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6 聲明】強人時代的句點,校園民主轉型正義的起點 高教工會對文化大學的期許與呼籲

文化大學高齡92歲的張鏡湖董事長11月25日與世長辭,全球26萬校友同表哀悼。文大從張其昀創辦人辦學起家,到張鏡湖董事長接棒,至今邁入第58年,讓文大成為全台財力穩定雄厚的私立大學。蓽路藍縷的時代,父子二代對私人興學的貢獻無庸置疑,深深令人感佩。眼看即將建校一甲子,文大如今正站在轉捩點上。能否破除傳統,將私校定位為社會公共財;決策管理能否從寡頭派系角力,轉型為所有大學成員共同參與的民主運作模式,攸關董事會對現代治理的接受度。

 

老華岡人都經歷過「老董與董娘」的對決時代,兩邊人馬派系分明,開啟了文大管理高層一脈相傳的選邊站與小心翼翼,數千名教職員工更深怕一個不小心,可能隨時危及到自身工作權。隨後的校長遴選、董事會派系角力、董事長父女泣訴校產被侵占掏空…一再掀起大波濤,卻也都是校友們絕不意外也不忍見的母校新聞。

 

雖然面山壯闊,「民主」在文大卻從來不是熱門關鍵字,學運在文大很少對話成功,教職員的工會組織亦然。過往的校風,教職員甚至學生,多數時候只能選擇單方面接收並遵從高層指令,民主討論與共同決定機制在校內十分罕見。今年六月底的文大校方與高教工會的勞資爭議,再次凸顯校方寧可放縱管理階層非法解僱工會領導人、瓦解工會除之後快,即便勞動部已做出違法裁決,工會至今仍等不到董事會與校方,願意接受與員工以民主協商機制來處理爭端。

 

而張董事長辭世,校內主管們忙著宣導「董事會運作一切正常,請大家安心工作」。權力已蓋起高牆,牆裡的人習慣了順服點頭,彷彿只要時間滴答,一切都會過去,不會改變,也無需改變。老董事長的辭世,讓老校友們既不捨又感慨萬千,文大什麼時候能從不可逆的保守家臣,破冰迎接民主治理的新機?

 

高教工會做為文大校內首次組成的工會分部組織,我們對文大董事會未來的運作與效能,仍願保持最樂觀的期待。私校治理最不可迴避的家族接不接班、派系如何整合,文大董事會勢必要面對,要慎思。

 

我們也希望能藉此機會,呼籲即將告別強人治理,邁入新階段的文大董事會:

 

1. 此刻起董事會所有運作必須公開透明,遵守《大學法》、《私校法》、文大組織規程等既有法規。董事權限功能僅止於管理、監察,不可介入校務。

2. 董事會應展現胸襟,擴大修正董事會的民主機制。私立大學是「公共財」,文大能有如今規模是靠教職員共同打拼、社會各界認同捐助,和寶貴的學生學費而來。董事會必須率先翻轉人治,導入民主治理,幫助文大強身健體,養成現代化體質,方能迎戰少子化衝擊,開啟新機。

3. 文化大學的規模與歷史都是私校領頭羊,董事會應致力於帶領學校走向民主創新,在董事會增設教職員生董事、教職員生監察人席次,更應允許甚至鼓勵教職員工踴躍加入工會,透過工會與受僱教職員工建立「民主討論、平等協商、共同決定」的新校風。

 

我們認為,每一所學校的決策,本就應由大學所有成員共同參與管理,文化大學若能把握此一變革的時機點,讓時代產物下的保守作風就此畫下句點,文大將有機會成為台灣落實私校轉型正義、建立民主制度的最佳典範!

【調查】工會發起銘傳大學學生英文課程受教品質問卷調查

由於過去一兩個月以來,銘傳大學學生頻頻反應:本學期開始全面實施的大一英文「網修課程」,制度存有諸多問題。在新的制度下,大一學生將不再能夠獲得與英文教師在課堂上直接的教學、互動機會。而僅僅只能透過自行觀看「影像課程」自習。過去每週的上課時間,則成了進入到電腦教室進行單純測驗的考試時間。無形中剝奪了學生接受老師面對面教學與指導的機會。

完全放生學生,有問題都不知道問誰!(銘傳學生留言)

工會在陸續接獲銘傳大學學生反應並深入討論後,在確保學生公平的受教品質與英語學習機會前提下,設計了『銘傳大學「英文網修」課程調查』,希望能更廣泛蒐集銘傳大學學生對新制度的實際感受與意見。工會祕書處20日特別前往銘傳大學桃園校區發送問卷傳單,並與更多同學當面討論對新制度的想法。

高教工會期望能與銘傳大學的同學一起努力,共同提升大學英語課程中所應得的教育品質!

