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約翰欠薪千萬!教育部「重罰」十萬? 拿學費校產墊背,校長董事毋須負責? 聖約翰科大教師第三次至教育部前靜坐抗議行動

 

  聖約翰科大為逼教師同意減半薪,自8月起惡意不發薪的爭議,於10月5日已進入「欠薪三個月」!積欠薪資已達千萬之譜!對此,教育部雖一再公開表明聖約翰所為明顯違法,但迄今卻只「重罰」10萬(如附件一),導致聖約翰董事會6日開會後也仍未還薪,顯然並無嚇阻效果。

 

  面對聖約翰此種惡意不發薪的狀況,迫使聖約翰教師們第三次到教育部靜坐抗議,要求政府在開罰外依法拿出實際鐵腕,否則形同是在縱容惡質校方。

 

  聖約翰教師強調:「只開罰解決不了問題!」學校被罰,只是拿學生繳的學費與校產來繳納(學雜費佔聖約翰科大收到67%),損及師生的教育資源,但做決策的校長和校董個人完全不痛不癢。

 

  何況,欠薪千萬三個月,只開罰十萬,根本比法定利息還少(以年利率5%推算,欠萬欠款3個月,利息就已達12.5萬)!?就是教育部每10日連續開罰50萬,一年也只罰1800萬,聖約翰目前有校產20億,現金達3億,根本「不怕罰」。

 

  聖約翰教師主張,在開罰之外,教育部真正該做的是同時[1]依照私校法第43條或54條「撤換違法校長」[2],以及依第25條「解除董事職務」[3],才能確保師生權益。有正常的經營團隊,聖約翰肯定有條件能正常辦學。否則,政府讓違法的團隊繼續掌控學校,是犧牲想正常教學與學習的師生們!

 

  直到今日為止,聖約翰的老師們仍正常在教學研究崗位上,儘管無薪,卻沒少上任何一門課,絲毫沒有怠慢。

 

  高教工會強調,除了聖約翰外,目前環球科大也正發生「教師不接受學術加給打四折,就乾脆不給任何學術加給」的荒謬狀況。政府有無拿出實際手段保障師生權益,給惡性不發薪的校方一個教訓,各界都在緊密關注。

 

  另外對於昨日聖約翰科大校長黃宏斌對媒體宣稱:「未欠薪或不發薪,會繼續與教師協商,尊重教育部裁罰並如期繳款。」、「校方屢次邀教師協商,教師都不願實質商議。」教師回應這些宣稱根本並非事實,純屬惡意拖欠的說詞:

 

  一、聖約翰三十多名教師迄今已遭欠薪3個月,累積達千萬之譜。如果聖約翰沒有「欠薪或不發薪」,學校為何被開罰?又為何要繳罰款?這最基本的事實豈可都不承認。

 

  二、聖約翰教師及高教工會自109年8月28日表達願意與聖約翰校方依教師待遇條例協議是否變更學術研究加給,於9月2日召開協商會議,勞方明確提出協商議程:「(一)本會會員109年8月份之本薪與學術研究加給,學校為何違法欠薪至今?(二)109年9月起學校提議要協議變更加給數額,有何理由?」然於聖約翰校方並未對二協商議程提出任何具體回應,雙方並無達成協議。

 

  爾後聖約翰校方於9月4日先惡意對教師不排課,且於9月5日繼續惡意欠薪,已是違法在先,以致9月8日聖約翰教師及工會正式表達:「在貴校未清償本會代表會員109年8月、9月、或未來發薪日應發給之完整本薪與未經變更之加給數額前,本會終止與貴校進行代表會員協議變更加給數額之一切協商活動,以維護教師權益及誠信協商之可能。」但校方卻繼續強行欠薪,遭開罰後仍未改變。

 

  三、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明確規範:「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依法未達成協議,學校就是不得變更教師薪給的支給數額,要正常發給既有薪給;聖約翰在協商程序遭遇教師表達不願意變更支給數額,本身就已是商議結果之一(未達成協議),依法就該正常發薪,聖約翰校方卻繼續謊稱是「教師都不願實質商議」導致不發薪,根本是昧於法令,是「假協商,真拖欠」。

 

  四、聖約翰教師與工會並非不願給予學校彈性。勞方協商在9月2日會議上即已表示,校方償還8月、9月等欠薪後,聖約翰老師對於日後的學術研究加給,同意在尊重個人意願下,以法定利息部分「借薪」給學校,共體時艱。但不能是在還有違法欠薪的情況下,強逼教師接受有去無回的「減薪」。

[1] 教師待遇條例第 23 條:(第1項)私立學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一、違反第六條或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項薪給支給之規定。…四、違反依第十七條所定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或地域加給之規定,或未將上開加給規定納入教師聘約,或未與教師協議前變更支給數額。(第2項)前項情形同時得依私立學校法相關規定辦理。

[2] 私立學校法第43條:(第2項)校長經判決確定有罪,或嚴重違反教育法令,或有損師道情節重大者,學校法人應即解聘,並重新遴選校長,依各該法律規定聘任之。(第3項)學校法人未依第一項規定停聘校長者,學校主管機關得逕予停聘,由學校組織相關規定所定人員代理校長職務;其未依前項規定解聘校長者,學校主管機關應逕予解聘,並指派適當人員,於重新遴聘之合格校長就職前,暫代校長職務。

私立學校法第54條第1項:私立學校因人事或財務等違法而發生重大糾紛,致嚴重影響學校正常運作且情勢急迫者,學校主管機關得逕行停止校長及有關人員職務,並指派適當人員暫代其職務。

