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下紮根優先於高空煙火 教師節前齊聚教育部,青年學者要求改善工作環境

教師節前夕,高教工會與各大專青年學者代表齊聚教育部前,齊聲呼籲:向下紮根優先於高空煙火。要求政府全面改善高教工作機會與勞動條件,再談玉山、哥倫布、愛因斯坦[1]、深耕等計畫。

出席者手持五株種子盆栽,分別象徵當前高教青年學術工作者中五個最需要照料的群體:專任助理教授、專案教師、博士後、兼任教師、研究助理。他們提出五項具體訴求,要求政府正視幼株發展需要的土壤,是把缺做足、合理化教研工作量、保障勞動權益,才能成就高教大樹。

出席者強調,目前每年大專教師員額減少近600名(104學年度至105學年度,自48407名減少為47848名),去年大專助理教授員額就減少了991名(104學年度至105學年度,自12900名減少為11909名),現實中青年學者儘管優秀,也缺乏合理機會。更何況,這之中更多助理教授是改以一年一聘、不受教師法保障的「專案教師」名義聘任,隨時可能遭到不續聘。對青年學者來說,問題出在「機會嚴重不足」,有意願也難有機會尋得專任教職,而非簡單的待遇問題。

是故,政府真正該做的是拿出資源,普遍改善大專院校的生師比(恢復至1990年代的公立學校水準,約18.5),增加(至少維持)專任聘僱機會,確保編制外與編制內同工同酬同權,才能讓高教妥善發展、向下紮根。

大專院校教師人數變遷-按職級區分(101~105學年度)

學年別 總計[2]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3] 講師 其他[4]
105學年 47,848 12,222 15,007 11,909 4,828 3,882
104學年 48,407 12,116 14,993 12,900 5,352 3,046
103學年 49,037 11,776 15,078 13,297 6,000 2,886
102學年 49,692 11,259 15,099 13,578 6,771 2,985
101學年 49,802 10,907 14,910 13,960 7,621 2,404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教育統計查詢網

教育部對於這些「機會嚴重不足」的狀況,並非全然無知。高教工會根據教育部統計處所公佈的資料進行分析,發現大專院校專任教師不但員額縮減,而且對於青年學者來說,的確大幅失去機會,導致教職的「高齡化」狀況。

其中,年齡在35~44歲的大專專任教師,在97學年度時,仍有19720名。但到了105學年度,竟只剩下11491名,大幅縮減了42%!而年齡在34歲以前的大專專任教師,在97學年度時,仍有3444名。但到了105學年度,竟只剩下1255名,近乎「絕跡」。僅有45~54歲以及55歲以上的群體,人數逐年增加(儘管不分年齡的大專教師總數仍是減少)。這反映了,對青年學者來說,台灣高教環境根本沒有提供合理的就職機會。就職者年齡的高齡化,還恐將導致學術發展新陳代謝弱化,阻礙學術創新的可能。此一基本問題不改善,只做高空煙火的補助,有何意義?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教育統計查詢網〉;資料整理、製圖: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除了工作機會問題外,新一代的學者也面臨了教學研究服務壓力加劇的狀況。除了被「限年升等」與「I級期刊」所逼迫要進行研究點數累積外,還經常得配合學校所要求的種種行政、填表、計畫、服務工作,甚至得扛起招生業務甚或被強迫兼任行政職。這些不斷擴張的工作內容搭配起逐年修改與增加的評鑑辦法,以及未限年升等或未通過評鑑就不續聘的聘約,使得青年學者已得耗費全數精力,而沒有辦法把焦點集中在實質性的教學研究本業上。近來更屢屢傳出青年學者罹癌、過勞、憂鬱的悲劇狀況,苦不堪言。

教育部與科技部作為大學教研的主管機關,不對此類亂象拿出辦法介入,只以為拿出補助經費給少數個人當誘餌就可以培養出「愛因斯坦」?這根本是錯誤診斷,也漠視大學教育現場的實際狀況。

而在大專第一線教學研究人力中,已有越來越多的青年學者,連「專任」工作機會都不可得,而是以(一年一聘)「專案」或(時薪制)「兼任」等編制外方式受聘僱。他們儘管教學研究能力並不亞於專任教師,但其薪給與工作時數,卻遠遠比專任教師惡劣,也沒有同等的機會能申請各類學術補助或福利。而且至今,在教育部的堅持下,這群編制外教師仍處於「不受教師法保障,也不受勞基法保障」的窘境,經常面臨學校的恣意不續聘所威脅。試問:當青年學者多數淪為「臨時工」,政府不思改善,不增加專任聘僱、不拿出同工同酬同權的改革,只是拿出幾個高薪計畫宣稱要延攬優秀學者,這能有何高教實際發展?