【大學快報第228期】謝青龍觀點:目睹台灣通識教育十年興衰─兼記一所通識領航大學的殞落

原文與照片刊載於風傳媒2019/11/12:https://www.storm.mg/article/1929437

 

謝青龍,南華大學通識中心專任教授,高教工會大雄分部召集人

 

日前有機緣至臺北醫學大學的通識教育中心參訪,眼見北醫大通識教育的蓬勃發展,不僅教學資源豐沛、教師團隊專業熱忱、且課程規劃更兼具多樣性與系統化,在在均顯示出北醫大對通識教育的重視與投入。對於浸潤通識教育凡二十年的我而言,這本應是我喜見的通識榮景,但是,就在筆者與幾位通識教育界的先進交流了台灣高等教育的現況與困境後,才知北醫大的通識教育榮景,竟幾乎是台灣通識教育的特殊案例,再回顧自身所任教的南華大學目前的通識窘境,內心不禁為這十年來的通識興衰過程而唏噓不已。

 

話說從頭。十二年前(民國96年),筆者有幸參與了教育部顧問室的「中綱計畫──以通識教育為核心之全校課程革新計畫」。回想那時節,台灣各大學風起雲湧,莫不竭全校之力以投入這場大型的通識計畫為榮。在經過了激烈的競爭與評比之後,終於有九所大學脫穎而出,成為全國通識教育的示範大學,然後經過了三年的計畫執行終有小成。在2011年(民國100年)教育部頒發了幾所大學以「通識教育領航學校」的頭銜(臺北醫學大學與中央大學榮獲了「通識教育領航學校」的榮譽,而南華大學也幸運地列入「通識教育核心課程領航學校」),希望繼續帶動台灣通識教育的永續發展。當時,筆者那時擔任通識中心主任之職,邀請北醫通識團隊到南華參訪,兩校更有了進一步的交流機會,在一整天的參訪與座談行程中,我們彼此看到了對方學校的優點以及可以再精進的努力空間,也奠定了往後兩校通識教育的發展方向(例如,大一年、課程地圖、經典閱讀、……)。

 

十年過去了,終於又有機緣來到北醫大參訪其通識教育的辦學成效,如同當年她所規劃的藍圖一般,朝向「培育兼具人文關懷、社會服務熱忱及國際觀的醫事專業人才」教育目標前進,這些年來不僅持續推動經典閱讀與社會參與課程,而且大幅增聘通識教師員額及擴充通識教學設備,讓學生可以在更自由、多元的環境下自主學習,果然逐步地完成了當年我們所共同期許的通識理念與夢想。但是,南華卻在校長易人及政策更迭之後,慢慢地變成一所以追求職業導向的技職化學校,且開始在競逐各類補助計畫時華而不實地誇大計畫成效(例如,北醫大的TA制度,仍為十年前那樣補助給有熱忱和有需要的教師課堂,它不追求100%的KPI,而是真正落實TA教學助理的輔助教學功能,但南華大學卻以各種奇巧的名目如志工TA或C類TA來混充教學助理的名額以達成100%的KPI成效),以爭取更多的招生宣傳形象。而通識教育的便在這一波波的政策轉向中,逐漸被排擠到學校重大發展計畫的外圍邊緣,變成了「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而終於在台灣的通識教育領域失去了它原有的光環與領航的地位。


臺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一片榮景。(取自臺北醫學大學網站)

(取自臺北醫學大學網站)

 

或許有讀者會問:南華與北醫雖均為私立大學,但各方條件差距甚大,一在北部,另一在南部;一為醫科大學,另一是綜合大學;一有附屬醫院,每年盈餘上億,另一則沒有任何附屬營利單位,每年虧損亦上億;一是學生素質為全國前端20%,另一則恰為相反,在全國後20%;……,應該不宜作等量齊觀的比較才對?這問題看似有道理,但卻忽略了一個重要因素:這兩所大學皆為許多社會賢達及廣大民眾集資募款所建,且在目前眾私立大學董事會弊端叢生之際,這兩校的董事會仍是健全的運作。以南華大學為例,佛光山董事會每年仍以3至4億的經費挹注校務,在目前一片秃鷹財團虎視各私立大學校產的氛圍中,實屬極為難得之舉。

 

那麼,為什麼北醫能而南華不能呢?平心而論,南華大學並非沒有條件推行通識教育,甚至筆者更認為它具備了許多通識教育的重要特質與基礎條件。請看:南華自創校以來,便以書院學習模式為架構、經典閱讀教育為核心,正符合通識的博雅精神;然後在第二任中心主任鄒川雄老師的引領下,規劃了一系列的核心課程及招募了一群有志通識教育的教師(全盛時期多達14位專任教師),構築了一個完整的通識課程藍圖和決心貫徹此一藍圖的教師團隊,這也就難怪在民國96-99年的中綱計畫中能在數十所大學裡脫穎而出,成為通識核心課程的領航學校。但是,為什麼現在卻淪落至斯?(目前通識中心只剩5位老師、課程架構更為了配合各類計畫隨意變動而組織鬆散、通識學分表面膨脹為40學分但實際能由通識中心規劃的不及20學分、為達校級計畫的各種KPI指標而疲於奔命、大量的計畫執行項目與招生活動壓縮了教師的教學與研究質量、明年2020年更即將虛級化成為一個空殼單位)

 