[3] 私立學校法第25條第1項:董事會、董事長、董事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致影響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校務之正常運作者,法人或學校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者,法人主管機關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得視事件性質,聲請法院於一定期間停止或解除學校法人董事長、部分或全體董事之職務。

【大學快報第270期】 聖約翰欠薪千萬!教育部「重罰」十萬?拿學費校產墊背,校長董事毋須負責?聖約翰科大教師第三次至教育部前靜坐抗議行動

 

  聖約翰科大為逼教師同意減半薪,自8月起惡意不發薪的爭議,於10月5日已進入「欠薪三個月」!積欠薪資已達千萬之譜!對此,教育部雖一再公開表明聖約翰所為明顯違法,但迄今卻只「重罰」10萬(如附件一),導致聖約翰董事會6日開會後也仍未還薪,顯然並無嚇阻效果。

 

  面對聖約翰此種惡意不發薪的狀況,迫使聖約翰教師們第三次到教育部靜坐抗議,要求政府在開罰外依法拿出實際鐵腕,否則形同是在縱容惡質校方。

 

  聖約翰教師強調:「只開罰解決不了問題!」學校被罰,只是拿學生繳的學費與校產來繳納(學雜費佔聖約翰科大收到67%),損及師生的教育資源,但做決策的校長和校董個人完全不痛不癢。

 

  何況,欠薪千萬三個月,只開罰十萬,根本比法定利息還少(以年利率5%推算,欠萬欠款3個月,利息就已達12.5萬)!?就是教育部每10日連續開罰50萬,一年也只罰1800萬,聖約翰目前有校產20億,現金達3億,根本「不怕罰」。

 

  聖約翰教師主張,在開罰之外,教育部真正該做的是同時[1]依照私校法第43條或54條「撤換違法校長」[2],以及依第25條「解除董事職務」[3],才能確保師生權益。有正常的經營團隊,聖約翰肯定有條件能正常辦學。否則,政府讓違法的團隊繼續掌控學校,是犧牲想正常教學與學習的師生們!

 

  直到今日為止,聖約翰的老師們仍正常在教學研究崗位上,儘管無薪,卻沒少上任何一門課,絲毫沒有怠慢。

 

  高教工會強調,除了聖約翰外,目前環球科大也正發生「教師不接受學術加給打四折,就乾脆不給任何學術加給」的荒謬狀況。政府有無拿出實際手段保障師生權益,給惡性不發薪的校方一個教訓,各界都在緊密關注。

 

  另外對於昨日聖約翰科大校長黃宏斌對媒體宣稱:「未欠薪或不發薪,會繼續與教師協商,尊重教育部裁罰並如期繳款。」、「校方屢次邀教師協商,教師都不願實質商議。」教師回應這些宣稱根本並非事實,純屬惡意拖欠的說詞:

 

  一、聖約翰三十多名教師迄今已遭欠薪3個月,累積達千萬之譜。如果聖約翰沒有「欠薪或不發薪」,學校為何被開罰?又為何要繳罰款?這最基本的事實豈可都不承認。

 

  二、聖約翰教師及高教工會自109年8月28日表達願意與聖約翰校方依教師待遇條例協議是否變更學術研究加給,於9月2日召開協商會議,勞方明確提出協商議程:「(一)本會會員109年8月份之本薪與學術研究加給,學校為何違法欠薪至今?(二)109年9月起學校提議要協議變更加給數額,有何理由?」然於聖約翰校方並未對二協商議程提出任何具體回應,雙方並無達成協議。

 

  爾後聖約翰校方於9月4日先惡意對教師不排課,且於9月5日繼續惡意欠薪,已是違法在先,以致9月8日聖約翰教師及工會正式表達:「在貴校未清償本會代表會員109年8月、9月、或未來發薪日應發給之完整本薪與未經變更之加給數額前,本會終止與貴校進行代表會員協議變更加給數額之一切協商活動,以維護教師權益及誠信協商之可能。」但校方卻繼續強行欠薪,遭開罰後仍未改變。

 

  三、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明確規範:「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依法未達成協議,學校就是不得變更教師薪給的支給數額,要正常發給既有薪給;聖約翰在協商程序遭遇教師表達不願意變更支給數額,本身就已是商議結果之一(未達成協議),依法就該正常發薪,聖約翰校方卻繼續謊稱是「教師都不願實質商議」導致不發薪,根本是昧於法令,是「假協商,真拖欠」。

 

  四、聖約翰教師與工會並非不願給予學校彈性。勞方協商在9月2日會議上即已表示,校方償還8月、9月等欠薪後,聖約翰老師對於日後的學術研究加給,同意在尊重個人意願下,以法定利息部分「借薪」給學校,共體時艱。但不能是在還有違法欠薪的情況下,強逼教師接受有去無回的「減薪」。

[1] 教師待遇條例第 23 條:(第1項)私立學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一、違反第六條或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項薪給支給之規定。…四、違反依第十七條所定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或地域加給之規定,或未將上開加給規定納入教師聘約,或未與教師協議前變更支給數額。(第2項)前項情形同時得依私立學校法相關規定辦理。

[2] 私立學校法第43條:(第2項)校長經判決確定有罪,或嚴重違反教育法令,或有損師道情節重大者,學校法人應即解聘,並重新遴選校長,依各該法律規定聘任之。(第3項)學校法人未依第一項規定停聘校長者,學校主管機關得逕予停聘,由學校組織相關規定所定人員代理校長職務;其未依前項規定解聘校長者,學校主管機關應逕予解聘,並指派適當人員,於重新遴聘之合格校長就職前,暫代校長職務。

私立學校法第54條第1項:私立學校因人事或財務等違法而發生重大糾紛,致嚴重影響學校正常運作且情勢急迫者,學校主管機關得逕行停止校長及有關人員職務,並指派適當人員暫代其職務。

[3] 私立學校法第25條第1項:董事會、董事長、董事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致影響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校務之正常運作者,法人或學校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者,法人主管機關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得視事件性質,聲請法院於一定期間停止或解除學校法人董事長、部分或全體董事之職務。

【大學快報第269期】聖約翰科大老師給同學的第二封信

【給聖約翰同學的第二封信】

各位同學:收信愉快!

