調查結果,並從調查結果中可清楚發現,許多私立大專校院年度收支餘絀皆高達數千萬以上,明明有能力卻刻意遲遲不願調漲兼任教師鐘點費,惡意剝削校內身處弱勢地位的大量兼任教師!就是授滿專任教師的鐘點數(專任講師每週10學分),年薪竟只有20萬之譜,連基本工資都不到!?

 

記者會中也將邀請到已在大學兼課多年的兼任教師現身說法,表達在第一線教學現場的兼任教師心聲,同時也有私校專任教師參與記者會相挺兼任教師,呼籲教育部應正視兼任教師長達27年未調薪的不合理現象。

 

高教工會將於記者會中提出訴求:全國大專校院之兼任教師鐘點費數額,應當依教師待遇條例之精神,私校準用公校標準,不得放任私校視財務狀況而定,並且應當繼續普遍檢討提升,朝「專兼任教師同工同酬」邁進。

 

時間:11.02(週一)上午十點

地點:高教工會辦公室(台北市中山區伊通街59巷6號4樓)

【大學快報第278期】大學校務會議淪橡皮章?

全文轉載自 109年10月25日《蘋果日報》論壇版 https://reurl.cc/MdWrOK

 

蘇復興/嘉義大學外國語言學系暨研究所教授,高教工會嘉義大學分部召集人

 

2年多前,台大校長的遴選引發風波,社會大眾因此察覺到大學校務會議「位高權重」的事實。其實這項組織的任務、功能包羅萬象,並非局限在產生校長而已。

 

教代比率規範形同虛設

現行的《大學法》第15條明文規定:「大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其重要性可見一般。就實務層面而論,校務會議的良性運作有助於大學自治事項的順利推展,因為它針對內部的權力結構提供了監督機制,有助於防範威權治理的作風。法界人士戲稱它是大學校園中的「國會」,不無原因。

 

民國83年修訂公布的《大學法》版本確立了教師、職員、學生等非主管代表的決策參與權,將他們納為校務會議成員。第15條同時明定「教師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之二分之一。」這項修法作為旨在因應時代變遷,落實「大學自治」、「教師參與」、「校園民主」、「大學法人化」等理想,可惜日久生變,有關「教師代表」比率的規範變成形同虛設,引發爭執。

 

最近的一項爭端發生在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該校於今年4月下旬舉行校務會議,討論修正組織章程條文,擬訂校長遴選辦法的相關議案。與會者質疑透過校務會議代表來投票、產生續任校長的做法,理由是該組織的當然代表人數過多,教師代表人數太少,違背《大學法》的規定。

究之事實,該屆(民國108學年度)的校務會議成員當中,學術與行政主管的佔比為47.89%,非主管教師代表為34.51%,學生代表為10.56%,職員代表為7.04%。至於民國109學年度,這4類成員的佔比依序是52.14%、30.71%、10.71%、6.43%。該校不久之前通過組織規程修訂案,有關校長職位出現了「續任門檻從寬,去職門檻從嚴」的修法意向,公平性再度遭受批評。

 

筆者服務的大學以往曾在校務會議通過某些法案或行政規章,不但引發適法性的疑慮,甚至可能對利害關係人產生不利、不法對待,相關議案充滿爭議,卻能輕騎過關,令人懷疑校務會議的決策機制是否良善。

 

淪為行政會議的伸展台

為此,筆者特別檢視了該組織在本學年度的各類成員的比率,結果顯示,學術與行政主管佔比42.71%,非主管教師代表34.51%,職員代表9.38%,學生代表10.42%。進一步細究,未兼行政職者的教師代表或陽春教授僅佔全體成員的32.47%,人數遠遠低於《大學法》的規定。

 

最近,聖約翰科技大學發生了校方積欠教師薪資的事件,當事人被迫向教育部陳情,採取抗議行動。欠薪、裁員係屬重大校務事項,但是該校的校務會議對此似乎並未適時發聲,反映各級教師的意見,反而任由行政團隊指揮,失去應有的監督、決策功能。私立大學的校務會議經常被外界批評是董事會的橡皮圖章,這種現象必須有效遏止,因為它和大學自治的本意顯然是背道而馳。

 

要言之,公、私立大學設立校務會議的目的旨在凝聚內部成員的意見與意志,以便行使法定的自治權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上述事例提醒我們,許多大學其校務會議的組成已經出現適法性疑慮,不但喪失應有的法定功能,而且出現過度強烈的「行政性格」,淪為行政會議的伸展台。長此以往,這將為大學校院的發展埋下衝突和不安的因子,權責人員應該謹慎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