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退場?先解決制度問題

  

       大學將要退場60間?大學教師將被裁員三分之一?教育部長吳思華日前一再拋出此一提議,並稱這是少子女化的大勢所趨,勢在必行。對此,高教工會曾召開「吳思華,你完全搞錯了」記者會,說明以「改善、恢復大學生師比」的方式來因應少子女化,則儘管未來學生減少,大學專任教師仍可維持五萬名編制不變,不需要被大量裁撤。部長需要做的是提升高等教育品質,而不是將高等教育擠入沒有品質的數字遊戲。

  基於教育部並未有積極回應,12月22日高教工會再次召開記者會,大聲質疑:「要大學退場?應先解決制度問題」。高教工會指出,教育部主導將高等教育推入自由市場的教改政策已然千瘡百孔,現今竟不思導正彌補更大力推動漏洞重重的大學退場機制。從今年退場的高鳳數位內容學院與永達技術學院的經驗可知,學校停辦的結果是師生權益受損,辦學者卻可在教育部協助下有機會獲利了結。教育部設計的退場機制默許私校董事會種種「把校產當私產」的違法行徑,形同幫兇。

  綜觀高鳳數位媒體學院與永達技術學院之退場過程中,充滿各種制度性問題,包括:

1.      退場計畫中,學生與教職員工的權益毫無保障。高鳳與永達兩校近兩百名的教職員,目前都仍遭學校欠薪,數額多達一億多元;面臨惡意拖欠薪資的董事會,教育部竟未捍衛教職員工權益,依法聲請「接管」,反而是放任董事會,核准其無預警、無配套措施的「停辦」決議。這結果導致這近兩百名的教職員工立刻失業,上千名學生被迫強制轉學;退場計畫沒有任何安置措施,對員工也沒有任何額外的資遣補償,還積欠薪資,堪稱「惡性倒閉」。

 

2.      退場過程黑箱作業。高鳳、永達兩校,在「停辦」決議之前,即已受教育部組專案小組「輔導」多年。然而,不論是「輔導」或要決議「停辦」的過程,都嚴重缺乏教職員工生的民主參與。整個退場過程可說是黑箱作業,都是乘寒暑假期間無預警地宣布停辦,毫無事先的溝通與協商。一間學校的停辦影響上千名學生與教職員的權益,豈可如此黑箱作業?教育部從頭到尾參與其中,為何毫無糾正?

 

3.      退場後學校財產歸屬缺乏公共監理。侵害師生權益、決策過程黑箱不透明之外,目前的大學退場制度竟讓辦學不力的私校董事會,退場之後,還能夠繼續握有大筆的學校資產,甚至有機會轉為私人所擁有!?在此種制度漏洞下,怎能期待私校董事會繼續認真辦學,而不會有道德風險惡意退場,來「獲利了結」?教育部目前設計的退場制度,絲毫拿不出辦法來要學校資產回歸教育、回歸公共所有,反而是積極促成私校董事可「轉型」,將校產當私產。

 

  高教工會呼籲,目前的大學退場制度漏洞重重,倘若我們不積極因應,而就順應吳思華部長「要再讓六十間學校倒閉」的做法,將讓台灣的高等教育進入真正的災難時期。

 

  因此,針對私立大專校院「退場」制度,高教工會提出了七項改革訴求,包括:一、預警有違法即接管。二、全面實施公益監察人。三、停辦計畫勞資協商。四、停辦過程民主公開。五、學生畢業停辦才生效。六、停辦後解散為原則、改辦為例外。七、解散財產回歸公有。要求教育部立即修改相關制度。

 

  高教工會提出的具體訴求內容為:

 

一、 預警有違法即接管:進入預警名單之學校董事會若有違反捐助章程或違反法令之行為,教育部應先依法申請解散董事會,而非任其進入退場機制,以避免教師與學生之權益受損,也防止其五鬼搬運,將校產藉「轉型」、「改辦」過程納為己有,或賤賣圖利。