共體時艱的背後,我想我有義務告訴你們學生不能不知道的事情。綜觀這次事件,學校至少有五個面向傷害了同學的權益:

一、不惜犧牲同學的選課與修課權益:

為了對不同意減薪的老師做出懲罰,校長於109/09/04無預警地將這些教師刪除,這也是為什麼在第一階段網路選課時,有200多門課的任課教師僅寫「待聘」,完全漠視同學們的修課及受教權益。後來有老師向教育部舉發,經教育部來函強力要求學校應予正常排課以保障學生權益(詳公函第1頁: https://bit.ly/3nljQWp 、第2頁: https://bit.ly/36x9TPH ),學校才又恢復原有教師任教。

二、過度精簡各系的助理人力:

全國大專院校的系助理配置皆是每系至少一位以上,但是我們學校從這學期實行「聯合辦公」制度,一位系助理竟要負責3個系科業務,造成各系助理交接紊亂且工作過荷,在分身乏術下導致各系辦公室經常鬧空城。學生在修課/抵免/實習/畢業等規定都無法充分掌握時,倘若因此造成同學延遲畢業,究竟是誰能出面負責?還有游泳池、數位藝文中心、聯合服務櫃檯及精密檢測中心等單位,也都呈現無人管理的狀態,真得是省錢省過頭了。

三、欠薪/減薪難以維持教學品質:

大學最重要的價值來自優秀的教學品質,而教學品質則有賴堅強的師資陣容,而不是校長是誰;因此學雜費收入首要用來支付老師薪資以穩定教學品質。但是本校收了同學註冊費卻只付半薪、甚至完全不付薪給老師,但是校長依然每月支領全薪22萬元(見ETtoday新聞雲:https://bit.ly/2HVbkNu ),還聘請更多的兼任教師來替代離職教師,完全背信於學生家長良善辦學的委託。

四、願意繳罰款卻不發薪、危及學校未來獎補助:

昨天(109/10/06)教育部已對本校開罰10萬,本校董事會於開完會後對媒體表示:「…未欠薪或不發薪,會繼續與教師協商並如期繳款 (參考新聞報導:https://bit.ly/36FidwO )。」收了學費不發薪,但繳罰款及請律師倒是付錢地很快(見ETtoday新聞雲:https://bit.ly/33yDp5M ),這很明顯也是代理問題(Agency Problem,參考:https://bit.ly/34nqqTC )。接下來,教育部會再於109/10/15繼續開罰20萬,並依據《私立學校法》第55條(參考 https://bit.ly/36EMsE0 ),也會停止給予本校部分或全部之獎補助款。對私立學校而言,獎補助款非常重要(本校上學年補助收入為7千多萬元),各教室的E化電腦、各系電腦教室內的軟硬體、圖書館的藏書、各實驗室的專業設備等,都是用獎補款購買的。如果因此事件搞到獎補款全沒了,套句陳時中部長的話:「如果這不是失職,那什麼叫做失職?」;如果這不是傷害學生權益,那什麼才叫做傷害學生權益?

五、一意孤行違法減薪、全國皆知:

校長違法減薪已鬧得全國皆知,甚至創下三大黨立委(民進黨立法委員范雲、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皆以本校積欠教師薪資同聲質詢教育部長的紀錄(參考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4uV65s )。在行銷管理課曾提到「外顯性商品」,指某些商品除了自己用之外,很多時候可能會被別人看到並依此拿來評價使用者;譬如汽車、珠寶、豪宅、衣服等,還有你的畢業學校。這件事其實影響著全校每個人,如果將來還影響了同學就業面試的結果,我認為這些握著權力卻無心辦學的大人們,他們虧欠你們一個公道!

或許同學會認為,學校目前上課並沒有不正常營運之情況。沒錯,但這是教務處職員(被迫領八成薪)努力排課、老師們(領半薪或不支薪)不計代價上課所維持的;沒有這位校長,學校依舊運轉著!校長在忙什麼呢?看看聖約翰首頁,校長忙著跟各大企業簽署合作意向書,簽這些不具法律效力的備忘錄只是徒具形式,如果有用在艾和昌校長時期就奏效了,何需等新校長來簽?

今天(109/10/07)下午3:40,我於下課後仍會按計畫趕到教育部陳抗,與老師們與高教工會夥伴一同爭取本校教職員生被剝奪的權益(參考: https://bit.ly/2GKgKdy )。曾經有人問前教育部長鄭瑞城,在政大校長任內最失望的是什麼,他幽默卻意有所指的回答:「沒有看到學生在校園示威遊行…」;我沒有鼓勵同學要為這次事件站出來抗議,我不希望影響到同學上課,畢竟好好地學習是你們最重要的本分;但我不同意的是,你們對這事件沒有自己的思考及看法,因為「沒熱情、沒智慧是最危險的事」。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即使領不到薪水也沒關係,但我矢志捍衛同學們的受教權益,直到校長下台、董事撤換為止!祝福同學課業精進,平安健康!

