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快報389期】從補助私立大學學生學費談如何全面落實高教公共化

作者:周平/高教工會理事長,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副教授,

原文取自:思想坦克

在諸神戰爭的喧囂中,我們不妨對所有可能的政治聯結存而不論,聚焦討論有關教育部規劃明年二月起每年花150億元補助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平均每人每學期可獲得25000元的政策。儘管決策過程欠缺深思熟慮的審議過程,但仍算是在正確的方向上跨出了一大步。若能搭配相應措施,則更能彰顯高教公共化的實質正義。反之,則可能為德不卒、功虧一簣。

 

既是階級線,也是性別區分線

從歷史面向來看二戰後的台灣政經條件,長期處於後進國著重發展主義的追趕狀態,對高教資源的投注明顯地向公立大學傾斜。同時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以各種優惠措施鼓勵私人興學,作為高教的補充。然而,重公立、輕私立的資源分配不均現象,也衍生出一條以階級為分割線的逆向分配結果。換言之,長期以來,學費便宜、資源相對充裕的公立大學就學生大多來自中上階級。而學費較貴又資源匱乏的私立大學學生多半來自相對貧窮的工農家庭。

此外,高教工會的調查發現,除了階級分化之外,公私立大學也產生了以性別為軸線的二元對立,也就是,男性有較多的機會就讀公立大學,女性則多被排擠到私立大學。

從學生的角度來看,補助私立大學學生學費的政策,有助提高學生選讀私校意願、減少學貸壓力或半工半讀的需求。宏觀來看,此舉能夠大幅度修正台灣高教分配不正義所衍生的階級和性別不平等現象,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

但,台灣高教分配不正義的問題,積弊已深,並且同時衍生出肯認(recognition)的不正義。若不能雙管齊下,同時對治分配和肯認不正義問題,則補助私校學生一半學費的單點突破政策,仍難以結構性的徹底翻轉不義的高教現狀。

因公私立大學區分造成的結構不公必須遏止

長期的分配不正義所造成的不僅是公私立為界的階級和性別分割線,更衍生出身分地位差異的歧視。它構成了社會主流心態中的系統性偏見,亦即,就讀公私立大學不僅僅是資源多寡的問題,同時也衍生出尊嚴、榮耀,甚至資質優劣的刻板印象。這一條分割線若不能消除,深植人心並影響人生機會結構(如就業、婚姻、社交、健康等)的選擇偏見(selection bias)仍將根深柢固難以彌平。

依據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的研究發現,政府每年投入高等教育的經費僅佔國內總GDP的0.39%,約為724億4500餘萬台幣。相較於OECD會員國平均的1%,台灣是敬陪末座的。更糟的是,在有限的資源中,私校無論是校方、教師和學生每年所獲經費更少得可憐。學校營運仰賴學雜費等私部門支出,導致私校必須朝商品化、私有化方向發展,衍生許多高教亂象。

OECD會員國的公校生平均每年可獲政府9,311(美元)補助,私校生也可獲得3,166(美元);台灣學生卻只能獲得公校3,332(美元)和私校1,163美元,國內外的交叉比對,顯見台灣高教資源分配不均現象是極端嚴重的,而其中私校處境更是雪上加霜。若照OECD會員國平均的標準來看,台灣公部門投入高教經費若要達到GDP的1%,至少應投入1837億5022萬。

更何況,蔡英文總統2012年第一次競選總統時曾發布 「十年政綱」。其中 「教育政綱」對於高教改革方向主張:「擴大高等教育公共化程度。逐步調整公立及私立院校的學生比例,長期達成公立院校學生數過半的目標。」目前公私立學生比例約為三比七,顯然這個承諾目前是跳票了。

投入1%的高教經費來翻轉公私校比例

投入1%的高教經費來翻轉公私校比例為七比三,或至少各佔50%,我們才有可能結構性的改善整體高教發展落後於OECD國家,以及國內大學生階級與性別系統性歧視的窘境。

對此,政府或許可以循台科大與華夏科大公私併的模式,協助各縣市所在地公立大學選擇地緣上和學科整合上適合的私立大學予以整併,及早實現公私校數和學生數比例翻轉的目標。大學生學費齊一化,讓學生選校系時有更大的自由度依自己的性向做出選擇,不因階級或性別弱勢而委屈求全。如此,分配和肯認正義的改良才能畢其功於一役。

除了學生學費的無差別公共化外,公私立大學教師薪資待遇和退休福利平等化,也是改善高教不正義的另一重要環節。如此方能讓優秀人才不再以薪資和退休福利差距作為選校偏好的唯一考量,從而改善目前私校師資勞動條件惡劣、校園民主不彰、學術自由蕩然無存的現況。師資條件的改善也能夠真正提升學生的受教品質。

高教公共化除了是合理的資源投入,改善公私校校方、教師和學生的三方面的資源分配差距和系統性歧視問題外,我們也有必要加強公共課責的強度。這跟過去勞民傷財、弊病叢生的高教評鑑完全不同。公共課責的方向恰恰應該是對治形式主義、造假做偽的指標化評鑑,實質地監理私立大學董事會是否符合公益性、財務預算是否透明、校務會議是否符合民主、校園是否落實多元文化以避免在階級、性別、性取向和族群等方面的歧視等。

最後,在落實整體高教公共性的條件下,對於維持私立大學法人資格的學校,政府應該放寬私立大學合法開闢財源的優惠措施。例如,鼓勵社會各界捐資私校能享有百分之百的免稅優惠。任何大學都不應該僅靠學雜費收入作為辦學的主要或唯一財源,因為這會衍生出無數不正辦學的弊端。

補助私立大學學生學費是必要的,但對於提升整體台灣的高教公共化,這個政策仍不夠充分。唯有兼顧學校、教師和學生的全面公共化,才能落實高教的社會正義。換言之,增加150億預算仍是杯水車薪。期待政府能比照OECD國家平均水準,將高教預算提升至GDP 1%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