二、全面於私校董事會設置公益監察人:目前私立學校之董事會雖設有監察人,但係由董事會自行指派,難有實際監督之效果;而政府僅有當私立學校獲得獎補助款達歲入總額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或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才會指派公益監察人。目前台灣私立大專校院多半倚靠學費辦學,少有獲教育部獎補助款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故實際上少有私校設有公益監察人制度。為求強化私校公共監理,捍衛私校之師生權益,應當全面於私校董事會設置公益監察人。

三、停辦計畫勞資協商:學校法人之停辦計畫須與全校教職員工進行協商,並達成具體協商結果,約定停辦後的優惠資遣金、如何協助安置教師工作、停辦生效前的過渡期間…等。若未經協商達成共識,學校法人不得恣意通過停辦計畫。

四、停辦計畫民主公開:停辦計畫之擬定與審查,應對外公開,並設定機制讓所有利害關係人(含教職員工、學生、家長…等)民主參與決定。基於停辦往往將導致大量教職員工失去工作權,教育部應要求學校比照《教師法》對教師要通過「不續聘」案等重大議案的程序要求,相關會議(如校務會議、董事會、相關委員會)應有「三分之二」出席、「三分之二」同意,始可通過停辦計畫。

五、學生畢業停辦才生效:停辦計畫通過後,不應立即生效。應先「停招」,待所有學生都畢業或修業年限結束後,始得進行「停辦」。期間學生若想自願轉學可予以輔導協助,但不得強制學生轉學,以保障其受教權益。

六、停辦後解散為原則、改辦為例外:學校法人存續的目的即為辦學,若學校無法經營而停辦,原則上學校法人即應解散,將相關資產進行清算後回歸公有,做更有社會效益的規劃。目前教育部的政策卻一再鼓勵學校「轉型」、「改辦其他事業」,實際上是讓學校資產有機會流入私人手中,極為不當。對於「改辦」申請案,教育部審查學校法人之改辦計畫,應秉持嚴格審查原則。畢竟,學校法人董事會已難以符合設立目的繼續經營該學校,要去經營其他事業,自然相當有「適格」上的問題;就是要「改辦」,也該重組董事會、大量更換董事,由其他合適、專業之董事來擔任其他事業之董事。

 

七、解散財產回歸公有:學校法人解散清算後之財產,應回歸公共所有。學校法人的資產來自於創辦人的捐贈、政府的補助、學生的學費、教職員的血汗、社會的支持…,其累積來自於公共,其目的達成後經解散當然應回歸公共。

吳思華,你完全搞錯了 ──改善生師比因應少子女化,沒有大學老師須被裁撤

教育部長吳思華日前一再拋出,大學因應少子女化,將有60間大學、1萬4000名大學教師要被裁撤;面臨2016年「虎年海嘯」,就將有大量大學老師要被裁員。對此議題,高教工會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吳思華,你完全搞錯了!實際上,目前台灣大專校院生師比仍太差,對應於現有學生人數,專任教師都還太少,並沒有裁減教師的必要;若以「改善生師比」來因應少子女化,其實沒有大學老師須被裁撤。

 

  高教工會指出:儘管未來大學生源可能將減少四分之一,自總體135萬名大學生(含碩博士生)逐年減少為總體100萬名大學生(含碩博士生),但其實只要將大學生師比逐年改善,從現行的26.3,回到1990年的18.5的水準(若不將兼任教師納入生師比計算,則是將大學生師比從現行的32.3,回到1990年的23.9的水準),將能夠維持現有約50000名大學專任教師的編制,沒有教師需要被裁撤。(參見圖一、圖二)

 

 

圖一、

原始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整理、製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1]

圖二、

原始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整理、製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2]

本文所使用的數據資料檔可在此下載

 

  根據此客觀數據我們不難推算:若將大學生師比逐年改善,從現行的26.3,回到1990年的18.5的水準,則儘管大學生最終容量減少26.6%[3],教師仍可維持現行的編制人數約50000名,不至於需要裁減,甚至可能還有增加員額的需求。而所謂的105學年度「虎年海嘯」,不過是至多每年減少大學生額3萬名,僅約佔每年大學入學人數的12%,透過調整生師比並非無法因應;在這之後就是未來再減4-5萬名每年大學生額,每年共減少7-8萬大學生額、總體共減少35萬名大學生,降至總體100萬名大學生,也仍在生師比改善為18.5後可承受的範圍[4]

