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徵資本利得稅,邁向教育公共化! ——高教工會反對調漲學費的幾點聲明

今年(2016)5月底,已有十四所大學向教育部提出申請調漲學雜費。高教工會在5月31日參與了跨校學生團體「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舉辦反漲學費行動,在今日(6/14)上午再次協同學生、勞工團體來到教育部前,共同訴求學生不該成為高教經費的提款機。工會作為全台大專院校受雇者的組織,要嚴正表達我們反對的立場,並重申漲學費並非解決高教問題的出路。

 

對此,工會有以下幾點聲明:
 

一、程序黑箱審學費,名單紀錄要公開!

 

目前,教育部調漲學雜費的法規依據是〈專科以上學雜費收取辦法〉。根據該法第七條規定,為調整學雜費收費基準,提出申請的學校必須必須滿足「資訊公開」與「研議公開」兩大程序。此外,調漲學雜費的申請還必須送進教育部的學雜費審議小組進行審查。雖然〈專上辦法〉明確規定這些程序,但在實務上而言,這些程序到底有多大程度被大學遵守,則是另外一回事。尤其是在教育部管控的後端,也就是教育部的審議小組,一向以來都不願意公開審議日期、委員名單、會議記綠,等於是徹底的黑箱作業!

 

此外,整部〈專上辦法〉本身,幾乎就是為了調漲學雜費而設計,預設的根本是學雜費只能調漲,而非為了調降學雜費的可能而立法;該法甚至規定,教育部甚至可以每年「公告」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也就是說,該法授權給教育部能夠「暗示」各大學該怎麼漲、能漲多少!另外,也是同一套法律,對研究生、進修學士班、二年制在職專班,以及國內外大學在台灣合辦的學位專班的學雜費鬆綁,包含某些學校調漲新生與延畢生的學雜費在內,能夠免受教育主管機關的控管,由各大學自行漫天喊價!

 

我們必須指出,光是在程序面而言,〈專上辦法〉並未落實,與實際情形顯見有巨大落差;教育部的審議過程實際上根本是黑箱作業;同時,教育部更對特定身份別的學雜費撤守,徹底的去管制化,我們呼籲,教育部應該要嚴格檢視各大學的學雜費調漲申請!而且,教育部更要擔起責任,對任何大學、任何學生群體的任何調漲學雜費的行為都主動介入審查!同時,不論是各大學或教育部的審議程序,都應該落實公開透明的原則!

 

二、調高學費背學貸,青貧世代沒未來!

 

據教育部的高等教育統計顯示,103學年度私立學校的學生人數是公立學校的兩倍,但是在教育總經費的分配上,公校拿到的資源卻是私校的兩倍。換言之,公立學校不但學生人數少了私立學校的一半,更因為政府的教育資源分配失衡,這些少數的學生能夠享受的教育資源卻是私立學校的學生的兩倍。

 

在學費方面,私校的學生平均約達五萬左右,幾乎是公校的兩倍;在學貸方面,根據教育部統計,大專院校內有將近6萬名公校學生、私校更是高達有24萬名學生申請學貸,私校申請人數是公校的四倍。目前台灣仍在擔負學貸的(包含在學與已畢業)人數已經高達94萬人,其中更有3.3萬人因為月收入未達三萬元而申請緩繳。

 

台灣的高等教育在現在的教育經費分配之下,變成是由少數的公校學生享受多數的教育資源,而由多數的私校學生分食其餘剩下的少數;而且這些私校學生中的三成在開始工作、有收入前,已經開始為高額學費背負學生貸款。以台北市的私校大學部學生為例,每學期5萬元的學貸,讀完四年的大學,就得面對40萬元到50萬元的學貸;現況下,年輕學生畢業後起薪僅有2.4萬元,但若持續留在台北市工作,每個月的平均每人支出就高達2.7萬元,也就是說,每月的薪資和支出相減之後,這些職場新鮮人不但還不起學貸,更要繼續累積更多負債。

 

在今年提出申請的十四所學校中,其中的十所都是私立學校。在現在青年普遍低薪,又得面對高額學貸與生活費用的時代,我們認為私立學校調漲學費,是在加重學生離開學校、投入職場後的負擔,無疑讓已經把青年勞動者逼得無路可走的學貸,變得更不能擺脫、更不能償清。因此,我們反對加重學生負擔與社會負擔的調漲學雜費申請,呼籲教育部應該審慎考量通過調漲學費對於勞動市場與青年未來的不利影響,應當立即退回!

 

三、對境外生下毒手,再拿本地生開刀?

