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第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
開會公告
時間:2014年2月22日(週六)下午1:00-6:00 地點:石油工會十樓會議室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7號,近忠孝西路口。詳細地圖請按此鏈結。) 出席人員:第一屆會員代表(名單請按此見附表) |
各位會員新年如意,
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即將於2月22日下午召開,議程草案及提案辦法如下,各位會員如有其他提案,可依照提案辦法委請會員代表提案。
第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議程草案
一、自我介紹
二、選舉主席團、確認議程
三、會務報告
(一)2013年度工作報告
(二)2013年度經費收支結算
四、討論提案
(一)審議「2014年度工作計畫」案
(二)審議「2014年度收支經費預算」案
(三)審議「修訂〈章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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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理監事名額、性別比例及類型分佈 |
章程:第十五條 本會置理事九人,候補理事四人;監事三人,候補監事一人。本會會員年滿二十歲者,得被選舉為本會之理事、監事。理監事皆由會員(代表)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任之;投票時優先選出理事長,繼之選舉其他理事席次。 理、監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候補理、監事遞補時,以補足原任期為限。 |
章程:第十五條 本會理監事名額依《工會法》第十七條規範之最高名額選任。本會會員年滿二十歲者,得被選舉為本會之理事、監事。 理監事皆由會員(代表)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任之;投票時優先選出理事長,繼之選舉其他理事席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理事選任時應包含來自下列四種類型之會員:全職教師及研究人員;全職職員及助理;兼任教師;兼任助理及助教。候補理事不在此限。 理、監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候補理、監事遞補時,以補足原任期為限。 |
(四)審議「修訂〈會員代表選舉辦法〉」案
會員代表選舉辦法之性別比例 |
會員代表選舉辦法 第五條 會員代表之名額及其分配依會員類型及會員代表選舉之選區劃分,並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一、選區之會員人數每滿十名選出一名會員代表;超過十名但其尾數達五名以上者,得再增加一名會員代表名額。 二、選區內會員人數未達十名者,得保障一名會員代表名額。 會員代表應選名額若超過一百名時,前項之會員代表產生方式,由理事會提請會員代表大會修正。 |
會員代表選舉辦法 第五條 會員代表之名額及其分配依會員類型及會員代表選舉之選區劃分,並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一、選區之會員人數每滿十名選出一名會員代表;超過十名但其尾數達五名以上者,得再增加一名會員代表名額。當選人數在兩人以上時,任一性別至少各有一名代表。 二、選區內會員人數未達十名者,得保障一名會員代表名額。 會員代表應選名額若超過一百名時,前項之會員代表產生方式,由理事會提請會員代表大會修正。 |
五、臨時動議/閉幕散會
*以上各項議案之詳細資料,將於會議前寄發給各位代表。
會員代表大會提案辦法
除上述秘書處所列議程外,各位會員/代表如有任何提案欲提請會員代表大會討論,請擬定提案案由、說明、辦法,委由三名以上之會員代表連署提案(如原提案人並非代表請註明原提案人),於2月9日(日)前以電子郵件送交秘書處([email protected])處理。第一屆會員代表名單請按此見附表。
若有任何未盡事項或疑問,請直接回覆本信或來電秘書處(02-2322540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