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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大專兼任教師爭權大事紀 (2012~2016)

現況與勞動困境

在臺灣「勞動彈性化」已擴散到大多數的行業。然而,在高等教育和研究工作中,這套體制卻「玩」的更出神入化,設立名目之多,超出勞動範圍之廣,更嚴重的是已經深深地侵害到現今大學學子的受教權。

目前大學兼任師資人數已達24,889人(其中8,118人為「純」兼任老師),粗略的概算將近有三分之一的學分數為兼任老師所承擔。然而,這三分之一的兼任師資,卻有著同工不同酬的命運。

 

同工不同酬

 

一般而言,一門三學分的課程,學生人數平均五十人的課程,每週平均至少花費六至八個小時備課、閱卷、討論等工作(不包含通勤時間)。以兼任助理教授的鐘點費每小時630元而言,實際上是需分成三到四份的前置與後續工作。更不用提鐘點費自1997年至今就未曾調整過,而期間物價指數增長17%,而基本工資也已調漲18.6%。

 

基本上,專職的兼任老師,一年僅能領取九個月的薪資,在兼任期間,無法享有健保、離職儲金、勞退(勞工退休金)、年終等基本福利。以勞退新制規定為例,公立學校與兼任老師確認勞雇關係,則必須提繳6%的勞退金。若以八小時兼課時數為基數計算,每年一位兼任老師就損失10886.4元。而各級大專院校一年加總規避了八千多萬元雇者應付之責任。更不用提兼任老師需負擔三倍一般僱傭勞工的健保費用。

 

制度性的壓榨

 

整個高教制度所呈現的荒謬現象,反而使最基層的年輕學者成為最好壓榨的對象。各級院校在高教評鑑的壓力下,逐漸的需要負擔起評鑑的行政事務,以及相關課程教材、教案與學習成果的電子化,學校可以無償使用兼任老師的智慧財產,不需付出任何報償。

 

為應付評鑑,要求兼任老師必須撥出額外的時數參與教育部的課程研習,當然出席費、交通費則是自行負擔。也有學校為突顯學校與地方、社區的服務學習課程,要求兼任老師必須帶領學生進行校外教學,或是透過兼任老師的網絡找尋可合作的社區。舉辦演講、研討會等工作,充作學校評鑑的成果,而所獲得的「卓越教學計畫」、「頂尖計畫」等,都並未回饋到一同為學校打拼的兼任老師身上。

 

聘僱方式百百種

 

「兼任」的好用、好操與好處,逐漸地在高教擴張的過程中充分利用。除了兼任老師、也產生一群所謂的兼任助理,在計畫或是助學金的掩護下,淹蓋了應有的僱傭關係。其實更重要的是無論何種身分,都沒有明確的勞動契約的簽訂,兼任老師的聘書有一學期的、也有一年一聘,但是聘書上也從未有相關的權利義務的規定與保障。以致於薪資可以隨意推延發放,常有累積一學期發放一次的怪異現象。

 

若說確立彼此權利義務的模式是一種保障,也有單位以透過招標採購的方式,將所聘僱的老師或研究人員,轉成以「廠商」的身分出現。以承攬契約來迴避勞雇關係,從而沒有年資的累積,於是被剝奪特別休假的權益,也無法享有編制內人員的福利;兼任老師、研究人員、助理的工資、工時嚴重缺乏合理基準,工作內容幾乎沒有規範,工作者在低薪的狀況下長時間大量從事繁瑣工作。

 

燃燒殆盡的教育體制

 

這個以兼任與專任身分來決定研究資源分配的制度,「兼任」又再一次成為制度下的犧牲者。例如國科會與教育部補助專題計畫的申請,基本上是排斥兼任老師與研究者。諷刺的是作為一個博士班的學生反而比取得博士資格的研究者更可以申請到國科會的補助。依據葛永光的調查報告顯示兼任教師及編制外專案教研人員與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負擔同樣義務,卻不可獨立申請研究計畫案,亦無法享有專任教師之教學與研究資源。

 

甚至於在教育部的規定下:「4名兼任教師得折算列計1名專任教師,且其折算數不得超過實際專任師資數之3分之1」的情況下,各校所付出的人事成本,相對之下將近少了五分之一的支出,無怪乎各校盡可能的逼近兼任老師利用之上限,已達營利最高之目的。一種短視近利的操作,已然摧毀高教的體制與理念。

 


我們要什麼?