聖約翰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 黃昭頴老師 敬上
109年10月07日

聖約翰科大老師給同學的第二封信

【給聖約翰同學的第二封信】

各位同學:收信愉快!

共體時艱的背後,我想我有義務告訴你們學生不能不知道的事情。綜觀這次事件,學校至少有五個面向傷害了同學的權益:

一、不惜犧牲同學的選課與修課權益:

為了對不同意減薪的老師做出懲罰,校長於109/09/04無預警地將這些教師刪除,這也是為什麼在第一階段網路選課時,有200多門課的任課教師僅寫「待聘」,完全漠視同學們的修課及受教權益。後來有老師向教育部舉發,經教育部來函強力要求學校應予正常排課以保障學生權益(詳公函第1頁: https://bit.ly/3nljQWp 、第2頁: https://bit.ly/36x9TPH ),學校才又恢復原有教師任教。

二、過度精簡各系的助理人力:

全國大專院校的系助理配置皆是每系至少一位以上,但是我們學校從這學期實行「聯合辦公」制度,一位系助理竟要負責3個系科業務,造成各系助理交接紊亂且工作過荷,在分身乏術下導致各系辦公室經常鬧空城。學生在修課/抵免/實習/畢業等規定都無法充分掌握時,倘若因此造成同學延遲畢業,究竟是誰能出面負責?還有游泳池、數位藝文中心、聯合服務櫃檯及精密檢測中心等單位,也都呈現無人管理的狀態,真得是省錢省過頭了。

三、欠薪/減薪難以維持教學品質:

大學最重要的價值來自優秀的教學品質,而教學品質則有賴堅強的師資陣容,而不是校長是誰;因此學雜費收入首要用來支付老師薪資以穩定教學品質。但是本校收了同學註冊費卻只付半薪、甚至完全不付薪給老師,但是校長依然每月支領全薪22萬元(見ETtoday新聞雲:https://bit.ly/2HVbkNu ),還聘請更多的兼任教師來替代離職教師,完全背信於學生家長良善辦學的委託。

四、願意繳罰款卻不發薪、危及學校未來獎補助:

昨天(109/10/06)教育部已對本校開罰10萬,本校董事會於開完會後對媒體表示:「…未欠薪或不發薪,會繼續與教師協商並如期繳款 (參考新聞報導:https://bit.ly/36FidwO )。」收了學費不發薪,但繳罰款及請律師倒是付錢地很快(見ETtoday新聞雲:https://bit.ly/33yDp5M ),這很明顯也是代理問題(Agency Problem,參考:https://bit.ly/34nqqTC )。接下來,教育部會再於109/10/15繼續開罰20萬,並依據《私立學校法》第55條(參考 https://bit.ly/36EMsE0 ),也會停止給予本校部分或全部之獎補助款。對私立學校而言,獎補助款非常重要(本校上學年補助收入為7千多萬元),各教室的E化電腦、各系電腦教室內的軟硬體、圖書館的藏書、各實驗室的專業設備等,都是用獎補款購買的。如果因此事件搞到獎補款全沒了,套句陳時中部長的話:「如果這不是失職,那什麼叫做失職?」;如果這不是傷害學生權益,那什麼才叫做傷害學生權益?

五、一意孤行違法減薪、全國皆知:

校長違法減薪已鬧得全國皆知,甚至創下三大黨立委(民進黨立法委員范雲、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皆以本校積欠教師薪資同聲質詢教育部長的紀錄(參考聯合新聞網: https://bit.ly/34uV65s )。在行銷管理課曾提到「外顯性商品」,指某些商品除了自己用之外,很多時候可能會被別人看到並依此拿來評價使用者;譬如汽車、珠寶、豪宅、衣服等,還有你的畢業學校。這件事其實影響著全校每個人,如果將來還影響了同學就業面試的結果,我認為這些握著權力卻無心辦學的大人們,他們虧欠你們一個公道!

或許同學會認為,學校目前上課並沒有不正常營運之情況。沒錯,但這是教務處職員(被迫領八成薪)努力排課、老師們(領半薪或不支薪)不計代價上課所維持的;沒有這位校長,學校依舊運轉著!校長在忙什麼呢?看看聖約翰首頁,校長忙著跟各大企業簽署合作意向書,簽這些不具法律效力的備忘錄只是徒具形式,如果有用在艾和昌校長時期就奏效了,何需等新校長來簽?

今天(109/10/07)下午3:40,我於下課後仍會按計畫趕到教育部陳抗,與老師們與高教工會夥伴一同爭取本校教職員生被剝奪的權益(參考: https://bit.ly/2GKgKdy )。曾經有人問前教育部長鄭瑞城,在政大校長任內最失望的是什麼,他幽默卻意有所指的回答:「沒有看到學生在校園示威遊行…」;我沒有鼓勵同學要為這次事件站出來抗議,我不希望影響到同學上課,畢竟好好地學習是你們最重要的本分;但我不同意的是,你們對這事件沒有自己的思考及看法,因為「沒熱情、沒智慧是最危險的事」。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即使領不到薪水也沒關係,但我矢志捍衛同學們的受教權益,直到校長下台、董事撤換為止!祝福同學課業精進,平安健康!

