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由師大青年報提供)
日前(9/23)有媒體針對「七天假」與「兼任助理」議題,採訪了師大主任秘書林安邦。林主祕竟然帶著「未雨綢繆」的自豪態度做出以下之發言:
『學校已預見雇傭型助理可能衍生的休假問題,因此圖書館的工讀生都是「學習型」,以免影響圖書館正常服務。』
林主秘發言明確顯示,師大校方將屬於受僱勞動者身分的校內圖書館工讀生,改以所謂「學習型助理」名義剝奪其相關勞動保障,根本與學習無關!而只是為了規避勞動法令!林主祕的態度再次凸顯校方對學生勞動權益的曲解及漠視。我們認為,林主秘刻意將「砍七天假」與「學習勞僱分流」兩制度性問題扭曲與混淆,更凸顯出師大校內高階行政主管,其思維嚴重缺乏對於勞動權益與保障的基本認同與尊重,亟需進行補救教學。
據此,教師節當週的9月26日中午,我們走上師大日光大道,要為林主秘上一堂公開的勞教課! 我們同時也呼應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工鬥青年產業後備軍共同發起的「青年反砍七天假」行動,在校內進行宣傳、宣講,捍衛打工族與兼任助理應有的權益,並呼籲全台灣大專院校學生,與全體勞工站在一起,一同反砍七天假!我們邀集校內社團與師生,嚴正提出以下幾點訴求:
一、教育部已裁示「教學助理與工讀生以勞雇型為原則」,師大違法應立即改善!
日前,教育部曾於九月中邀集師大等各校勞權小組和各校勞權團體,分別討論工讀生、教學助理與研究助理各種校內兼任助理職務,到底是屬於「學習型」還是「勞雇型」。根據我們參與會議的結果,高教司司長李彥儀已經正面承諾「教學助理與工讀生,應以『勞雇型』為原則,『學習型』為例外」。
也就是說,對於負擔教學勞務的教學助理和負擔行政與服務勞務的工讀生,教育部已經展現出明確的態度,在大方向上,這兩者應與學校之間存在勞雇關係,必須受到《勞基法》等勞動法令保護,同時也具有勞動檢查等申訴管道的保障。
我們認為,作為台師大上級主管機關的教育部,既然已經在全國性的政策方向上公開承諾要調整政策方向,台師大應儘速改進校內違法法規,並給予學生勞動者完善的「勞動保障」!
二、學習型助理不是先見之明。師大推動全面學習化,對學生勞動者是大危機!
林主秘在媒體上的發言,在我們看來太過片段,似乎暗示了師大推動的「行政學習」是具有前瞻性、預見性的「德政」。在這樣的學習型助理制度之下,能夠讓校務與校園公共設施維持運作,同時又為師大省下加班費成本,可為「一舉數得」。
我們必須再次與台師大同學、老師,以及社會大眾提醒這樣「德政」的背景,實際上潛伏的是迫害全體師生的「全面學習化」危機。師大在教育部的縱容之下,將研究助理改為「論文學習」、將教學助理改為「師徒制」、將工讀生改為「行政學習」,從原先「可能的勞雇關係」,通通以強制改為「全面的學習關係」。不但沒有教育部號稱的「學習保障」,更缺少關鍵的「勞動保障」。
在這樣的全面學習化之下,校內的兼任助理幾乎沒有任何應有的保障。我們必須嚴正反駁,林主秘不該將學習型助理對師生造成的傷害,說成是校方的先見之明!
(照片由師大青年報提供)
三、七天假日至關重要。對青年打工族而言,砍除七天假等同變相砍薪!
在上個禮拜六,各青年團體於立法院前針對七天國定假日議題共同發聲,並提出三大訴求:保留七天國定假日、拒絕以「一例一休」或「特休假日」作為「砍除七天假」的交換條件、要求勞動部積極宣導並強化勞動檢查,落實部分工時工作者勞動權益。
我們必須再次重申,七天國定假日對於青年打工族和部分工時工作者而言至關重要,原因就在於這七天假日出勤時,勞工可以獲得兩倍薪水或補休假日;對於排班制或是部分工時的工作者而言,補休難以遂行,總結而言,七天國定假日等同是部分工時工作者能夠額外獲取七天薪水的薪資。不論是「例假日」或是「特休假日」,對部分工時工作者而言,均沒有國定假日優渥。
加薪的七天國定假日,對於部分工時工作者而言至關重要,另一個原因就在於這類工作者多半缺乏勞動保障,雖然從事與全時工作者相同的工作內容,但卻容易被僱主施以不同於全時工作者的勞動條件。我們呼應青年團體的訴求,要求勞動主管機關應積極宣導並主動檢查餐飲服務業和大專校院,完善對青年打工族和兼任助理的勞動保護!
