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會屢屢接到數起私校教師諮詢,詢問:「校方跟我們說,因為學校近來招生狀況不佳,希望大家要共體時艱,接受『學術研究費減發三成』,跟學校一起度過難關…。」聽到這些詢問,無不讓人憂心忡忡。老師們似乎真的在猶豫,是否該要配合「共體時艱」?
面對這種情況,老師該同意嗎?如果不願同意,該怎麼辦?
公私校大專教師薪給,已受法律明文保障
儘管《教師待遇條例》已於2016年上路施行,其中第17條明訂,私立學校教師薪給應準用公校標準,以確保教育品質。但來自校方類似的減薪施壓,依然層出不窮。
在此,工會想再次提醒全國大專院校的老師們,教師沒有任何理由接受「減薪」。而按照過往各校的經驗,教師集體「減薪」,也無法幫助學校永續經營,反而是提前傷害教師工作權益,導致教學士氣低下、學校聲譽受損的惡性循環;在部份情況下,甚至教師「減薪」只是讓學校停辦後能握有更多校產,讓私校校董未來透過申請轉型改辦「獲利」更多。
從積極面而言,許多學校之所以招生不佳,或許是源自於地理位置因素,但也可能源自於辦學高層的人謀不臧、家族把持,這在台灣私校並不罕見。教師們如果想要確保學校能永續發展,真正該做的是組織起來(例如與工會聯繫,成立學校中的工會分部),以集體力量與學校談判協商教師的工作權益,積極參與各級會議,促成團體協商,要求教育部依法監督,並且避免少數不肖人士染指校務或挪用經費,學校才能可長可久。
基於《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規定,「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薪給)支給數額」。我們呼籲,教師們若拿到「減薪」版本的聘約,或收到「減薪同意書」,千萬不要輕易接受,而被誤以為是「協議同意」。在薪給數額處「加註」不同意變動、拍照存證後再回執,就能既確保自身的工作權,也避免任何被減薪的狀況。完整的加註內容可參考工會的此份快報,若有任何問題也可來電或來信工會。
除了直接扣除薪給外,近來,各校也紛紛出現透過「評鑑未通過」或「授課時數不足」等理由,聲稱得按規定要老師減薪,或者私訂規則要求「超鐘點不給鐘點費」等實質減薪措施。這些做法其實都大有違法之嫌!
我們期盼相關老師都能挺身而出,與工會聯繫,採取組織性的維權行動,也維護正常合理的高等教育工作環境。
「減薪」就能保工作?永達技術學院的實例
我們可以用2014年已經退場的永達技術學院為例,佐證教師們的「減薪」並無助於學校永續經營,反而只是讓校董們食髓知味,將教師權益作為犧牲品。
從2008年起,永達技術學院教職員的薪資就開始遭打折。2008年,校方片面決議,佔教師薪資半數的學術研究費打7折;到了2009年,再改為打5折。而2008年起,學校也開始片面取消教職員年終獎金。到了從2013年2月起,教師已領不到薪水,長達8個月。截至2013年9月,全校百餘名教職員遭違法欠薪、減薪的額數,已超過1億8000萬。
老師們遲遲未公開聲張權益,就是因為校方宣稱「共體時艱」,等到經營改善後就回恢復權益。但事實上,集體減欠薪並無法改善地處屏東的永達因應招生困境,反而使得教職員士氣大減,師生都人心惶惶,擔憂「學校何時會倒」。
永達原本一百多名的教師,在短短幾年間,已有數十名教師遭校方逼退或勸誘離職。光2013年,校方就對45名教職員,發出了「人力精簡」公告,強制要求其完成離職、退休、資遣、不續聘等的程序。至2014年初,僅剩60餘名教師;2014年7月底,永達董事會更是主動申請「停辦」,將師生趕出校園,「獲利了結」。
直到今日,永達的數十名失業老師們,仍在法院體系苦戰爭取過往的巨額減欠薪,標的數額達數千萬元。但永達校方則是宣稱這是老師們「自願減薪」,拒絕償還義務。而上看十億元的永達校產,仍握在董事會手中,每年任其恣意花費。
永續辦學不靠「減薪」,最多接受「自願借薪」
總結而言,強逼教師「減薪」的辦學高層,其實往往不是為了「共體時艱」,而是為了自身退場後的利益所考量。
要讓學校能永續辦學,絕非是靠「減薪」能達成。減薪後教職員士氣降低,教育品質受影響,家長學生得知教職員減薪後也將擔憂學校倒閉風險,反將造成經營上的惡性循環。
何況,私立學校作為非營利事業,教師屬於其中受僱人員,學校招生好、「賺錢」時,教師不會多分得,而是讓盈餘充實校產以發展教育事業。如今招生差、「不賺錢」時,豈有就要犧牲教師之理?
工會強調,維持教師正常薪給不只是維護教師工作權益,也是維護教育品質與學校穩定發展。若教師真要「共體時艱」,教師們最多也只能在個別自願基礎上,接受「借薪」給學校,並且應設定法定利息與明確的還款期限,並且通知主管機關。若學校最終仍停辦,在轉型或解散清算時,也必須以校產償還教師薪給的本金與利息,而非翻臉宣稱教師「自願減薪」,把老師權益作為犧牲品。
更重要的是,若傳出任何的減欠薪要約,請立刻聯絡工會,讓我們一起用集體方式爭回應有權益,杜絕歪風。
自己的權益得靠自己維護。在高教危機頻傳的年代,盼你我一同攜手努力,維護最基本的薪給權益與高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