聖約翰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 黃昭頴老師 敬上
109年10月07日

【採訪通知】聖約翰欠薪千萬!教育部「重罰」十萬?拿學費校產墊背,校長董事毋須負責?聖約翰科大教師第三次至教育部前靜坐抗議行動

聖約翰科大為逼教師同意減半薪,自8月起惡意不發薪的爭議,於10月5日已進入「欠薪三個月」!積欠薪資已達千萬之譜!對此,教育部雖一再公開表明聖約翰所為明顯違法,但迄今卻只「重罰」10萬,比法定利息還少,導致聖約翰董事會6日開會後也仍未還薪,顯然並無嚇阻效果。

 

面對此種惡意不發薪的狀況,迫使聖約翰教師們每週繼續到教育部靜坐抗議(此次為第3次),要求政府在開罰外依法拿出實際鐵腕,否則形同是在縱容惡質校方。

 

聖約翰教師強調:「只開罰解決不了問題!」學校被罰,只是拿學生繳的學費與校產來繳納,做決策的校長和校董個人完全不痛不癢。聖約翰目前有校產20億,現金達3億,根本「不怕罰」。教育部真正該做的是依照私校法第43條「撤換違法校長」,以及依第25條「解除董事職務」,才能確保師生權益。有正常的經營團隊,聖約翰肯定有條件能正常辦學。

 

除了聖約翰外,目前環球科大也正發生「教師不接受學術加給打四折,就乾脆不給任何學術加給」的荒謬狀況。政府有無拿出實際手段保障師生權益,給惡性不發薪的校方一個教訓,各界都在緊密關注。

 

 

時間:2020年10月07日(週三)15:40~16:00記者會;16:00~17:00靜坐抗議

地點:教育部門口(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聖約翰教師無薪過中秋 董事會記錄曝光:早已預謀不怕告!?寧花大錢聘律師,也不發薪給老師!?

 

  中秋連假即將來到,但聖約翰科大教師們高興不起來。他們一如往常投身教學研究,但今年教師節、中秋節卻無薪慘澹度過,並即將遭學校欠薪三個月!

 

  聖約翰校方仍有資產20億,存款達3億,但卻為了圖謀轉型利益與逼退教師,對不接受減薪的教師,自8月起竟就惡意不發薪!教師向教育部陳情超過50日,至今僅確認聖約翰校方行為確實違法,但教育部卻一再給予學校限期改善機會,迫使教師於上週23日起每週至教育部前靜坐抗議,也仍未解決爭議。

 

  為何學校這麼強硬?在知情善心人士協助下,聖約翰教師取得一份「聖約翰科技大學第17屆董事會第 16 次功能小組董事蒞校會議紀錄」。其中顯示,董事會對教師們的惡意減欠薪作為,屬於「早有預謀」,裡頭還載明要「編列律師費用」,寧可拿學校預算,花大錢聘律師,也不發薪給老師!聖約翰教師公開揭露此份記錄,邀請各界公評。

 

  分析該份記錄,我們可以看到聖約翰董事會的幾項事實:

 

(一)早有預謀違法減欠薪,並寧可編大筆學校預算請律師,不怕被提告

 

「…請學校預設執行裁減人事作為後可能遭遇之問題如:談自動減薪、不發聘書之教師提出訴訟,或校內不適任之教職員如果提告,學校的法律責任、律師費、申訴支出,需預留資金以因應申訴事件等支出預估等,請一週內提出報告給董事會。

 

  記錄顯示,今年6月聖約翰董事會就預謀寧可「預留資金」來聘律師,因應遭惡意不發薪、不給聘書的教師爭訟,甚至還惡指這群人就是「不適任教師」。

 

(二)謊稱三分之二教師為不適任教師,來遂行裁員!

 

  但荒謬的是,董事會所謂的不適任範圍,居然是在聖約翰約120位教師(含主管)中,宣稱評鑑後80名都是不適任,佔三分之二之譜!顯然是無了惡性裁員,濫稱教師不適任:

 

「…請學校聘請律師採司法途徑處理不適任之教師,並列出評鑑達後 80 名之教師名單加速勸退,保障學生之受教權,也避免優良教師持續因優退流失。」

 

(三)不惜勸誘或逼迫學生轉系,來促成系所停招

 

  除此之外,董事會也已預謀,不惜侵害既有學生權益,包括不依法令對停招系所學生正常開課到其畢業,而是積極勸誘其轉系,並且要避免因遭投訴而被否決停招:

 

「請針對減少教師研究費勸進簽署減薪同意書,同時針對班級 10 人以下之系所同學透過學誼獎學金等誘因盡速進行輔導轉系,強化執行系所停招力道

 

學校應按照校內法規進行學生數不足之系所停招辦理,請務必和各院溝通順暢,期於 6 月 16 日校務會議通過後報部,不容之前因教師投訴而被教育部否決停招之情事再度發生。

 

(四)宣稱要「全體教職員」共體時艱,但實際卻是只有「基層」蒙受損害

 

  董事會在會議記錄中喊話要大砍師生權益:「務求資訊公開、透明,全體教職員應體認「只有今年沒有明年」的實際現況共體時艱,採減薪或捐贈等相關方式進行溝通協商。

 

  但董事會所稱「全體教職員共體時艱」,現實中卻變成是「高層逼迫基層共體時艱」的「一個學校,兩個世界」:兼任學術或行政主管的高階教師們薪給絲毫未減,包括全薪與職務加給,基層第一線未兼主管的教師們卻得被迫簽下減薪同意書,不簽就遭欠薪、威脅不排課!

 

  例如黃宏斌校長仍月領22萬以上薪給,卻要基層助理教授接受薪給剩本俸,每月僅3.5萬!毫無公理與正義!高層毫未刪減薪給,也證明所稱「財務困難」根本並非為真!

 

聖約翰董事會什麼背景?

