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上演「穿越劇」,抓出高教崩壞兇手 –2015年教師節「大專教師搶救高教!」行動

 

 如果當代台灣的大學教師,能穿越時空回到20年前,和年輕時候的自己說話,該怎麼告訴他/她未來台灣高教的模樣/慘況?每次評鑑來到就要「湊分數」?在大學教書變成要忙於招生?為了不被解僱得要做「假產學」?學校一夕倒掉,師生被趕走,校董卻能發財?他/她,會相信嗎?

  高教工會於中秋節、教師節連假後,至教育部前舉辦2015年教師節的「大專教師搶救高教!」行動。有大學教師上演「穿越劇」,回到過去,細數20年來在政府的失職與無能下,如何導致了台灣高教的崩壞危機。

  工會大聲疾呼:倘若再不有所改革,未來大專教師也可能收到全然不合理的「聘約內容」,例如包括:「1.六年內應升等、2.招生未達目標扣年終獎金、3.個人汽車上應貼招生廣告、4.產學合作績效須達一年一百萬、5.義務兼三年行政、6.助理教授起薪僅三萬、7.學術研究費打一折、8.每日到校打卡、不得任意離校、9.評鑑未過即解聘、10.提前離職須付違約金30萬、11.本聘約縱使違法,仍不得提出異議、12.如違反聘約須自願離職,永不得超生。」,如此不合理甚至違法的聘約內容,教師難道也只能默默接受?

  對此,工會提出六大訴求,要求政府機關立刻有所回應。訴求包括:

一、             捍衛大專教師工作權與勞動尊嚴。

  教師節,理當是教師們感到愉快與尊嚴的日子。然而,當前台灣的大專教師,卻不好過。本來理當可以是改善教育品質、朝向小班化契機的少子女化趨勢,卻在政府放任下,成為了各校侵害教師工作權的好藉口。大專老師除了既有的教學、研究責任外,更被外加了「招生」、「拉產學合作」、「兼行政」…等非教師本職的義務。稍稍不順從「長官」,每年的評鑑分數可能就不好看,甚至危及到工作的存續與否。在這樣的環境下,還有哪種學術自由可言?大專教師還如何能堅守教學與研究的職責?造就高教崩壞,打壓大專教師工作權與勞動尊嚴的黑手之一,就是我們眼前的政府!

 

二、教師評鑑、升等與工作權脫鉤,解聘須回歸「不適任教師」審查。

  大專教師工作權屢受威脅,但學校的動作卻未必合法。過去一年來多來,已有多起大專教師因「限年未升等」或「評鑑未通過」的解聘、不續聘案,遭到法院、主管機關訴願會獲教育部所駁回。駁回理由都一再聲明,必須有具體事實證明證實教師「違反聘約,情節重大」,大學才能解聘或不續聘教師。然而,多數大學依然故我,繼續濫權使用各種將教師評鑑、升等「綁工作權」的條款,做為控制教師的利器。許多學校甚至將教師評鑑連結上「招生」與「產學」績效,再透過威脅工作權,逼迫教師就範。工會強烈主張,各大學之教師評鑑、升等規範,應與「工作權」脫鉤,教師之解聘或不續聘,須回歸「不適任教師」審查。

 

三、《教師待遇條例》立即施行,「半薪假」條款立刻修正。

  另一方面,明定教師待遇、確保「私校教師薪給準用公校」的《教師待遇條例》,終於由立法院通過,由總統於2015年6月10日發布。然而,截至目前為止,行政院卻遲遲尚未施行,教育部也未公布施行細則。工會對於政府的拖延作為,表達強烈的抗議。許多私校教師已面臨嚴峻的減薪處境,《教師待遇條例》的施行絕對不能再拖延。並且,目前條例第19條對於遭違法不續聘、解聘的教師,僅保障其取回「本俸」,而不包括佔薪給約半數的「學術研究費」。此規範形同是讓校方可逼教師放「半薪假」,違反勞動法上「違法解雇遭撤銷後,應償還全數應領薪給」的原則,須要立即修正或補充解釋。

四、立即降低大專「生師比」基準,反對灌水的「生師比計算公式」。

  面對日趨嚴峻的高教危機,教育部長吳思華卻一再主張:大學因應少子女化,應有60間大學、1萬4000名大學教師要被裁撤。對此說法,工會強烈表達反對。實際上,目前台灣大專校院生師比仍太差,對應於現有學生人數,專任教師都還太少,並沒有裁減教師的必要;若以「改善生師比」來因應少子女化,其實沒有大學老師須被裁撤。儘管未來大學生源可能將減少四分之一,自總體135萬名大學生(含碩博士生)逐年減少為總體100萬名大學生(含碩博士生),但其實只要將大學生師比逐年改善,從現行的26.3,回到1990年的18.5的水準,將能夠維持現有約50000名大學專任教師的編制,沒有教師需要被裁撤。

  教育部儘管於2015年7月27日面對教師抗議時,承諾將下修大專生師比自32:1,改為27:1。但究竟何時適用?如何落實?始終還沒有清楚的說法。而目前的「生師比計算公式」竟將外籍生、陸生都排除在學生人數外,進修部學生減權50%,而教官卻被納入教師之中,顯然有「灌水」之實!高教工會已反應多次,教育部應當立刻修正該計算公式,反映大專實際現場的生師比狀況。

 

五、脫序的「教育創新」與圖利校董的「轉型退場」,立刻暫停。

  在大專教師工作權遭到威脅,政府放任少子女化造成高教危機的此刻,教育部甚至進一步提出脫序的「教育創新」,以及圖利校董的「轉型退場」措施。官方提出的《高教創新轉型條例》草案,鼓勵大學以「教育創新」之名,推出「毫無學費上限」的專班,並且能大舉興辦「衍生企業」,模糊了非營利組織與營利組織的邊界;另外,還規劃私校倘若停辦,非但校董能夠取得一筆「慰助金」,學校資產甚至可以在「轉型」為教育、文化、社福事業的名義下,繼續由校董佔有!這種荒腔走板的教育創新與轉型退場政策,工會主張應立刻暫停,全面檢討!

 

六、全面鼓勵教師加入工會,推動團體協商。

  最後,高教工會深深相信,在這個高等教育崩壞,大專教師工作權與勞動尊顏淪喪的年代,唯有透過教師團結在一起,才有看見曙光的可能。我們鼓勵全國大專教師盡速加入工會,積極參與政策,公開發出批評,來扭轉這一個危害台灣社會的高教危機趨勢。我們支持教師與其雇主開啟團體協商,用集體的力量來捍衛高教受雇者的勞動條件。目前有關教師的勞動法令,仍有過度限縮教師勞動三權的傾向(例如:禁止教師罷工、過高的產業工會團體協商資格門檻),應當立刻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