  因此,高教工會呼籲:面臨少子女化,吳思華主張大量裁撤教師的作法,是錯失改革高等教育品質的良機,也傷及教師的工作權與學生的受教權益。根據教育部統計處的公開數據:台灣的中小學因應少子女化,也是用逐年改善生師比、減少每班學生人數的方式來因應,達到小班化、精緻教學的成果。如圖三所示,過去10年來因應少子女化,高中職、國中、小學階段的生師比皆是逐年下降,唯獨高等教育並非如此,反而是有上升、惡化的趨勢!?

 

圖三、

原始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整理、製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按理而言,少子女化導致的生源減少,應當是會是生師比下降才是(因「生」減少;「師」未必減少);但台灣高等教育的現實卻並非如此,反而是「師」減少的比例速度遠快於「生」,導致生師比反而上升。

 

  工會認為這顯示了,當前高等教育品質惡化的問題,其實不是因為少子女化所造成,反而是因為近年來政府更加放任私立大專校院節省成本、裁減專任教師所致,使得專任教師遭裁減的竟然快過於學生。是故,如今若回歸以改善生師比為主軸來因應少子女化,大學還有相當大的空間可改善;至少若回到1990年代的生師比狀況,則遠遠還沒有「教師太多」、得要裁員的問題。

為了正面因應少子女化,工會並具體提出五項的高教改革訴求:

  • 降低生師比,提昇高教品質。

  如前所述,我們要再次強調,政府應當立即放棄將大學教師「大量裁員」的計畫,而改以「降低生師比」為因應少子女化的方式。此舉將可使台灣高等教育避免不必要的大量裁員,保留合理的人力編制來因應新時代的優質教學要求,有效提升台灣高教品質。

  具體而言,教育部應當一方面採取各種政策工具來要求各大學校院逐年改善生師比,以回到1990年時台灣的大學平均生師比18.5為目標。另一方面,教育部可盡速修改不合時宜的生師比標準及其計算方式。

  目前有關大學生師比的規定,是載於教育部頒佈的「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之附件一「全校生師比值、日間學制生師比值及研究生生師比值之基準」,其中對大學生師比的要求是「全校生師比應低於32」、「日間部生師比應低於25」,未設碩博士班的科技大學、技術學院甚至可達40才違規,顯然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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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該基準將進修部學生人數在計算生師比進行減權,每名專科部或大學部的進修部學生,竟只折算為0.5名一般學生。而私立技專校院有相對大量的學生是就讀於進修部,使得表面上的生師比都還未能反映超收學生、師資不足的現實。並且,「教官」竟也可被計算進專任教師的人數,猶如灌水。此種標準導致私立技專校院要通過教育部要求的「全校生師比應低於32」相對容易,還有相當的「空間」可以裁減教師卻不會使生師比違規[5]。儘管,實際上的教師聘任人數嚴重不足、教育品質惡化,早有全面改革的必要。

  • 高教公共化,提高公共投資。

  高等教育作為公共服務事業,本應有充足的政府預算挹注。面臨少子女化,應當是台灣徹底改變既有高教私有化──以私校容量為主、倚靠學費辦學為主──的經營模式。

  我們主張,政府應逐年擴大高等教育經費。例如至少逐年增加30億元高教預算,用以推動「高教公共化」,提高公共投資。這逐年增加的高教預算將可有效抵擋因少子女化而出現的「學費缺口」,讓各大專院校可以有充足的經費來改善生師比,促進教育品質的提升;而非因為學生短少,就恣意裁減老師,或放任學校軟硬體品質惡化。

  根據我們的推估,未來大學生源若將減少四分之一,自總體135萬名大學生(含碩博士生)最終減少為總體100萬名大學生(含碩博士生)。這些短缺的學生人數推測絕大多數將是私立大專校院學生;若以每生每年平均繳納10萬元學雜費(每學期平均5萬元)推算,這將導致高等教育經費每年減少350億元的經費來源,有必要透過公共資源挹注或其他收入方式來維持高教品質。過去台灣高教大量倚靠學費辦學的模式,此刻正是重新檢討的良機。