 

  自從聖約翰惡意不發薪的爭議爆發後,許多人詢問:聖約翰不是教會辦學嗎?怎麼會這樣?它們是有什麼背景?教育部為和會縱容它們這樣?

 

  高教工會逐一比對聖約翰科大校長及董事會的背景,發現:

 

  109年8月新上任的校長黃宏斌,並非是從台大借調而來的單純教授,其本身不但曾擔任教育部高教司司長(2003-2004)、而且還擔任過桃園縣副縣長(2010-2014)。無怪乎其經常對教師狐假虎威宣稱:「政府我很熟!」「那些法令我都有參與制訂」,一副有恃無恐的姿態,成為國立大學前高官空降私校惡整師生的最壞典範!

 

  除此之外,觀察聖約翰科大的董事會組成,除了發現學校董事長本身就是臺灣聖公會主教張員榮外,甚至可發現前國民黨黨主席洪秀柱也在董事名單之中!

 

  聖約翰董事會透過教會勢力,網羅大量的政商學官勢力:包括曾任上海市工商聯五金商會副會長、現任(上海)諾霸精密機械公司董事長曾鴻鍊,曾多次違反勞基法命員工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遭裁罰之亞翔公司董事長姚祖驤;茂一電子董事長廖文彬;曾因違反證交法遭起訴之寶來證券總經理白文仁…等。另外也包括學界政界人士,如前台大校長、前國防部長孫震;前司法院大法官馬漢寶;監察人為前台大法律系教授、知名律師徐小波。

 

  我們不禁疑問,聖約翰科大有聖公會的支持,並且有這樣陣容堅強的董監事會,為何不能夠正常妥適辦學?如今就是面臨少子女化經營不易,為何不是善盡學校的教育資源(現有資產20億、現金3億),好好善待師生?就是最後因招生困難無法永續經營,也可好好帶完最後的學生,善盡捐資興學的教育責任,而非預謀上演現行此種荒謬的「惡意不發薪」劇碼?

 

  我們無法不懷疑,根結的原因在於聖約翰董事會不但已無心辦學,而且可能已在預謀惡性退場之後,以轉型為長照機構為名,繼續把持著這鉅額累積的20億校產,所以不惜提早用各種惡劣手段清空師生。寧可仗著大量宗教與政商權勢,惡意不理會主管機關和法令,知法犯法,明顯是私立學校的錯誤示範!

 

  我們呼籲,主管機關教育部該積極介入聖約翰當前的爭議,依私立學校法第43條及第25條撤換違法校長與董事,以保障聖約翰師生權益!

 

  聖約翰教師與高教工會矢志:爭取正常全薪,是所有大專教師的基本權利!經營不易絕非學校違法惡整師生的藉口!在訴求未達成前,將繼續每週至教育部外陳情抗議,直到政府拿出鐵腕,整頓此種高教惡勢力為止。

 

 

 

 

 

【大學快報第268期】聖約翰教師無薪過中秋 董事會記錄曝光:早已預謀不怕告!?寧花大錢聘律師,也不發薪給老師!?

 

  中秋連假即將來到,但聖約翰科大教師們高興不起來。他們一如往常投身教學研究,但今年教師節、中秋節卻無薪慘澹度過,並即將遭學校欠薪三個月!

 

  聖約翰校方仍有資產20億,存款達3億,但卻為了圖謀轉型利益與逼退教師,對不接受減薪的教師,自8月起竟就惡意不發薪!教師向教育部陳情超過50日,至今僅確認聖約翰校方行為確實違法,但教育部卻一再給予學校限期改善機會,迫使教師於上週23日起每週至教育部前靜坐抗議,也仍未解決爭議。

 

  為何學校這麼強硬?在知情善心人士協助下,聖約翰教師取得一份「聖約翰科技大學第17屆董事會第 16 次功能小組董事蒞校會議紀錄」。其中顯示,董事會對教師們的惡意減欠薪作為,屬於「早有預謀」,裡頭還載明要「編列律師費用」,寧可拿學校預算,花大錢聘律師,也不發薪給老師!聖約翰教師公開揭露此份記錄,邀請各界公評。

 

  分析該份記錄,我們可以看到聖約翰董事會的幾項事實:

 

(一)早有預謀違法減欠薪,並寧可編大筆學校預算請律師,不怕被提告

 

「…請學校預設執行裁減人事作為後可能遭遇之問題如:談自動減薪、不發聘書之教師提出訴訟,或校內不適任之教職員如果提告,學校的法律責任、律師費、申訴支出,需預留資金以因應申訴事件等支出預估等,請一週內提出報告給董事會。

 

  記錄顯示,今年6月聖約翰董事會就預謀寧可「預留資金」來聘律師,因應遭惡意不發薪、不給聘書的教師爭訟,甚至還惡指這群人就是「不適任教師」。

 

(二)謊稱三分之二教師為不適任教師,來遂行裁員!