或許有讀者會再質疑:好漢不提當年勇,南華的全盛時期既然已經過了,就不要一直緬懷在過去的成就,現在台灣的高等教育環境早就不復當年的情況了,畢竟這十年來的高教少子女浪潮,已經嚴重衝擊各大學的生存問題,通識教育也早就不是教育部的業務重點,既然各大學都在緊縮通識教育的資源,南華又如何能例外呢?這話的確也有道理,如果放在目前許多被其董事會壓榨、掏空的私立科大或大學的情況下,的確是如此。但是,南華大學卻不是這樣的,在佛光山星雲大師的號召下,南華是集百萬信眾的願力而建立起來的大學,在佛光山董事會的護持下,它的存在,既不為營利謀私,也毋需拼招生求生存,更不必浮誇造假求得KPI績效,它所實踐的就是星雲大師念茲在茲的「讓每一個想讀書的孩子都有書可以讀」的理念而已。在這樣的條件下,為什麼強調博雅學習和經典閱讀的通識教育會走到今天這般毫無立足之地的窘況?對此,筆者必須沈痛地指出:南華其實是被完全沒有通識理念的大學主政者活生生地扼殺的啊

 

今年暑假,南華校長在一次招生會議,直接點名通識主任,責成其在一年內完成通識虛級化的工作,成為即將壓垮南華通識教育的最後一根稻草,而這不過是再一次地顯露主政者對通識教育的無知與不耐煩的舉動而已。但是,筆者不禁要問:把通識虛級化這樣重大的決議,不是在校務會議中經過集思廣益的思考與討論,而是直接在招生會議裡布達命令,不知道是否合乎大學自治的行政程序?再者,校長宣稱這是董事會下達的執行命令,但翻開《私校法》法規內容,又有哪一條是給私校董事會可以干預大學校務的權力呢?如果這不是以一校之長的權力強行扼殺通識教育,那又是什麼呢?

 

走筆至此,雖以臺北醫學大學與南華大學兩校相對照,以看出這十年來台灣通識教育的兩個不同發展趨勢。但是,眼尖的讀者必定早已發覺,南華大學的通識發展才是目前台灣所有大學對待通識教育的普遍做法與心態。

 

十年,可以看著北醫大通識從草創架構到今日的完備大成;但十年,也可以看著南華通識從全國核心課程領航學校淪落到現在瀕臨瓦解的局面。子曰:「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論語.衛靈公》)說的就是君子即使在窮困之時,仍能固守氣節以全其德的決心,但它也說小人在面對窮困景況時,那種不擇手段以求生存的醜態。筆者有幸,生於這台灣高等教育的亂世之中,看著這十多年來各種光怪陸離的教育亂象,也親身經歷了通識教育這十年來的興衰過程,更目睹了一所原本充滿理想的大學,變成了只求生存的職業訓練所。至於這樣的轉變,究竟是君子抑或是小人,就留待給後人去評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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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快報第227期】『光榮返校』 工會、婦女、人權團體 團結齊聚文大推廣部 走紅地毯、獻花歡送工會幹部回復工作 高呼撤換違法主管!

影片連結:https://reurl.cc/rlYoOZ

 

起因於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高教工會)文化大學分部6月28日,以電子郵件寄發對推廣教育部最高主管教育長許惠峰的施政滿意度調查,三小時內,分部正副召集人翟敬宜、李宛澍竟雙雙遭許惠峰下令解雇,並恐嚇全體員工、阻撓工會活動。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歷經四次調查後,日前正式做出裁決: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為了瓦解工會,打壓、妨礙工會活動而違法解雇兩位工會幹部行為無效,應回復兩人與原職務相當之工作!

雖然文大推廣部日前宣稱「迫於無奈」通知兩位工會幹部於13日返校報到,然而,兩人所服務之單位在違法解雇時已遭裁撤,報到後究竟是否擔任「與原職務相當之工作」妾身未明。二來,文大推廣部至今仍拒絕對已明確違法行徑承認錯誤,同時更放話將繼續提出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迴避檢討與改善。

 

 

 

因此,高教工會於13日上午十點,聯合其他各工會、婦女、移工與人權團體(包括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勞動人權協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共同齊聚在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建國本部大門口前,盛大在騎樓鋪上紅地毯,舉行獻花儀式,高唱〈勞工團結歌〉,表達來自社會各界最熱烈的團結聲援與支持,一起陪兩位勇敢的女性工會幹部踏著紅地毯「光榮返校」!更重要的,要對文化大學校長徐興慶及董事會高分貝喊話:

 

『停止濫訴!深切檢討!誠信協商!』

『立即撤換推廣部違法主管許惠峰!』

 

活動結束後,工會代表與律師並陪同兩位「光榮返校」之工會幹部一起進入他們工作了十年的工作現場,要求與資方針對工作職務與安排展開勞資協商!