在同工同酬的基本要求,檢討目前高教內各種聘任與薪資結構,深究高教內以「兼任」混充「專任」的不當手法等等,這些都使得「兼任」染上一層污名,成為一層不需尊重的低階的教育勞動力。我們曾以作為「大學教師」為榮,但卻在惡質的高教體制下,在不遵守基本的勞動權益的模式下,以「兼任」之名徹底剝除了我們最後一點對於高教的理想與熱情。高教如此,焉能百年樹人。

面臨一群即將被壓迫殆盡的「高教血汗工」,必須喊出「全台灣的『兼任』人員站起來團結在一起」,勇於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面對這些不合理的結構,我們需要更進一步的「不服從」運動,一起徹底剝除高教對於聘任教師的假面具。

主要行動

 

反對二代健保坑殺兼任教師/助理

 

高教工會自今年二月開始展開針對兼任教師健保權益的倡議行動,我們認為目前衛生署關於「周工時12小時以上的受雇者,雇主才有投保健保責任」的函釋是違法且嚴重侵害兼任教師的健保權益。(特別是在二代健保上路上,將對兼任教師造成更沉重而不公平的負擔)。

 

這段期間,我們進行了連署、問卷調查與檢舉,也針對此議題招開記者會、公聽會、協調會,並與兼任教師會員共赴衛生署陳請。歷經一年時間的持續努力,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終於在12月16日,正式發文表示,「大專院校之兼任教師自103年2月1日起,不適用前行政院衛生署84年7月4日衛署健保字號第84031133號函釋」(附件一)。換言之,從明年2月1日起,所有的兼任教師,都可以最高收入來源的那所學校,作為健保投保單位(同時也免去繳付這所學校的二代健保費用),兼任老師不用再到區公所加保、依附眷屬或職業工會投保。以一名月收入三萬多元的兼任教師來說,每個月至少可因此減少了將近800元的健保負擔!

 

然而來自教育部與校方的壓力,致使衛生署不肯輕易廢止違法函釋,目前除了兼任教師排除適用違法函釋之外,其餘高教產業內非典勞動者(兼任助理、校內工讀生…等)的健保權益,都還是持續受到此違法函釋的不當侵害。也因此,倡議需持續進展,我們需要更多夥伴的參與投入,才能對主管機關造成有效的輿論壓力,促使變革。

 

【Q&A】兼任教師/兼任助理健保權益

 

【訴求】高教工會0201記者會新聞稿:月領三萬 卻要繳九萬級距健保費!? 校方卸責、政府坑殺,兼任雇員健保費遭剝兩層皮

 

【檢舉行動新聞稿】大學兼任受雇者站出來 集體檢舉無良校方!

 

【高教工會1219聲明稿】大學兼任教師全面納入健保,高教工會爭取有果!

 

立即調漲鐘點費、專兼任應同工同酬

兼任教師的薪資(授課鐘點費)自1997年至今從未調整過,以平均授課時數,每週集中在8-12小時之間來計算,兼任教師一個月的薪資大約只有21,672-32,508元,而且一學期只支付實際教學的4.5個月,一年平均下來,兼任教師的處境事實上連22k都不到。

 

因此,工會自2013年10月開始,希望能積極推動調漲兼任教師鐘點費,我們提出了四點訴求,包括:

 

一、單節課鐘點費調整公式:當前鐘點費支付標準(630)x(1+基本工資調幅)(16年來調幅為21.7%)。故每節課的合理鐘點費為766.7元。

 

二、一學期須加上一個月的工作量,改為支付5.5個月鐘點費。須加上學期前備課、學期間和學期後批改作業與考卷。

 

三、年終必須加發等比例的1.5個月鐘點費。

 

四、教育部應將高教工會作為對話主要窗口,在決策過程中,採納上述合理意見,一同為兼任教師權益考慮,提出合理的調漲成果!

 

【1022新聞稿】調漲大專院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打造更安心的教學環境!
【0124新聞稿】兼任教師權益不容打折!爭取合理待遇不會退讓!
【0124行動後新聞稿】大學兼任教師爭權益,提五項改革訴求
【0126聲明】調漲大學鐘點費,公立私立一體適用!

我們將持續努力推展各項兼任教師勞動權益,也希望全國大學兼任教師,加入高教工會,以集體力量向官方與資方爭回我們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