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教育部縱容大學調漲學費
假助學,真打工,憑什麼多漲學費!?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聲明
2014.6.26
今日,教育部發出新聞稿,核可「103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審議結果」。新聞稿指出:「共核定8校之調漲案,崑山科技大學及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等2校,漲幅為2.06%,調漲金額約在555元~1,053元之間;國立嘉義大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國立澎湖科技大學、龍華科技大學、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及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等6校,漲幅為1.37%,調漲金額約276元~740元之間。」
對此,高教工會表達反對與批評。工會在今年6月中,已發表「公開信」,反對各大學調漲學雜費:學校經費不足的困境,應當指向課徵資本稅、擴大高教預算。如今教育部不思擴大高教預算,放任每生高等教育補助逐年惡化,反而把矛頭指向要學生(調漲學費)或兼任教師(凍漲鐘點費)承擔,根本是「欺負弱勢」。高教工會作為大學教職員生的聯合團體,要對教育部和提議調漲的各大學提出嚴厲的譴責。
調漲學費2.06%,究竟多不多?其實並不少。舉例而言,崑山科大獲准每學期調漲1,053元,等同每名大學部新生要被加收8,424元(1,053*8學期)!換句話說,每名學生得要在校外「多打工」至少73小時(8,424 / 時薪115)之多,才能償付這筆新調漲的部分!何況,這些技專院校,原本就有大量家境相對弱勢的學生,早被學費或學貸壓力壓得喘不過氣。
依據崑山科技大學「崑山科技大學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 」,學生若有家境清寒狀況,可申請「助學金每人每月 6,000元」;然而,清寒助學金卻要求受領學生應參加「生活服務學習」,於校內從事「文書行政、公文傳遞、教學活動、策劃、研究、環境整理及臨時指定之工作或其他適當工作」,且受「各單位主管及指導人員…管理、督導及考核」。
為領取助學金得負擔的「生活服務學習」,每周要10小時,每月40小時。換算下來,時薪也才150元,雖或許較一般打工來得多一點,卻仍低於一般職員薪資,還沒有勞健保。這當然說不上是在「助學」,而不過是過去「校內工讀」的翻版,使用便宜的學生勞力,減少了學校原本的人事成本。只是冠上「助學」二字,但沒有「助學」的實際意義。
甚至,如果不具清寒身分,但想要獲得助學金,依據「崑山科技大學工讀助學金實施要點」,「助學金每人每月上限3,000 元」,但要負擔的工作「每月工作時數以32小時為限」,換算下來最多也只有「基本工資」(時薪115元),甚至可能不到。
因此,教育部此次聲稱,「具有完善助學計畫及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學校,調整幅度上限可放寬為基本調幅之1.5倍(2.06%)。」高教工會認為全無理由。
這些學校提出的「助學計畫及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根本不具備「重分配」意義。弱勢學生就是能取得助學金,也依然得要負擔相當分量的勞務,和「打工」無異。試問:一所學校開始讓很多校內工作交給學生「打工」,這和一所學校就能夠調漲學費,究竟有何關係?當然應當是全無關係。
高教工會重申,對教育部和提議調漲的各大學提出嚴厲的譴責。學校經費不足的困境,應當指向課徵資本稅、擴大高教預算。在此訴求上,師生站在同一陣線,將持續採取抗議行動,爭回一個朝向免學費、公共化的高教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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