     

         

2018年6月底

 

【工會文化大學分部成立】 以文大推廣部教職員為主體組成的「高教工會文化大學分部」成立,推舉翟敬宜擔任工會分部召集人。

2019年6月10日

 

【工會幹部全數當選勞資會議代表】  工會推舉翟敬宜、李宛澍、蔡玉子等五人參選應選五席之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獲近七成選票全數當選。翟敬宜、李宛澍得票數分居一、二。

2019年6月21日

 

【資方試圖濫設懲處事由】  資方計畫在工作規則懲處事由增訂「散布不實言論」、「挑撥離間製造是非」、「工作態度不良」等罪名,會議中遭工會代表強烈反對。

2019年6月28日

 

【解雇工會正副召集人】  工會於當日午間12點03分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教育長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當日下午2點54分,工會正副召集人翟敬宜、李宛澍雙雙收到「終止勞動契約通知」。下午3點35分,資方再以電子郵件寄發全體員工稱「工會違法」、嚇阻員工填寫問卷。

2019年7月23日

高教工會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提出裁決申請。

2019年8月15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一次調查會議。由許惠峰本人任「首席資深顧問」、妻子鍾佩陵為主持律師的「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承接業務、擔任文化大學代理人。

2019年9月3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二次調查會議。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執行長楊馥如出庭作證,楊馥如於調查庭上作證時承認:

628日當天才「知悉」要解雇翟敬宜與李宛澍兩人。

2019年9月17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三次調查會議。

2019年10月18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全體委員詢問會議。文大委任律師會議上宣稱解雇工會幹部兩人省下費用等於十五個學生一年繳交學費。然而與此同時,教育長許惠峰則在10月7日公布,增聘政治人物出身的陳凱凌,擔任全新創設、直接隸屬於教育長個人的高階主管-「業務長」一職。

2019年11月7日

【勞動部認證文大打壓工會、違法解雇無效】 工會正式收到勞動部所寄發之裁決決定書(108年勞裁字第31號)。

2019年11月13日

高教工會聯合其他工會、婦女、人權、移工團體,一起在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建國本部外,舖設紅地毯獻花,高唱「團結就是力量」,表達來自社會各界最熱烈的團結聲援與支持,陪兩位勇敢的女性工會幹部踏著紅地毯「光榮返校」。

【2019.11.13新聞稿】『光榮返校』 工會、婦女、人權團體 團結齊聚文大推廣部 走紅地毯、獻花歡送工會幹部回復工作 高呼撤換違法主管!

起因於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高教工會)文化大學分部6月28日,以電子郵件寄發對推廣教育部最高主管教育長許惠峰的施政滿意度調查,三小時內,分部正副召集人翟敬宜、李宛澍竟雙雙遭許惠峰下令解雇,並恐嚇全體員工、阻撓工會活動。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歷經四次調查後,日前正式做出裁決: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為了瓦解工會,打壓、妨礙工會活動而違法解雇兩位工會幹部行為無效,應回復兩人與原職務相當之工作!

(當天直播影片)

雖然文大推廣部日前宣稱「迫於無奈」通知兩位工會幹部於13日返校報到,然而,兩人所服務之單位在違法解雇時已遭裁撤,報到後究竟是否擔任「與原職務相當之工作」妾身未明。二來,文大推廣部至今仍拒絕對已明確違法行徑承認錯誤,同時更放話將繼續提出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迴避檢討與改善。

 

 

 

因此,高教工會於13日上午十點,聯合其他各工會、婦女、移工與人權團體(包括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勞動人權協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共同齊聚在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建國本部大門口前,盛大在騎樓鋪上紅地毯,舉行獻花儀式,高唱〈勞工團結歌〉,表達來自社會各界最熱烈的團結聲援與支持,一起陪兩位勇敢的女性工會幹部踏著紅地毯「光榮返校」!更重要的,要對文化大學校長徐興慶及董事會高分貝喊話:

『停止濫訴!深切檢討!誠信協商!』

『立即撤換推廣部違法主管許惠峰!』

活動結束後,工會代表與律師並陪同兩位「光榮返校」之工會幹部一起進入他們工作了十年的工作現場,要求與資方針對工作職務與安排展開勞資協商!

     

         

2018年6月底

 

【工會文化大學分部成立】 以文大推廣部教職員為主體組成的「高教工會文化大學分部」成立,推舉翟敬宜擔任工會分部召集人。

2019年6月10日

 

【工會幹部全數當選勞資會議代表】  工會推舉翟敬宜、李宛澍、蔡玉子等五人參選應選五席之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獲近七成選票全數當選。翟敬宜、李宛澍得票數分居一、二。

2019年6月21日

 

【資方試圖濫設懲處事由】  資方計畫在工作規則懲處事由增訂「散布不實言論」、「挑撥離間製造是非」、「工作態度不良」等罪名,會議中遭工會代表強烈反對。

2019年6月28日

 

【解雇工會正副召集人】  工會於當日午間12點03分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教育長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當日下午2點54分,工會正副召集人翟敬宜、李宛澍雙雙收到「終止勞動契約通知」。下午3點35分,資方再以電子郵件寄發全體員工稱「工會違法」、嚇阻員工填寫問卷。

2019年7月23日

高教工會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提出裁決申請。

2019年8月15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一次調查會議。由許惠峰本人任「首席資深顧問」、妻子鍾佩陵為主持律師的「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承接業務、擔任文化大學代理人。

2019年9月3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二次調查會議。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執行長楊馥如出庭作證,楊馥如於調查庭上作證時承認:

628日當天才「知悉」要解雇翟敬宜與李宛澍兩人。

2019年9月17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三次調查會議。

2019年10月18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全體委員詢問會議。文大委任律師會議上宣稱解雇工會幹部兩人省下費用等於十五個學生一年繳交學費。然而與此同時,教育長許惠峰則在10月7日公布,增聘政治人物出身的陳凱凌,擔任全新創設、直接隸屬於教育長個人的高階主管-「業務長」一職。

2019年11月7日

【勞動部認證文大打壓工會、違法解雇無效】 工會正式收到勞動部所寄發之裁決決定書(108年勞裁字第31號)。

2019年11月13日

高教工會聯合其他工會、婦女、人權、移工團體,一起在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建國本部外,舖設紅地毯獻花,高唱「團結就是力量」,表達來自社會各界最熱烈的團結聲援與支持,陪兩位勇敢的女性工會幹部踏著紅地毯「光榮返校」。

【2019.11.13 採訪通知】光榮返校!工會、婦女、人權團體 齊聚文大推廣部 陪勞裁勝利工會幹部走紅地毯返回文大工作

工會、婦女、人權團體 團結齊聚文大推廣部

紅地毯、獻花儀式 歡送工會幹部回復工作 高呼「撤換違法主管」

高教工會文化大學分部在6月28日,電子郵件寄發對推廣教育部最高主管教育長許惠峰的施政滿意度調查,三小時內分部正、副召集人翟敬宜、李宛澍雙雙遭許惠峰下令解雇,並恐嚇全體員工、阻撓工會活動。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經過多達四次調查後,正式做出裁決: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為了瓦解工會,打壓、妨礙工會活動而違法解雇兩位工會幹部行為無效,應回復兩人與原職務相當之工作!

雖然文大推廣部宣稱「迫於無奈」通知兩位工會幹部13日(週三)必須回校報到,然而,一來,兩人所服務之單位在違法解雇時已遭裁撤,報到後究竟是否擔任「與原職務相當之工作」妾身未明。二來,文大推廣部至今仍堅持對已明確違法的行徑承認錯誤,放話將繼續提出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迴避檢討與改善。

因此,高教工會將於13日上午十點,將聯合其他各工會、婦女、移工與人權團體(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勞動人權協會等),共同齊聚在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建國本部大門口前,盛大在騎樓鋪上紅地毯並獻花、高唱「團結就是力量」,表達來自社會各界最熱烈的團結聲援與支持,一起陪兩位勇敢的女性工會幹部踏著紅地毯「光榮返校」!更重要的是,要對文化大學校長與董事會高分貝喊話:

『停止濫訴!深切檢討!誠信協商!』

『立即撤換推廣部違法主管許惠峰!』

活動結束後,工會代表與律師並將陪同兩位「光榮返校」之工會幹部一起進入他們工作了十年的工作現場,要求與資方針對工作職務與安排展開勞資協商!

【時間】:2019年11月13日上午十點整。

【地點】: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建國本部(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大學快報第226期】勞動部裁決認證:文化大學「假資遣、真打壓」 判定違法解雇無效!工會要求立即撤換主管許惠峰!

為了打壓工會,造成員工寒蟬效應,去年新上任的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身兼代理法學院院長及法律系系主任),於今年6月28日,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文化大學分部」發起教育長個人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當天,不到三小時內立即下令解雇工會分部召集人翟敬宜、副召集人李宛澍。高教工會於7月23日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裁決申請,經過四次調查會議,詳細詢問包括直接下令解雇翟敬宜、李宛澍兩名工會幹部的主管許惠峰等多名證人後,工會取得階段性的勝利,工會要求文化大學校長與董事會必須立即撤換勞動部「認證」嚴重違法亂紀、專斷獨權的推廣教育部主管許惠峰!

 

此案為台灣高等教育史上第一起大專院校打壓工會、違法解雇工會幹部的案例,更是首次有大學遭勞動部裁定違法「解雇無效」,對高教產業內的勞資關係具劃時代指標意義。行政院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的重要認定與裁定如下:

 

一,文大(推廣教育部)違法解雇工會幹部行為無效,應回復工作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調查認定,因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解雇工會幹部,目的即在打壓工會,在員工內部製造寒蟬效應,違反《工會法》,不當影響、妨礙、限制工會活動至為明顯,因此判定文化大學解雇兩名工會幹部之行為無效,要求文化大學必須回復兩人之工作!並且必須給付這段期間所積欠兩人之薪資(加計年息5%

 

二,文大(推廣教育部)決定資遣解雇何人,並無客觀標準,皆由教育長許惠峰與執行長二人決斷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詳細詢問並比對多名證人的證詞後,特別在裁定書中載明: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究竟欲解雇何人,何時解雇,僅為教育長(許惠峰)與執行長二人所決定,人事單位事前並無計畫,不但未發現客觀標準與相關辦法,甚至不存在任何內部正式公文與書面記錄。

 

三,文大(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下令解雇工會分部正副召集人,與工會發起許惠峰「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有「時間上之緊密關連性」。違法打壓工會「動機甚為明顯」

 