 

除了公私校之間、不同的私校之間的資源分配不平等,本地生與境外生(包含外籍生、僑生與陸生)的學雜費脫鉤,甚至本地生中的延畢生與未入學生的學雜費與本地生的學雜費脫鉤;而一直以來,調漲學費的進程往往都在分化學生群體,從調漲部分學生到調漲全體學生的方向前進。

 

在99學年度到100學年度期間,教育部透過修改〈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與〈大陸地區人民來自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針對境外生的學雜費徹底鬆綁,直接造成的後果就是同樣是公立學校的學生,境外生的學雜費成為本地生的兩倍;而在學費已經相當高昂的私立大學中,境外生的學雜費還是能夠達到本地生的1.2到1.5倍。目前,台灣對於外籍學生與大陸來台學生的數額限制逐漸鬆綁,教育部甚至推動「高等教育輸出計畫」,鼓勵各大學招收境外學生。從103學年度到104學年度間,境外生的人數暴增近2萬,從9萬人成長到11萬人。

 

最近,教育部更透過推動「高等教育創新轉型計畫」,偷渡〈自由經濟貿易區設置條例〉中的「教育自經區」,鼓勵台灣大學與外國大學簽署合作合約,設置超高學費專班。在這些專班中,每年學費可以高達數十萬元,而免受〈專上辦法〉與教育部的限制。可以想見的是,人數逐漸成長的境外生無疑會是各大學的寶貝金雞母。

 

過去,境外生來台是透過非營利的「國際交流」模式來台,與本地生交換知識與經驗,促進地區性甚至全球性的智識交流與發展;如今,境外生來台卻成為政府自由放任的「高教市場」中,一顆被搖了又搖的搖錢樹。我們認為:本外學生的學雜費調幅不該脫鉤!教育部不能夠繼續自任何學生類別的學雜費管制中鬆手!

 

四、財團家族開大學,校產宛如私房錢!

 

 

日間學制最高學雜費(單位:新台幣元)

學雜費收入總額

(單位:新台幣元)

學雜費收入佔學校總收入比例

世新大學

56,914

1,208,583,682

64.70

淡江大學

56,200

2,426,119,361

66.26

中原大學

54,870

1,560,536,938

55.37

長庚大學

60,940

605,588,196

15.89

大同大學

54,170

460,025,300

65.80

義守大學

72,500

1,573,105,301

59.82

元培科技大學

54,050

666,899,401

73.92

明新科技大學

52,872

1,098,217,812

78.07

仁德醫專

37,813

394,985,087

73.75

樹人醫專

40,590

444,933,807

78.76

 

 

如果我們仔細審閱該次提出調漲申請的私校(包括世新、淡江、中原、長庚、大同、義守、樹人醫專等私立大學)的財務報表,除了長庚大學因發展產學合作,受仁寶電腦、盛鑫軟體、惠普、樹王科技等企業資助甚多,以致學雜費收入比例相較下滑外,其他各校的學雜費佔總收入比例大多落在五成五到八成之間,也就是說,這些私立學校的財務有一半以上都得仰賴來自學生的學雜費。

 

但是,這些從學生的學雜費轉進大學的錢,最終多半不是花費在學生身上。以本年度提出調漲申請的世新大學為例,經工會調查發現,雖然世新總收入有近七成是學生的學雜費,但世新大學董事會校產直通家族私產的疑慮頻傳,浮編董事會預算、承租董事會相關人的不動產作為陸生宿舍。

 

私立學校是「私人辦學」、「私家辦學」,常常也被社會大眾認為是「私人企業」;既然是私人企業,那麼盈虧就得自負,而這也是現在教育部一視同仁地鼓勵公私立學校的彈性與自由作風,是公立學校與私立學校共通的傾向,放任各大學以企業化方式經營。除了透過調漲學雜費來從學生身上「開源」,學校現在更還想從學生身上「節流」。例如這兩年來的兼任助理勞動議題,於去年九月時,全台所有的大學校長連署向行政院上書,要求排除兼任助理適用勞基法,即是因為各大學不願負擔勞基法與勞健保的行政與經濟成本,避免必須支出額外的費用,以達成「節流」的效果。

 

我們認為,教育的邏輯應是尋求真理、促成知識的交流與累積、增進公共討論與研究的水平;而非逐漸將私立學校的成本轉移到學雜費收入上,同時規避應該負擔的教育成本與學生的權益保障,這不僅加重學生的負擔,也使得私人的、企業的營利邏輯不斷侵蝕屬於公共範疇、為社會培育人才的高等教育。因此,我們主張國家應該積極拉高總預算中教育經費的比例與額度,提高對私立學校的補助款,並要求私立學校逐步降低學雜費收入佔總收入的比例!