 

  總體而言,我們不反對政府擴大補助私立學校,但應當同時加強對私立學校的公共監理改革與內外民主要求(特別是對於私校董事會的公共監理與民主參與制度),強化其作為公共服務事業的公共性格。

 

  • 私校公共財,挹注教育資源。

  截至目前為止,台灣已有兩所大專校院「停辦」(高鳳數位內容學院與永達技術學院),然而,其校產卻依然遭學校董事會佔有,而非依據捐助時許諾之回歸公有。我們主張,私校校產並非是「私產」,而是由創辦者捐助給予社會、委託相關董事管理之「公產」;若私立學校有停辦、退場的狀況,其資產應回歸教育所用,用以挹注教育資源,以合乎《私立學校法》之立法精神。

  舉例而言,今年8月無預警退場的永達技術學院,根據其經會計師查核公開之最新財報「101學年度永達技術學院查核報告書」,其於退場前一年時(102.7.31)仍擁有15億6498萬元之總計資產,其中學校房屋及建築資產即佔11億元之多。如此鉅額的校產,是永達創辦人士捐資、公部門長年補助、學生繳納學費、教職員經年努力積累而成,絕非現有永達董事會或個人之「私產」。如今若無再辦學之需求,其自當回歸社會與教育,而不應落入少數個人口袋。但直到今日,這筆十多億元的校產,仍為永達董事會掌控,很可能將假借「轉型為社福單位」的名義,繼續長期佔有,甚至不無轉手成為私人所有的可能。

 

  實際上,若政府積極介入,以全台為範圍,令該類校產回歸挹注公共教育使用,應可有效改善種種「教育經費不足」的困境,而非今日此種「大學恣意退場,董事會獲利了結,師生權益受損,整體教育資源遭掏空」的現狀。

 

  • 保障工作權,留用教師經驗。

  綜上所述,我們已清楚說明,日前教育部長所主張,「因應少子女化,將有1萬4000名大學教師要被裁撤」的說法,全無必要。此舉僅是無理由地犧牲大學教師的工作權益,甚至惡化教育品質、錯失高教改革的良機。

  而對於教育部長所稱「將安排此1萬4000名退場大學教師進入產業界」的說法,我們也多有質疑。

  我們主張,大學教師最主要之工作經驗與價值,理當仍在於「探索與傳遞知識」的教學與研究活動上,而非簡單的「為產業所用」。這兩者間有所關連,但場域與內涵仍有不同。我們不排斥大學教師與產業界連結,或兩者間有人才相互流用;然而此點不應該是將產業界作為退場教師的唯一出口,忽視了高等教育界仍應存有的人力需求。

  如前所述,若逐年改善生師比,全台灣將仍應始終保有近50000名的大學教師編制。真有少數學校有退場的必要,其教師也應優先安排至相關領域的大學科系繼續服務,貢獻其所學與經驗,而非廉價恣意地聲稱「交給產業界」。教育部現行政策捨此之道,恐怕將是誤用人力,讓教育與產業的發展都落空。

  • 捍衛受教權,保證權益不變。

  教育部經常一再聲稱,「學校退場必然要顧及學生受教權」,但現實卻並非如此。例如在永達技術學院無預警退場時,即遭到各界質疑:為何不是停招後,待既有學生都安心畢業,以三年的時間緩衝,再來停辦?為何政府無能力要求私校有最基本的「履約保證」責任:「學生從哪裡進來,就有權利從哪裡畢業」?當時教育部卻僅考量永達董事會之利益,強逼永達既有學生轉學,導致學生很可能得跨區就讀、放棄既有的工作與住宿機會、或被迫輟學。

  我們主張,大學退場、停辦不應當影響到既有學生的受教權益。政府當局與學校應有責任保證學生權益不變,不該有任何「強制轉學」的措施犧牲學生意願。各大專校院儘管有停辦的必要,也應當待既有學生都安心畢業,再來停辦。何況在現實上,恐遭退場學校的學生不少已來自弱勢背景,並無充足的資源再遷換學校甚或科系,這該是最基本的要求。