即便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在調查過程中不斷辯稱解雇兩名工會幹部與工會活動無關,然而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經過調查後確認,6月28日當天,工會於午間12點03分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教育長(許惠峰)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當日下午2點54分,工會正副召集人翟敬宜、李宛澍馬上收到資方發出的「終止勞動契約通知」。下午3點35分,資方再以電子郵件寄發全體員工嚇阻員工填寫問卷。委員會在裁定書中認定:資方之辯稱不足採信,因為教育長許惠峰當天下令解雇兩名工會幹部,與工會所進行之問卷調查活動有「時間上的緊密關連性」,違法打壓工會的「動機甚為明顯」。

 

四,工會使用員工電子郵件從事工會活動有其必要性,亦為社會通念所容許,文大(推廣教育部)發信「警告」全體員工指摘工會違法,為違法妨礙、限制工會活動。

 

除了判定文化大學解雇兩名工會幹部違反《工會法》無效外,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裁決書中同時確認:高教工會文大分部召集人透過電子郵件寄發工會所規劃的教育長許惠峰「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給推廣部員工,屬於「工會活動」一部分而且有其必要性,也是社會通念所普遍容許的活動。然而,文大推廣教育部主管許惠峰卻針對此一必要而正當之工會活動,指示發信「警告」全體員工,指稱工會違法,企圖恐嚇員工。委員會認定此一行徑同時構成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違法妨礙、限制工會行動!

 

一年花費35個文大學生繳交的學費支付許惠峰違法亂紀的劇碼必須終止!

 

對於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的上述裁定,高教工會與兩名遭到嚴重打壓、違法解雇的工會幹部雖然感到欣慰,然而,這遠遠還不是還給兩位工會幹部、還給四百位文大推廣教育部員工的一個公道。因為,將職場帶回白色恐怖時期、遭到扼殺的言論自由、逐漸在員工之間瀰漫的寒蟬效應至今仍未改變。而更重要的,完全缺乏民主素養,身為法學院院長、法律系系主任、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薪資、加給、各類所得高達年薪350萬(等於35個文大學生一年所繳交的學雜費)卻藐視法令,讓文大師生蒙羞的主管許惠峰仍然不動如山。甚至藉口解雇工會幹部是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同時,卻在10月7日增聘政治人物出身的陳凱凌,擔任編制外、直接隸屬於許惠峰個人的高階主管-「業務長」一職。因此,高教工會必須嚴正提出以下四點訴求:

 

1.文化大學應嚴格遵守裁決決定書要求「回復申請人與原職務相當之工作」。

2.文化大學校長徐興慶及全體董事會,應依權責立即追究許惠峰違法行徑、撤換其主管職。

3.文化大學因此衍生之一切相關費用,均應由許惠峰個人支付,不應由學校拿收到的學生學費來支付。

4.文化大學應修補已遭許惠峰個人嚴重破壞之勞資關係,儘速與工會重新展開誠信協商。

 

工會強調:倘若文化大學校長徐興慶與董事會,在清楚得知文化大學創下記錄,成為全台灣一百六十家大專院校當中,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因為嚴重打壓工會,箝制言論自由,違法解雇工會幹部,而遭到主管機關裁決認定的事實後,不立即撤換推廣教育部主管許惠峰,仍然放任其繼續藐視勞動部及勞動法令,迴避工會訴求,甚至持續打壓工會(及幹部),高教工會決定將針對校方乃至董事會發動更大規模抗爭!

 

文大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違法解雇工會幹部

 大 事 記

     

         

2018年6月底

 

【工會文化大學分部成立】

以文大推廣部教職員為主體組成的「高教工會文化大學分部」成立,推舉翟敬宜擔任工會分部召集人。

2019年6月10日

 

【工會幹部全數當選勞資會議代表】 

工會推舉翟敬宜、李宛澍、蔡玉子等五人參選應選五席之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獲近七成選票全數當選。翟敬宜、李宛澍得票數分居一、二。

2019年6月21日

 

【資方試圖濫設懲處事由】 

資方計畫在工作規則懲處事由增訂「散布不實言論」、「挑撥離間製造是非」、「工作態度不良」等罪名,會議中遭工會代表強烈反對。

2019年6月28日

 

【解雇工會正副召集人】 

工會於當日午間12點03分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教育長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當日下午2點54分,工會正副召集人翟敬宜、李宛澍雙雙收到「終止勞動契約通知」。下午3點35分,資方再以電子郵件寄發全體員工稱「工會違法」、嚇阻員工填寫問卷。

2019年7月23日

高教工會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提出裁決申請。

2019年8月15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一次調查會議。由許惠峰本人任「首席資深顧問」、妻子鍾佩陵為主持律師的「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承接業務、擔任文化大學代理人。

2019年9月3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二次調查會議。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執行長楊馥如出庭作證,楊馥如於調查庭上作證時承認:628日當天才「知悉」要解雇翟敬宜與李宛澍兩人。

2019年9月17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三次調查會議。

2019年10月18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全體委員詢問會議。文大委任律師會議上宣稱解雇工會幹部兩人省下費用等於十五個學生一年繳交學費。然而與此同時,教育長許惠峰則在10月7日公布,增聘政治人物出身的陳凱凌,擔任全新創設、直接隸屬於教育長個人的高階主管-「業務長」一職。

2019年11月7日

【勞動部認證文大打壓工會、違法解雇無效】

工會正式收到勞動部所寄發之裁決決定書(108年勞裁字第31號)。

 

附件,「20191107文大推廣部事件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決定書全文」 

【2019.11.11新聞稿】勞動部裁決認證:文化大學「假資遣、真打壓」 判定違法解雇無效!工會要求立即撤換主管許惠峰!