 

五、反對高教商品化,問題更是市場化!

 

調漲學雜費與否、調漲多少、怎麼調漲,只是台灣總體高教核心問題的現象與末端。教育的商品化,即是讓一個人是否接受教育的問題,變成個人選擇或對自己的投資:是否要購買「大學學歷」這樣的投資商品、要選購怎麼樣的「大學學歷」,並參酌考量自己的議價能力、經濟條件做為選購「學歷」的判准,讓學費議題從社會問題被化約為個人問題。

 

為了讓教育成為「商品」,學校也必須要對應地開成「學店」,開始以投資報酬率、利潤、績效等等企業經營的評鑑指標,考慮是否要販售特定的「學歷商品」,更以市場需求來考量是否提供特定的「教育服務」。當受教育者與教育者都以經濟理性的方式考量是否接受教育與是否提供教育,我們看到的高教圖景顯然不只是「教育的商品化」,「教育的市場化」才是問題的核心。

 

既然學費議題反映的是台灣高等教育的市場化,那麼就絕不只是影響到學生,而是影響到整體高教產業中的成員,不論教師、研究者、學生、職員和其他在大學內的群體,都深受這一套邏輯和這套邏輯之下的派生問題的影響。辦成企業的大學,心裡想的無非是如何促進資本的積累。對學校而言,拉高學費的目的,不論公私立大學都是為了要增加學校總收入,僅是納入學校財團法人或納入校務基金的差別;而對學生收取的學雜費的拉高,事實上是與苛扣教師的薪資、去除對教師勞動權益的保障是同樣的作為:剝削教師而節省的人事經費與行政程序,同樣有益於資本的積累。

 

除了節省成本,當前台灣高教的邏輯還包含如何評估勞動者是否有益於資本積累的目標,是否具有最經濟實惠的績效。無孔不入且由上而下的評鑑制度,過去曾影響著不同大學之間的經費分配,如今更具體地影響了系所的存廢、教師的研究量能。這些指標直接造成的結果是:教師的工作並不穩固,只要沒有達成校方設定的指標就會被解聘或不續聘;就算成功達成今年的績效,但評鑑的標準和項目可能年年都在增加,根本沒有人能夠與時俱進地追上評鑑;就算最後真的追上所有的評鑑指標,作為企業的大學也已經成功地剝削了作為勞動者的教師,以最便宜的方式奪走教師創造的剩餘價值。

 

根據上述推論,調漲學費的議題反映的是整體高教深陷的市場化危機,並非只是單獨發生在學生身上,而是與其他高教產業受雇者有著連帶的關係。我們認為,反漲學費運動不只是學生的事,因為學生的學費調高與教職員工的勞動條件改惡,其對立面都一樣是當代台灣高等教育核心的資本積累邏輯,是有著共同原因的不同現象。因此,教職員工與高教產業內的其他受雇者,都是反漲學費運動的重要助力,我們應該一同反對調漲學雜費!

 

 

課徵資本利得稅,促進教育公共化!

 

教育公共化的理念其實不難達成,我們認為,真正的教育公共化,首先應該從學雜費的凍漲與調降做起,逐步讓私立學校的學雜費與公立學校齊平,讓知識的追求不再成為生活的負擔,學生也不用再為了擔憂薪資的降低而不得不就讀大學。在資本主義社會之下,大學生產出的知識與人才,幾乎通通為企業所用;為了讓企業承擔起享受公共教育成果的社會責任,調降學雜費所需的經費,應該自企業的盈餘中徵取,也就是課徵「資本利得稅」。

 

為了要讓公私立學校學雜費齊平,教育部必須增加400億的教育預算補貼私校,在拿取補助的私校受到高度公共監理的前提下,大約有80萬的私校學生能夠受益。如果更進一步,讓公私立學校都能夠免除學費,教育部則必須再多額外提供400億的預算,讓全台120萬名大專院校學生都能使用免費的公共教育資源。除此之外,包含改進私立軟硬體設備的經費核算在內,促成教育公共化的願景,每年大約需要花費1,000億的預算。課徵資本利得稅,能夠立刻為這一筆預算找到來源,只需要花費GDP的百分之0.6,就能夠完成上述目標。

 

教育部應立刻退回各大學學雜費的調漲申請!國家應立刻透過課徵資本利得稅,挹注充足教育經費,促成公私立學校學雜費逐步齊平、調降、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