新聞聯絡人:

高教工會秘書長   陳政亮 0929359768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 林柏儀 0922796883

 


[1] 原始資料來源為教育部統計處公布之「大專校院概況表(80-101學年度)」。網址:https://stats.moe.gov.tw/files/main_statistics/u.xls。經整併各年度資料並計算而成。生師比採計方式為:(專科部學生+學士班學生+碩士班學生*2+博士班學生*3)/(專任教師人數+兼任教師人數/4)。碩博士班學生與兼任教師之加減權數是依據教育部公布之「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其「附件一、全校生師比值、日間學制生師比值及研究生生師比值之基準」計算,但保留採計延畢學生、境外學生、夜間部或進修部之學生與專兼任教師。專任教師人數不包括教官、職員。

[2] 原始資料來源如註1。生師比計算方式除排除將兼任教師折算入教師人數外,其餘皆相同。

[3] (26.3-18.5)/26.3=0.266

[4] (135萬-100萬)/135萬=0.259

[5] 目前各私立技專校院紛紛以教育部生師比標準「不得高於32」,來作為辦學上的最高基準;若現行學校有系所生師比低於32,則強行要求各系所提報「超額教師」,要求予以強制資遣、解聘、不續聘,使學校教師人數遭裁撤至教育部能容許的最差狀況。

學生沒書讀,老師被趕走! -揭露永達董事會「假退場、真謀財」!

上週五,教育部無預警通過永達董事會提出的「停辦」計畫,引起師生與社會譁然。然而,經高教工會與永達師生檢視,此一計畫全然不顧學生受教權與教師工作權的保障,反而是讓永達董事會有機會「獲利了結」:將全校師生趕走,董事會卻仍握有高達十億元以上的校產。

因此,高教工會與永達師生於今日(8月13日)召開記者會,公開反對此一犧牲師生、圖利董事會的「停辦」計畫,要求永達現在仍有在學學生,不得罔顧學生受教權益貿然停辦;以及,基於永達停辦程序充滿瑕疵有違法之嫌,教育部應立即撤銷核准,以保障師生權益。

學生失學、教師失業,怎麼辦?

記者會有多位永達學生透過Call Out說明,若永達現在就停辦,要其被強迫轉學,形同逼其「自願退學」,絕非其所願。學生若被迫轉學,將遭遇到以下問題:科系難以銜接、學分無法全面折抵、因科系名稱改變而喪失考取證照資格(如建築系)、無法在高雄屏東兩地奔波、工作被迫停止而陷入經濟困境…等。現實上,就是要學生浪費過去投入的心血和學費!

而有關永達老師的輔導安置措施,官方與學校也毫無計畫。65位教師當中,儘管都還未達強制退休年齡,其中53位「被迫」退休,12位「被迫」資遣,而且都未領取任何的「資遣費」。

因此,高教工會與永達師生明確主張:永達現在仍有學生在學,永達不應當停辦,更不得強制學生轉學。這是保障學生受教權的最基本要求。

永達資產還高達十三億之多!匆匆退場,進誰口袋?

另外,為了回應永達校方稱「停辦是基於財務困難,人事成本太高,不得不為」的說法,工會公布永達技術學院的財務報表,質疑:還有十億元以上校產的永達,為何如此急於「停辦」?這樣的停辦,究竟是圖利了誰?

出席記者會的永達教師代表親自證實:儘管扣除負債後,學校仍有龐大資產(十三多億元),並非如董事會對外界所宣稱的,不敷人事成本所以停辦(如表一)。

永達技術學院經會計師查核後之總資產與總負債一覽表
學年度    學年度截止日    學校總資產    學校總負債    總資產-總負債
95    96.7.31    $2,604,902,608    $319,321,419    $2,285,581,189
96    97.7.31    $2,612,322,343    $268,090,344    $2,344,231,999
97    98.7.31    $1,888,790,061    $254,166,065    $1,634,623,996
98    99.7.31    $1,825,320,758    $227,090,382    $1,598,230,376
99    100.7.31    $1,776,244,074    $233,089,050    $1,543,155,024
100    101.7.31    $1,740,385,948    $260,683,037    $1,479,702,911
101    102.7.31    $1,564,989,511    $189,596,962    $1,375,392,549
資料來源: 整理自永達技術學院會計室各學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
http://accounting.ytit.edu.tw/files/13-1012-2102.php

