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評鑑邁向「自評」:階段性改良或換湯不換藥?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2012.12.26
 
折騰各大學多年的「大學評鑑」,是否已露出了改變的曙光?
 
高教工會多位教師於12月25日出席立法院舉辦之「體檢高等教育評鑑制度」公聽會,並於12月26日至教育部委託政大公企中心舉辦之「高等教育評鑑論壇」與談。兩場會議有多位教育部官員、高教評鑑中心代表、各大學校長與主管出席,會議上高教工會代表積極要求檢討當前的大學評鑑機制,並取消教育部或高教評鑑中心對大學評鑑的主導權。
 
工會已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出:目前的大學評鑑機制充滿由上而下、強壓式、由教育部主導的不民主作風,其不過是逼迫各大學系所製造paper work,無助於教學改善,反而助長形式主義、甚至是作假文化。這些觀察並非是少數人的觀點而已,這兩日的會議中,也有諸多校長、學校主管提出類似的批評。
 
在工會與社會輿論發聲等壓力下,教育部相關官員與主管大概承認了目前的大學評鑑存有諸多問題,目前大學評鑑的實施方式似有鬆動的可能。教育部官員公開表示,將積極研擬由各大學試辦「自評」,以替代外部評鑑的方案,並將整合大學的各類評鑑,以及縮減過去評鑑中過多的指標,避免過度煩擾各大學。
 
而高教評鑑中心則聲明將研擬修正措施,包括:強化學校的自我評鑑機制、評鑑委員培訓制度化與嚴謹化、公布方式採僅發布新聞稿及在網路上公布、以及讓評鑑中心董事會增加教師團體與學生團體代表…等。
 
對於這些修正,高教工會表示肯定,代表第一線高教工作者的反彈有初步影響。然而,高教工會同時要提醒,「自評」如何不會是另一種換湯不換藥的控制手法呢? 
 
首先,「自評」不應該是另一種強制性的評鑑,而應當是自願性的。唯有在自願的基礎上,大學與系所才會真誠地檢討問題,而非僅是製造書面資料、敷衍了事(目前官方規劃的自評仍是「強迫自評」)。重要的是,「自評」不該只是交由「大學自評」,而應該是要下放到「系所自評」,鼓勵教學單位思索自身的發展與改進方向,而非讓校方官僚藉機巧立名目以外行領導內行(目前官方規劃的自評仍是「由校內主管統一發動」)。從這角度來看,教育部或高教評鑑中心目前的修正,僅是小修小補,沒有根本改革;因此,對於爭取真正具備民主審議、由下而上精神的評鑑,高教工會還須繼續捍衛到底。
 
另外,評鑑本非高教改革的萬靈丹。官方屢屢指出,大學評鑑的目的是要提升教學品質。然而,教學品質的改善更有賴於充足的教育經費、合理的生師比、教師勞動權益的保障、以及整體學生學習動機的提升等。這些因素往往才是更關鍵,但更常在「評鑑」下被忽略的官方責任。因此,高教工會將繼續努力,推動台灣高等教育的公共化、教師勞動權益受勞基法保障、以及學生受教環境的改善與去商品化等高教改革。
 
大學評鑑方式的初步修正,只是階段性的成果。我們將繼續團結台灣大學裡的第一線工作者,為理想的高等教育奮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