基於這些現實,出席者再次向政府喊話:各種高空煙火式的「玉山計畫」、「哥倫布計畫」、「愛因斯坦計畫」,或不改善高教基礎、依舊沿用五年五百億競爭型經費邏輯的「深耕計畫」,都不足以改善高教環境與青年學者的苦境。政府該做的是拿出資源,從基礎環境的改善做起,營造合理的工作機會與勞動環境,人才自然會回流與茁壯,教育品質自然能提昇。

出席者向政府提出五項具體訴求:

一、增加大專專任教師聘僱人數,以改善生師比(恢復至1990年代公校水準)。

二、編制外教師(包括專案教師與兼任教師)應與編制內教師同工同酬同權。

三、編制外教研人員應受勞動法令保障,並得比照編制內人員申請研究補助。

四、研究助理應受勞動法令保障,杜絕不當剝削或學術壓榨。

五、高教基礎環境的整體改善,優先於以競爭型經費計畫補助少數。

[1] 根據媒體報導,「科技部9月20日公布「年輕學者養成計畫」,包括32歲以下的愛因斯坦計畫及35歲以下的哥倫布計畫,提供三至五年的研究計畫,每年各提供每人500萬、1,000萬補助,預計每年分別補助50、30名年輕學者,四年將投入50億元。」

[2] 不含編制內助教。

[3]根據教育部統計處公佈之〈106大專校院定期公務統計報表表式及編製說明〉,專任教師相關職級包括一般專任教師外,也包括合「教師法」、「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選辦法」、「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或「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之相關規定,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等名義之教師。換言之,此處數據除了一般專任助理教授外,也已將國立大學專案助理教授計入。

[4] 根據教育部統計處公佈之〈106大專校院定期公務統計報表表式及編製說明〉,「其他教師」係指「軍訓教官、護理教師及其他不具有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等名義之教師而言」。

 

 

20170927新聞稿-向下紮根優先於高空煙火

【大學快報第132期】: 反對教育部強推「玉山計劃」 地基流失,何來玉山?停止施放高空煙火,還我高教基礎建設!

台灣社會研究學會、台灣社會學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聯合新聞稿

行政院院會8/10通過教育部的「玉山計畫」,從明年開始,將以三年為一期祭出168億元,科技部則加碼主持費每年斥資9億,宣告我國高教進入所謂的「重金搶奪優秀高教人才」時代。對此各界陸續表達強烈質疑,包括質疑將更使資源集中在少數大老、無助改善年輕學者的工作環境、繼續惡化資源分配不均…等問題。在廣泛的連署及爭議下,教育部今日倉促邀請團體諮詢會議,但竟是「玉山學者申請及審查方式」諮詢會,毫無根本檢討「玉山計畫」本身之意。

為此,台灣社會研究學會、台灣社會學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日聯合至教育部外舉辦記者會,高呼:「地基流失,何來玉山?停止施放高空煙火,還我高教基礎建設!」並聲明若教育部不願回歸全面檢討,而只是想把高教資源投入的方向問題,簡化為玉山學者審查的技術問題,學界代表將於諮詢會議退席抗議,表達強烈不滿。


學界團體對「玉山計畫」提出三大質疑,包括:

一、憲法第165條規定:「國家應保障教育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大法官釋字707號表示:教師待遇之高低,關係教師生活之保障,屬於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規範,始為憲法所許。104年底實施的教師待遇條例,並將大學教師之學術加給、獎金納入規範。

然而,教育部卻長期一再以各種競爭型計畫,破壞教師待遇的制度性保障,玉山計畫更變本加厲,以針對特定層級調薪及遴選式高額加薪的作法,操作大學教師待遇作為政策工具,讓各大學長期限於「二桃殺三士」的內耗之中,不但無法建立良性的高教環境,反而崩壞基礎。

二、基於政策有效性、必要性、利弊得失等法定要求(行政程序法第七條之比例原則),玉山計畫如何能達成「改善低薪、留才攬才」的目的?試問:

  1. 過去、現有的各項政策,如「學術研究加給分級制」實施成效如何?為何需要強力加碼?
  2. 下重金留才前該教師是否必須先提出「被挖角證明」,否則是否涉及冒領濫發?
  3. 下重金攬才前,是否必須先證明該教師在現有機制下因薪資因素不願任職?以及現有徵聘機制下踴躍應徵大學教職者均不合需求?
  4. 教育部說給高薪是基於潛力而非功績,未來如何評估玉山學者的表現?表現不佳是否追回?
  5. 單獨對正教授加薪,如何改善大學教師低薪?若要促進升等,現有的諸多機制,難道不足?男性正教授是女性的四倍,改善了誰的低薪?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大學法第1條),為何要大家都變成正教授,才能實現此一大學宗旨?教育部片面決定的作法,如何符合教師待遇條例第17 條[1]?

三、科技部主持費的加碼,如何能達成「改善低薪、留才攬才」的目的?試問:

  1.   科技部之補助以研究計畫的價值及可行性為準,為何不能先在審查研究計畫的階段保障申請人匿名,待第二階段再評估申請人之執行能力?審查人一開始便知悉申請人,如何保障其審查研究計畫的客觀性?
  2.   科技部補助的專題研究計畫,105年度13702件中女性主持人僅3244件占23.7%,全年總補助金額約160億中,補助給女性主持人者更僅占19.1%。主持費的加碼,改善了誰的低薪?