停辦程序粗糙、不當,「三天就決定停辦」

而且,永達師生強烈質疑:永達停辦程序粗糙、不當,如此重大議題,竟然「三天就決定停辦」。他們指出,永達校務委員產生方式不民主、不公開,校方恣意佈署的委員。而且,要討論「停辦」這種重大議案,校方竟在七月二十八日才臨時通知召開校務會議討論,許多學生與教師代表已放假難以出席,於是校方在七月三十一日就自行決議通過停辦;開會前,更未提供委員會議資料,僅在會議上以「簡報」匆匆帶過。也就是說,從通知、討論到決議,「三天就決定停辦」,如此倉促,師生完全被剝奪參與討論的機會。

再者,討論停辦的兩次校務會議,第一次校務會議同意人數未達出席人數三分之二,第二次校務會議出席人數未達三分之二,皆未達決議「重要事項議案」之門檻。依法,大學停辦涉及大量不續聘或資遣,更涉及剝奪教師工作權,依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二項所明訂,需有三分之二出席,三分之二同意始可為之。學校未達此門檻,豈能隨意決定關乎上千名師生的未來?顯然程序違法。

 

 

教育部「假輔導、真共謀」,配合校董出賣師生!

記者會最後,永達教師出示過去一年多來教育部的「輔導永達大事記」,仔細檢視,教育部官員是怎麼「輔導」永達走向「假退場、真謀財」之路!教育部輔導永達一年,非但毫無任何作為,還任由其繼續積欠一億多元的減欠薪。一間還有十多億元校產的技專院校,竟淪為「學生沒書讀,老師被趕走」的窘境,教育部肯定是幫兇!

出席人士強烈質疑,對此種毫無保障師生權益的停辦措施,教育部豈可隨意核可?如果一間大學的校董根本無心經營,連「讓學生安心畢業」的最基本責任都盡不到,教育部應作為的,是立即依法聲請「接管」學校才是,豈可隨意核可停辦,任由數百名學生失學、數十名教職員失業,校董卻還獲利十多億?

教育部的草率決定,究竟是犧牲了誰?圖利了誰?出席者要新任教育部長吳思華給個交代,否則非但拒絕接受這個不合理的停辦措施,更將有進一步的抗爭行動。

新聞聯絡人:
陳書涵(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辦公室主任)0978312775
賴福林(高教工會永達分部教師代表)0931785393

永達停辦程序違法,內容失當

今日,教育部發出公文,稱同意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聲請停辦學校的訊息。然而,此一停辦決議有程序違法之處,且內容明顯失當。高教工會與永達師生主張其該被撤回,應當至少待學生都畢業,才可討論或進行停辦事宜,以保障師生權益。

程序上,永達的停辦計劃未經師生審議或同意,其中校內於七月底才臨時召開兩次校務會議討論此案,許多學生與教師代表已放假難以出席。且兩次會議對此案皆未達三分之二出席,或未有三分之二同意,未達決議『重要事項議案』之門檻。依法,大學停辦涉及大量不續聘或資遣,涉及剝奪教師工作權,依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二項已明訂需有三分之二出席,三分之二同意始可為之。學校未達此門檻,豈可就可隨意決定一間大學上千名師生的未來?這是程序違法之處。

而且,在永達校方提給教育部審核的停辦計畫中表示,因為招生不佳因此決定申請停辦永達技術學院,而後再恢復改制為專科學校。然而事實上,按照今年修正後的專科學校法第七條之規定,當學校因為校務發展需要,或是遭遇重大困難不能繼續辦理之時,是可以直接向教育部申請降格改制為專科學校。

換言之,永達技術學院根本不需要停辦後再申請改制,倘若永達董事會果真如停辦計畫中所述,希望能重整永達並繼續投身教育事業,那麼董事會該做的是依法向教育部提出申請改制專科學校的計畫,而非停辦計畫。

