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方法院裁定(107年法字第14號裁定),針對全面廢弛職務、僅剩三位董事的亞太董事會,新增選任包括亞太教師、工會代表及律師學者等六位亞太臨時董事重組董事會。並在裁定書中強烈表示:不同意既有董事會「自行補選」,批判教育部處理過程「輕忽怠惰」,要求董事會納入教師代表、工會代表等意見,史上第一遭,成為私校退場危機中的指標性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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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8年台大在校內訂定《教師評估準則》算起,台灣的「高教評鑑」制度也已經實施二十年了。這二十年來,不同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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