四、七天國定假日不是多出來的,反對政府與資方聯手,剝奪勞工放假權益!
即將到來的第一個國定假日,教師節(9/28),也是今年原先預定要被刪除的國定假日之一。過去對於一般的勞工而言,教師節多半沒有放假,是與雇主合意調移、或甚至雇主直接違法的結果,真正必須負責的對象,還是得指向雇主與政府。正是在政府鬆懈甚至漠視勞工的勞動權益,資方才能如此得寸進尺地大吃勞工豆腐,既不放假,也沒兩倍薪資或是補休!
我們認為,七天國定假日的「再度」放假,一直以來就是勞工既有的權益。絕不是如媒體所說,既不是「多出來」的也不是「亂象」,是青年打工族與全體勞工投入生產而產生的勞動果實,在經歷這一年多來的「國定假日鬥爭」後,終於能夠再次拿回其中失落已久的一部分。七天國定假日,是包含青年打工族、兼任助理、部分工時工作者和全體勞工的法定權益,今年的9/28、10/25、10/31、11/12、12/25一定都要放得到!
五、提醒青年打工族應依法休假,出勤則應爭取兩倍薪資!
根據我們剛剛提及的一、二點內容,我們必須提醒師大的教學助理和工讀生,以及所有在外打工的同學:七天國定假日,並沒有被刪除。教師節放假,不必出勤工作、負擔勞務,仍是你應有的權利!如果僱主或老師要求出勤、隨班上課、處理課程事務、進行研究工作,通通必須由僱主和學校付給兩倍薪資!
我們同時還要對學校進行警告,林主秘的一席話已有違反勞動法令之虞,如果台師大不給予全體助理在教師節休假,或應有的加班費,工會分部將會發動向勞動部檢舉「未給加班費」,並且一併質疑師大就是在濫用學習型助理,『假學習知名,行剝削之實』!
六、支持教師也放教師節,共同改善學術勞動者的健康與勞動條件!
作為國內師資培育的龍頭,台師大歷年培育了無數中學老師,同時也有不少的大專校院老師是由師大畢業,為台灣繼續教育英才。現在,台灣社會對「教師只紀念不放假」的狀況,批評聲浪排山倒海而來,媒體也將之作為煽動勞工和教師對立的催化劑,而實際得利的還是資本家與政府。在師大研修教程、打工賺錢的我們作為「現在的勞工」與「未來的儲備教師」,深感這樣造成社會對立的修辭不能繼續下去,必須出面同時為勞工和教師發聲。
我們認為,在七天國定假日議題上,放假的名目並不重要,真正的問題是在於「天數」,直接牽涉到加班費計算與工時總數、休息的問題。過去,教師其實也有這次勞工所擁有的被砍除的七天國定假日,但在修改公務人員放假相關法規的當時,並沒有即時捍衛這些國定假日不被刪除,就被政府以「週休二例假」的方式給交換了過去。
回歸本質來看,教師應是「公部門受雇者」。雖然事實上來說,教師的勞動條件保障相對優渥,有兩例假與較多特休假日,但我們不能因此陷入互相仇恨和對立的狀況之中。如果勞工與教師真的要有勞動條件上的一致,應該是讓「勞工和教師的勞動條件」一同「向上看齊」,也就是說,勞工應該要有一個以上的例假、更多特休假日;與此同時,教師則重獲原先被砍除的國定假日。讓專任教師與兼任助理、兼任教師同時獲得充分的休息,才能徹底改善學術勞動者的勞動條件!
聲援團體:
高教工會師大分部
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
高教工會師大勞權小組
台師大人文學社
台師大學生自治會
新聞聯絡人:
張宗坤 0988-427-186
呂晏慈 0912-32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