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師大分部副召集人陳炳權,今日(30日)於高教工會秘書處林柏儀、政大勞促會成員張修齊等人陪同下,至勞動部遞件針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今年6月24日公文中所提到的全面暫停使用教學助理一事,向勞動部檢舉校方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高教工會師大分部副召集人陳炳權表示,教學助理制度於臺師大校內已是行之有年,諸多科目在每學期固定開設下使用助理早已有繼續性工作之特徵,然臺師大校方在未經協商、通報等程序下,逕自解雇205名教學助理,該人數已經符合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第2條之規定外,同時也違反同法第4條須將解雇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人員之規定及第5條應與勞方進行協商等強行法規。
針對今日的檢舉,勞動部專委黃琦雅出面接受本會師大分部所遞之陳情書,並對於分部所提出關於臺師大解雇違法與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一事,表示勞動部將會進行了解,若認定校方於解雇教學助理的程序上有任何違法屬實,將會依相關法令處理。
高教工會師大分部副召集人陳炳權於遞件後表示,臺師大校方不應因教育部及勞動部針對學生勞動權益頒布相關處理原則與指導原則後,為了規避使用人力應繳納的勞健保費而逕行片面解雇大量的教學助理,此舉不但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勞動基準法等規定外,對於學生的受教權與教師在課堂上的教學品質都將直接影響,因此其於呼籲勞動部介入調查的同時,亦呼籲臺師大校方能對於自身違法一事懸崖勒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