為何永達董事會捨棄直接改制,卻繞了一大圈,選擇先停辦而後再改制?原因很簡單,董事會的目的就是希望透過「停辦」之程序,一次「結清」全校的所有教職員工。

永達目前全數的教職員工,沒有任何一人是符合法定強制退休的資格。然而董事會一方面覬覦永達既存十多億元的高額資產,卻又一方面希望擺脫所有教職員工的人事負擔。倘若直接申請改制,則改制後的任何科系變更、規劃,或是教職員的資遣,通通都得按照合法的程序進行(校務會議、教評會…等相關會議通過)。但若是先假裝申請停辦,就能一次將全校教職員工先通通資遣,而後再透過恢復辦學或申請轉型來繼續保有學校資產。

從永達董事會第16屆第5次的董事會議記錄中便可以清楚看出此一意圖。會議記錄中針對是否停辦一案之說明裡便清楚指出:「停辦對董事會並非死路,董事會停辦後仍可存續…」、「若停辦後再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本校向台糖所租用之仁武校地經換約後仍可繼續保有…」

基於此,永達董事會便乾脆提出「假停辦」之計畫,將多年來真正為永達付出,真正承擔教學、研究、服務重責的教職員工全數結清,而胡亂辦學、違法減欠薪的董事會,卻能因此繼續保有學校的土地利益,不用為他們的辦學不力付出任何責任。

對於董事會只在乎土地利益,卻棄教職員工作權與學生受較權於不顧,我們要表達強烈的反對!我們更要呼籲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不應該放任私校董事會此種無心辦學卻希望投機獲利的「停辦後再改制」之行徑,草率核准永達董事會的停辦計畫。

我們主張:應該先讓在校學生安心畢業,再談是否停辦。

目前仍有相當數量的學生於永達就學。學校突然停辦,嚴重侵害他們的權益。據工會了解,學生絕大多數不期望離開永達。對於有轉學意願的學生,實際上早有轉學機會;這群就讀至今的學生是對所學有認同感,並且若有工作,也就在學校附近,絕不希望看到學校說停就停。不少學生已說明,若被迫要轉學,恐怕就得結束學業。而老師也仍有教學意願,只要還有學生還未畢業,本也有堅守教職崗位的責任。

豈知,教育部無視『待學生都畢業才可討論停辦』的保障受教權原則,配合校方恣意同意停辦,讓董事會有機會獲利了結,惡果則讓師生來承擔?

我們重申,永達停辦之過程有程序瑕疵,內容不合乎公平正義,過當侵害了學生的受教權與教師的工作權。我們要求教育部立即變更停辦決議,重啟調查,否則將和師生有進一步的抗爭,以捍衛應有的教育權益。

 

新聞聯絡人: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 陳書涵 0978312775

永達教職員還遭積欠1億5000萬元以上,校方賴帳,官方失職!

  近日,永達技術學院校方對外發表言論,表示「1月7日已把積欠教職員工的薪水還清」、「永達原9個科系將減為6科系」。對此,高教工會與高教工會永達分部發表公開聲明指出,「積欠薪水已還清」並非事實,校方仍積欠教職員多達1億5000萬元薪資;校方是要將永達「從原11個科系將減為5科系」,決議過程充滿瑕疵,且無安置計畫,教育部不應核准。校方舉辦活動宣稱「絕無積欠我們任何教職員薪資」,有違事實。

一、永達欠教職員18000萬元以上薪資,僅還3000萬元,校方竟稱「已全數償還」!?

  回顧永達校方積欠教職員薪資,我們可以看到:

  2008年起,教職員薪資遭校方積欠、打折。佔教師薪資半數的學術研究費,校方片面決議僅給付7成、積欠3成。

  2008年起,校方片面取消教職員年終獎金。

  2009年起,佔教師薪資半數的學術研究費甚至僅給付5成,積欠5成

  2012年起,校方屢有積欠教職員薪資情事。

  2013年2月起,教師已領不到薪水,最高長達八個月。總共積欠薪資(含學術研究費)累計達1億8000萬元以上。

  2013年9月,在永達教職員生會同高教工會,集體向教育部陳情。教育部長承諾:「未經協議的片面減薪屬違法,學校應當償還」,並發表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1020145899B號解釋令