 

  但荒謬的是,董事會所謂的不適任範圍,居然是在聖約翰約120位教師(含主管)中,宣稱評鑑後80名都是不適任,佔三分之二之譜!顯然是無了惡性裁員,濫稱教師不適任:

 

「…請學校聘請律師採司法途徑處理不適任之教師,並列出評鑑達後 80 名之教師名單加速勸退,保障學生之受教權,也避免優良教師持續因優退流失。」

 

(三)不惜勸誘或逼迫學生轉系,來促成系所停招

 

  除此之外,董事會也已預謀,不惜侵害既有學生權益,包括不依法令對停招系所學生正常開課到其畢業,而是積極勸誘其轉系,並且要避免因遭投訴而被否決停招:

 

「請針對減少教師研究費勸進簽署減薪同意書,同時針對班級 10 人以下之系所同學透過學誼獎學金等誘因盡速進行輔導轉系,強化執行系所停招力道

 

學校應按照校內法規進行學生數不足之系所停招辦理,請務必和各院溝通順暢,期於 6 月 16 日校務會議通過後報部,不容之前因教師投訴而被教育部否決停招之情事再度發生。

 

(四)宣稱要「全體教職員」共體時艱,但實際卻是只有「基層」蒙受損害

 

  董事會在會議記錄中喊話要大砍師生權益:「務求資訊公開、透明,全體教職員應體認「只有今年沒有明年」的實際現況共體時艱,採減薪或捐贈等相關方式進行溝通協商。

 

  但董事會所稱「全體教職員共體時艱」,現實中卻變成是「高層逼迫基層共體時艱」的「一個學校,兩個世界」:兼任學術或行政主管的高階教師們薪給絲毫未減,包括全薪與職務加給,基層第一線未兼主管的教師們卻得被迫簽下減薪同意書,不簽就遭欠薪、威脅不排課!

 

  例如黃宏斌校長仍月領22萬以上薪給,卻要基層助理教授接受薪給剩本俸,每月僅3.5萬!毫無公理與正義!高層毫未刪減薪給,也證明所稱「財務困難」根本並非為真!

 

聖約翰董事會什麼背景?

 

  自從聖約翰惡意不發薪的爭議爆發後,許多人詢問:聖約翰不是教會辦學嗎?怎麼會這樣?它們是有什麼背景?教育部為和會縱容它們這樣?

 

  高教工會逐一比對聖約翰科大校長及董事會的背景,發現:

 

  109年8月新上任的校長黃宏斌,並非是從台大借調而來的單純教授,其本身不但曾擔任教育部高教司司長(2003-2004)、而且還擔任過桃園縣副縣長(2010-2014)。無怪乎其經常對教師狐假虎威宣稱:「政府我很熟!」「那些法令我都有參與制訂」,一副有恃無恐的姿態,成為國立大學前高官空降私校惡整師生的最壞典範!

 

  除此之外,觀察聖約翰科大的董事會組成,除了發現學校董事長本身就是臺灣聖公會主教張員榮外,甚至可發現前國民黨黨主席洪秀柱也在董事名單之中!

 

  聖約翰董事會透過教會勢力,網羅大量的政商學官勢力:包括曾任上海市工商聯五金商會副會長、現任(上海)諾霸精密機械公司董事長曾鴻鍊,曾多次違反勞基法命員工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遭裁罰之亞翔公司董事長姚祖驤;茂一電子董事長廖文彬;曾因違反證交法遭起訴之寶來證券總經理白文仁…等。另外也包括學界政界人士,如前台大校長、前國防部長孫震;前司法院大法官馬漢寶;監察人為前台大法律系教授、知名律師徐小波。

 

  我們不禁疑問,聖約翰科大有聖公會的支持,並且有這樣陣容堅強的董監事會,為何不能夠正常妥適辦學?如今就是面臨少子女化經營不易,為何不是善盡學校的教育資源(現有資產20億、現金3億),好好善待師生?就是最後因招生困難無法永續經營,也可好好帶完最後的學生,善盡捐資興學的教育責任,而非預謀上演現行此種荒謬的「惡意不發薪」劇碼?

 

  我們無法不懷疑,根結的原因在於聖約翰董事會不但已無心辦學,而且可能已在預謀惡性退場之後,以轉型為長照機構為名,繼續把持著這鉅額累積的20億校產,所以不惜提早用各種惡劣手段清空師生。寧可仗著大量宗教與政商權勢,惡意不理會主管機關和法令,知法犯法,明顯是私立學校的錯誤示範!

 

  我們呼籲,主管機關教育部該積極介入聖約翰當前的爭議,依私立學校法第43條及第25條撤換違法校長與董事,以保障聖約翰師生權益!

 

  聖約翰教師與高教工會矢志:爭取正常全薪,是所有大專教師的基本權利!經營不易絕非學校違法惡整師生的藉口!在訴求未達成前,將繼續每週至教育部外陳情抗議,直到政府拿出鐵腕,整頓此種高教惡勢力為止。

 

 

 

 

 

【大學快報第267期】一位聖約翰科大教師給學生的一封信

各位同學:收信愉快!

 

針對校長於上週五(109/09/25)所發的公開信,我覺得有需要向同學說明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我知道很多同學都有在校外租屋,租房前都需要事先與房東簽訂契約。倘若由於少子化衝擊,房東打算調漲2倍房租,但是卻是在新契約期間開始後才告訴你,在你沒心理準備也無法搬走的情形下,你會簽下這份漲租後的新契約嗎?更奇怪的是,同一棟樓的學長姐並未漲租,但他們卻負責來遊說你們簽下契約,否則開學後會被要求搬出去等等;你覺得你能接受房東這樣做嗎?這樣合法嗎?公平嗎?