為了打壓工會,造成員工寒蟬效應,去年新上任的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身兼代理法學院院長及法律系系主任),於今年6月28日,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文化大學分部」發起教育長個人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當天,不到三小時內立即下令解雇工會分部召集人翟敬宜、副召集人李宛澍。高教工會於7月23日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裁決申請,經過四次調查會議,詳細詢問包括直接下令解雇翟敬宜、李宛澍兩名工會幹部的主管許惠峰等多名證人後,工會取得階段性的勝利,工會要求文化大學校長與董事會必須立即撤換勞動部「認證」嚴重違法亂紀、專斷獨權的推廣教育部主管許惠峰!

 

此案為台灣高等教育史上第一起大專院校打壓工會、違法解雇工會幹部的案例,更是首次有大學遭勞動部裁定違法「解雇無效」,對高教產業內的勞資關係具劃時代指標意義。行政院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的重要認定與裁定如下:

 

一,文大(推廣教育部)違法解雇工會幹部行為無效,應回復工作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調查認定,因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解雇工會幹部,目的即在打壓工會,在員工內部製造寒蟬效應,違反《工會法》,不當影響、妨礙、限制工會活動至為明顯,因此判定文化大學解雇兩名工會幹部之行為無效,要求文化大學必須回復兩人之工作!並且必須給付這段期間所積欠兩人之薪資(加計年息5%

 

二,文大(推廣教育部)決定資遣解雇何人,並無客觀標準,皆由教育長許惠峰與執行長二人決斷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詳細詢問並比對多名證人的證詞後,特別在裁定書中載明: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究竟欲解雇何人,何時解雇,僅為教育長(許惠峰)與執行長二人所決定,人事單位事前並無計畫,不但未發現客觀標準與相關辦法,甚至不存在任何內部正式公文與書面記錄。

 

三,文大(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下令解雇工會分部正副召集人,與工會發起許惠峰「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有「時間上之緊密關連性」。違法打壓工會「動機甚為明顯」

 

即便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在調查過程中不斷辯稱解雇兩名工會幹部與工會活動無關,然而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經過調查後確認,6月28日當天,工會於午間12點03分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教育長(許惠峰)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當日下午2點54分,工會正副召集人翟敬宜、李宛澍馬上收到資方發出的「終止勞動契約通知」。下午3點35分,資方再以電子郵件寄發全體員工嚇阻員工填寫問卷。委員會在裁定書中認定:資方之辯稱不足採信,因為教育長許惠峰當天下令解雇兩名工會幹部,與工會所進行之問卷調查活動有「時間上的緊密關連性」,違法打壓工會的「動機甚為明顯」。

 

四,工會使用員工電子郵件從事工會活動有其必要性,亦為社會通念所容許,文大(推廣教育部)發信「警告」全體員工指摘工會違法,為違法妨礙、限制工會活動。

 

除了判定文化大學解雇兩名工會幹部違反《工會法》無效外,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裁決書中同時確認:高教工會文大分部召集人透過電子郵件寄發工會所規劃的教育長許惠峰「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給推廣部員工,屬於「工會活動」一部分而且有其必要性,也是社會通念所普遍容許的活動。然而,文大推廣教育部主管許惠峰卻針對此一必要而正當之工會活動,指示發信「警告」全體員工,指稱工會違法,企圖恐嚇員工。委員會認定此一行徑同時構成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違法妨礙、限制工會行動!

 

一年花費35個文大學生繳交的學費支付許惠峰違法亂紀的劇碼必須終止!

 

對於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的上述裁定,高教工會與兩名遭到嚴重打壓、違法解雇的工會幹部雖然感到欣慰,然而,這遠遠還不是還給兩位工會幹部、還給四百位文大推廣教育部員工的一個公道。因為,將職場帶回白色恐怖時期、遭到扼殺的言論自由、逐漸在員工之間瀰漫的寒蟬效應至今仍未改變。而更重要的,完全缺乏民主素養,身為法學院院長、法律系系主任、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薪資、加給、各類所得高達年薪350萬(等於35個文大學生一年所繳交的學雜費)卻藐視法令,讓文大師生蒙羞的主管許惠峰仍然不動如山。甚至藉口解雇工會幹部是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同時,卻在10月7日增聘政治人物出身的陳凱凌,擔任編制外、直接隸屬於許惠峰個人的高階主管-「業務長」一職。因此,高教工會必須嚴正提出以下四點訴求:

 

1.文化大學應嚴格遵守裁決決定書要求「回復申請人與原職務相當之工作」。

2.文化大學校長徐興慶及全體董事會,應依權責立即追究許惠峰違法行徑、撤換其主管職。

3.文化大學因此衍生之一切相關費用,均應由許惠峰個人支付,不應由學校拿收到的學生學費來支付。

4.文化大學應修補已遭許惠峰個人嚴重破壞之勞資關係,儘速與工會重新展開誠信協商。

 

工會強調:倘若文化大學校長徐興慶與董事會,在清楚得知文化大學創下記錄,成為全台灣一百六十家大專院校當中,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因為嚴重打壓工會,箝制言論自由,違法解雇工會幹部,而遭到主管機關裁決認定的事實後,不立即撤換推廣教育部主管許惠峰,仍然放任其繼續藐視勞動部及勞動法令,迴避工會訴求,甚至持續打壓工會(及幹部),高教工會決定將針對校方乃至董事會發動更大規模抗爭!