學界團體並提出四項訴求,包括:

一、請教育部撤回「玉山計劃」,依民主參與程序,建立整體大學教師合理待遇制度,停止僅針對特定層級調薪及遴選式高額加薪的作法。

二、請教育部合理運用高教預算,依民主參與程序,優先處理生師比、公私立大學落差、年輕學者缺乏基本保障等問題,維護世代正義及高教永續。

三、請科技部依民主參與程序,提出改善方案,合理化審查機制,再研議是否加碼研究計畫主持費。

四、若教育部及科技部執意強推政策,請立法院質詢此等行政措施之適法性,審慎審查相關預算案。

反對教育部強推「玉山計劃」 地基流失,何來玉山?停止施放高空煙火,還我高教基礎建設!

台灣社會研究學會、台灣社會學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聯合新聞稿

 

行政院院會8/10通過教育部的「玉山計畫」,從明年開始,將以三年為一期祭出168億元,科技部則加碼主持費每年斥資9億,宣告我國高教進入所謂的「重金搶奪優秀高教人才」時代。對此各界陸續表達強烈質疑,包括質疑將更使資源集中在少數大老、無助改善年輕學者的工作環境、繼續惡化資源分配不均…等問題。在廣泛的連署及爭議下,教育部今日倉促邀請團體諮詢會議,但竟是「玉山學者申請及審查方式」諮詢會,毫無根本檢討「玉山計畫」本身之意。

 

為此,台灣社會研究學會、台灣社會學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日聯合至教育部外舉辦記者會,高呼:「地基流失,何來玉山?停止施放高空煙火,還我高教基礎建設!」並聲明若教育部不願回歸全面檢討,而只是想把高教資源投入的方向問題,簡化為玉山學者審查的技術問題,學界代表將於諮詢會議退席抗議,表達強烈不滿。

 


學界團體對「玉山計畫」提出三大質疑,包括:

 

一、憲法第165條規定:「國家應保障教育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大法官釋字707號表示:教師待遇之高低,關係教師生活之保障,屬於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予以規範,始為憲法所許。104年底實施的教師待遇條例,並將大學教師之學術加給、獎金納入規範。

 

然而,教育部卻長期一再以各種競爭型計畫,破壞教師待遇的制度性保障,玉山計畫更變本加厲,以針對特定層級調薪及遴選式高額加薪的作法,操作大學教師待遇作為政策工具,讓各大學長期限於「二桃殺三士」的內耗之中,不但無法建立良性的高教環境,反而崩壞基礎。

 

二、基於政策有效性、必要性、利弊得失等法定要求(行政程序法第七條之比例原則),玉山計畫如何能達成「改善低薪、留才攬才」的目的?試問:

 

  1. 過去、現有的各項政策,如「學術研究加給分級制」實施成效如何?為何需要強力加碼?
  2. 下重金留才前該教師是否必須先提出「被挖角證明」,否則是否涉及冒領濫發?
  3. 下重金攬才前,是否必須先證明該教師在現有機制下因薪資因素不願任職?以及現有徵聘機制下踴躍應徵大學教職者均不合需求?
  4. 教育部說給高薪是基於潛力而非功績,未來如何評估玉山學者的表現?表現不佳是否追回?
  5. 單獨對正教授加薪,如何改善大學教師低薪?若要促進升等,現有的諸多機制,難道不足?男性正教授是女性的四倍,改善了誰的低薪?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大學法第1條),為何要大家都變成正教授,才能實現此一大學宗旨?教育部片面決定的作法,如何符合教師待遇條例第17 條[1]?

 

三、科技部主持費的加碼,如何能達成「改善低薪、留才攬才」的目的?試問:

 

  1.   科技部之補助以研究計畫的價值及可行性為準,為何不能先在審查研究計畫的階段保障申請人匿名,待第二階段再評估申請人之執行能力?審查人一開始便知悉申請人,如何保障其審查研究計畫的客觀性?
  2.   科技部補助的專題研究計畫,105年度13702件中女性主持人僅3244件占23.7%,全年總補助金額約160億中,補助給女性主持人者更僅占19.1%。主持費的加碼,改善了誰的低薪?

 

學界團體並提出四項訴求,包括:

 

一、請教育部撤回「玉山計劃」,依民主參與程序,建立整體大學教師合理待遇制度,停止僅針對特定層級調薪及遴選式高額加薪的作法。

 

二、請教育部合理運用高教預算,依民主參與程序,優先處理生師比、公私立大學落差、年輕學者缺乏基本保障等問題,維護世代正義及高教永續。

 

 

三、請科技部依民主參與程序,提出改善方案,合理化審查機制,再研議是否加碼研究計畫主持費。

 

 

四、若教育部及科技部執意強推政策,請立法院質詢此等行政措施之適法性,審慎審查相關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