 

類似的情況就發生老師身上,校長在新學期開始後(109/08/01109學年度的起始日),未經協商就片面修改聘約內容並要求老師同意減為半薪(詳自由時報:《聖約翰科大以教師校外接案發研究費 私校工會:恐違法令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277744);學校此舉已違反《教師待遇條例》第17育部也已來函敘明違法事實並要求學校限期改善,而對於不接受減薪聘約的老師們,學校則祭出不排課給他們的方式來讓老師配合,完全漠視同學們的修課及受教權益(寰宇新聞網:聖約翰科大校方違法扣薪)另外不公平的是,一級主管、院長及系主任們是不需減薪的(扣減研究加給)還能再領職務加給;此一差別減薪的做法已經撕裂學校同仁間感情,更無校長信中所謂『我們是生命共同體,所有教職員同仁都在同一艘船上,生死存亡,休戚與共』之情況。

 

或許同學會認為,學校財務拮据如此嚴重,老師們不同意減薪怎麼延長學校生存時間;但事實上,依據學校所公布1098月報表可以發現我們的問題並非無法支薪(目前尚有19,288萬的可用資金),而是提不出辦學願景與提高招生的策略!在財務短絀嚴重、學生受教權益等層面皆有疑慮下,學校繼續墨守不願借貸地低廉辦學,招生只能持續墊底。學校在上學期已有35位老師離職或退休,還有4成的老師在無奈下同意減半薪,可見學校人事成本已減少很多;既然如此,學校應該把省下來的錢用在同學身上,『學生學雜費也應該減半收費』才對,否則錢用去了哪裡呢?

 

我們有約30個老師,即使領不到薪資依舊堅持拒絕學校減薪,為的不是主張全薪,是因為面對如此不尊重教師的經營高層,委曲求全只會讓學生陷入更糟的教育環境。比起薪水這件事,我更在乎的是學校的經營藍圖與學生的未來,而學校當前的運作已出現不少問題,除了前述財務、人事、同學的排課/選課及教學品質等問題外,還有游泳池的無法使用、系助理短聘,許多系甚至出現教師不足的情況;我認為,至今沒領到薪資的老師都努力地上課著,校長其實更該重視同學的就學權益才對!

 

我想提出一個問題給同學思考:『如果目標是神聖的,手段就可以非法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就算目標再如何神聖,也是不能做違法的事,更何況是身為教職人員一旦違法了,不僅有愧為人師表,我們的教育也將無法再取信於學生了。最後,希望學校盡快依法恢復原狀,回歸以學生福祉為中心的辦學態度,這樣才是一所教會學校該有的治學原則!

 

中秋佳節將至,祝福同學課業精進,平安健康!

 

聖約翰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

 

黃昭頴老師 敬上

1090928

一位聖約翰科大教師給學生的一封信

各位同學:收信愉快!

 

針對校長於上週五(109/09/25)所發的公開信,我覺得有需要向同學說明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我知道很多同學都有在校外租屋,租房前都需要事先與房東簽訂契約。倘若由於少子化衝擊,房東打算調漲2倍房租,但是卻是在新契約期間開始後才告訴你,在你沒心理準備也無法搬走的情形下,你會簽下這份漲租後的新契約嗎?更奇怪的是,同一棟樓的學長姐並未漲租,但他們卻負責來遊說你們簽下契約,否則開學後會被要求搬出去等等;你覺得你能接受房東這樣做嗎?這樣合法嗎?公平嗎?

 

類似的情況就發生老師身上,校長在新學期開始後(109/08/01109學年度的起始日),未經協商就片面修改聘約內容並要求老師同意減為半薪(詳自由時報:《聖約翰科大以教師校外接案發研究費 私校工會:恐違法令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277744);學校此舉已違反《教師待遇條例》第17育部也已來函敘明違法事實並要求學校限期改善,而對於不接受減薪聘約的老師們,學校則祭出不排課給他們的方式來讓老師配合,完全漠視同學們的修課及受教權益(寰宇新聞網:聖約翰科大校方違法扣薪)另外不公平的是,一級主管、院長及系主任們是不需減薪的(扣減研究加給)還能再領職務加給;此一差別減薪的做法已經撕裂學校同仁間感情,更無校長信中所謂『我們是生命共同體,所有教職員同仁都在同一艘船上,生死存亡,休戚與共』之情況。

 

或許同學會認為,學校財務拮据如此嚴重,老師們不同意減薪怎麼延長學校生存時間;但事實上,依據學校所公布1098月報表可以發現我們的問題並非無法支薪(目前尚有19,288萬的可用資金),而是提不出辦學願景與提高招生的策略!在財務短絀嚴重、學生受教權益等層面皆有疑慮下,學校繼續墨守不願借貸地低廉辦學,招生只能持續墊底。學校在上學期已有35位老師離職或退休,還有4成的老師在無奈下同意減半薪,可見學校人事成本已減少很多;既然如此,學校應該把省下來的錢用在同學身上,『學生學雜費也應該減半收費』才對,否則錢用去了哪裡呢?

 

我們有約30個老師,即使領不到薪資依舊堅持拒絕學校減薪,為的不是主張全薪,是因為面對如此不尊重教師的經營高層,委曲求全只會讓學生陷入更糟的教育環境。比起薪水這件事,我更在乎的是學校的經營藍圖與學生的未來,而學校當前的運作已出現不少問題,除了前述財務、人事、同學的排課/選課及教學品質等問題外,還有游泳池的無法使用、系助理短聘,許多系甚至出現教師不足的情況;我認為,至今沒領到薪資的老師都努力地上課著,校長其實更該重視同學的就學權益才對!

 

我想提出一個問題給同學思考:『如果目標是神聖的,手段就可以非法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就算目標再如何神聖,也是不能做違法的事,更何況是身為教職人員一旦違法了,不僅有愧為人師表,我們的教育也將無法再取信於學生了。最後,希望學校盡快依法恢復原狀,回歸以學生福祉為中心的辦學態度,這樣才是一所教會學校該有的治學原則!

 

中秋佳節將至,祝福同學課業精進,平安健康!

 

聖約翰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

 

黃昭頴老師 敬上

109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