 

文大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違法解雇工會幹部

 大 事 記

     

         

2018年6月底

 

【工會文化大學分部成立】

以文大推廣部教職員為主體組成的「高教工會文化大學分部」成立,推舉翟敬宜擔任工會分部召集人。

2019年6月10日

 

【工會幹部全數當選勞資會議代表】 

工會推舉翟敬宜、李宛澍、蔡玉子等五人參選應選五席之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獲近七成選票全數當選。翟敬宜、李宛澍得票數分居一、二。

2019年6月21日

 

【資方試圖濫設懲處事由】 

資方計畫在工作規則懲處事由增訂「散布不實言論」、「挑撥離間製造是非」、「工作態度不良」等罪名,會議中遭工會代表強烈反對。

2019年6月28日

 

【解雇工會正副召集人】 

工會於當日午間12點03分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教育長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當日下午2點54分,工會正副召集人翟敬宜、李宛澍雙雙收到「終止勞動契約通知」。下午3點35分,資方再以電子郵件寄發全體員工稱「工會違法」、嚇阻員工填寫問卷。

2019年7月23日

高教工會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提出裁決申請。

2019年8月15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一次調查會議。由許惠峰本人任「首席資深顧問」、妻子鍾佩陵為主持律師的「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承接業務、擔任文化大學代理人。

2019年9月3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二次調查會議。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執行長楊馥如出庭作證,楊馥如於調查庭上作證時承認:628日當天才「知悉」要解雇翟敬宜與李宛澍兩人。

2019年9月17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三次調查會議。

2019年10月18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全體委員詢問會議。文大委任律師會議上宣稱解雇工會幹部兩人省下費用等於十五個學生一年繳交學費。然而與此同時,教育長許惠峰則在10月7日公布,增聘政治人物出身的陳凱凌,擔任全新創設、直接隸屬於教育長個人的高階主管-「業務長」一職。

2019年11月7日

【勞動部認證文大打壓工會、違法解雇無效】

工會正式收到勞動部所寄發之裁決決定書(108年勞裁字第31號)。

 

附件,「20191107文大推廣部事件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決定書全文」 

【2019.11.11 採訪通知】勞動部裁決:文化大學假資遣、真打壓!違法解雇無效 工會要求立即撤換違法主管許惠峰!

為了打壓工會,造成員工寒蟬效應,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在今年6月28日,於「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文化大學分部」對員工發起其個人施政滿意調查當天,三小時後隨即下令資遣解雇工會分部召集人翟敬宜、副召集人李宛澍。高教工會7月23日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裁決申請,歷經多達四次調查會議後,取得全面勝利,還給被違法解雇的兩位幹部一個公道!此案為台灣大專院校內第一起違法解雇工會幹部、亦是首次遭勞動部裁定違法「解雇無效」案例,對高教產業內的勞資關係具劃時代指標意義。行政院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重要認定與裁定如下:

 

  1. 文大(推廣教育部)違法打壓工會活動、解雇工會幹部,解雇行為無效,應回復工作
  2. 文大(推廣教育部)決定資遣解雇何人,並無客觀標準,皆由教育長許惠峰與執行長二人決斷
  3. 文大(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下令解雇工會分部正副召集人,與工會發起許惠峰「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有「時間上之緊密關連性」。違法打壓工會「動機甚為明顯」
  4. 工會使用員工電子郵件從事工會活動有其必要性,亦為社會通念所容許,文大(推廣教育部)發信「警告」全體員工指摘工會違法,為違法妨礙、限制工會活動。

 

高教工會明(11)日上午十點將舉行記者會,進行完整說明。更將提出以下四點訴求,若文大校方仍執意藐視勞動部及勞動法令,迴避工會訴求,工會將針對校方乃至董事會發動更大規模抗爭!

 

一、文化大學應遵守裁決決定書要求「回復申請人與原職務相當之工作」。

二、文化大學(校長徐興慶)應依權責立即追究許惠峰違法行徑、撤換其主管職。

三、文化大學因此衍生之相關費用支出均應由許惠峰個人支付。

四、文化大學應修補已遭許惠峰個人嚴重破壞之勞資關係,儘速與工會重新展開誠信協商。

 

【記者會時間】

2019年11月11日(一)上午十點整

【記者會地點】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會議室(台北市伊通街59巷6號4樓)

【出席者】

翟敬宜(高教工會文化大學分部召集人)

李宛澍(高教工會文化大學分部副召集人)

蔡晴羽律師(圓矩法律事務所)

張鑫隆教授(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