  2013年9月陳情行動後,截至目前為止校方陸續償還教職員薪資約3000萬(屬過去8個月遭積欠的減薪後薪資)。但仍有1億5000萬元,屬自2008年起遭片面刪減的薪資未償還、無還款計畫、甚至校方否認存在。

 積欠薪資一事,高教工會於2013年10月即協助會員撰寫存證信函,要求校方立刻償還,並副本告知教育部,永達教師從未與校方協議接受減薪。學校現在核發之薪資為違反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1020145899B號解釋令之學術研究費折減5成之金額,並非依照聘約承諾之全薪,校方辯稱「積欠薪資已全數償還」,完全違背事實。。

二、裁減半數系所,過程不民主且無安置措施,不應核准

永達校方計畫大規模裁減系所,「從原11個科系減為5科系」。該決議過程充滿瑕疵,且無安置計畫,教育部不應核准。

永達教職員表示,該次決議大規模裁減系所的校務會議臨時變更會議時間,並未直接通知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且有非屬校務會議代表之人士出席,過程充滿瑕疵。

工會並且質疑,永達校方擅自大幅刪減科系並非為了合理調整,而不過是為了減少人事支出。系所設立或裁減涉及學校與國家整體發展、教職員工作權和學生受教權保障,並非校方能片面決議。教育部不應核准此一犧牲大量教職員生的裁減案!

三、到底誰代表全體教師同仁抗議!?

今日,校方甚至透過行政系統動員教師參加18日「活動」,並自稱主辦單位是「永達技術學院全體教師同仁」,宣稱「校方絕無積欠我們任何教職員薪資之情事」。活動唯一的聯絡人「蔣月惠」,經搜尋永達技術學院網站,並無「蔣月惠」此一教職員,經詢問多位教職員,亦無人知曉其與永達有任何關連?試問,到底是誰代表「永達技術學院全體教師同仁」在發言?

對於該活動所提出的四項訴求:「1.抗議教育部拖延公布本校招生名額!2.抗議教育部剋扣本校獎助金!3.抗議教育部惡質「輔導」!4.教育部違憲瀆職,還我公道!」高教工會與永達分部教職員並不反對,但得清楚指出,該活動中有關「校方絕無積欠我們任何教職員薪資之情事」的陳述,並非事實。工會也不同意該活動代表永達教職員。

目前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已有永達技術學院過半數的教職員加入,並設立永達分部,依法令已取得與校方團體協商的法定代表權。高教工會呼籲校方盡速償還教職員1億5000萬元以上的欠薪,勿再擅自代表教職員對外發表「已無欠薪」言論,並停止一切裁減逼退教職員的手段或措施。

新聞聯絡人:

陳書涵(辦公室主任) 0978-312775  陳政亮(秘書長)  0929-359768

教育部長拒不出面,技職司長迴避問題

今日,遭校方大量欠薪的永達技術學院與高鳳技術學院三十多位教職員生,在高教工會的偕同下,前往教育部陳情抗議,並要求教育部長出面解決。然而,自上午10:00至下午18:00,教育部長始終不願出面。僅派出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李彥儀與教職員會談。

 

會談中,李彥儀做出三點承諾:

 

一、一個月內,調查完畢永達與高鳳校方是否存有對教職員違法片面減薪之情事。若校方確實有違反教育部發布的「學校依法對私立學校教職員不得片面決議減薪」之命令(臺教人(四)字第1020145899B 號),將依教育法令論處。

二、永達技術學院日前通過裁併半數系所,因程序仍有相關爭議,教育部承諾將發文至永達校方,要求基於教育部還未核可裁併系所案,不得在核可前要求被裁併系所之教師於三月底前自願離職或資遣。

三、本週四教育部官員將至高鳳技術學院,與教職員、董事會、校方針對今日提出之五點訴求共同協商,「提出比今日更多之回應」。

除此之外,教育部今日對於高教工會提出的五大訴求,皆未有任何正面回應。對此,高教工會提出以下譴責:

 

一、 部長遲至教育部下班前,都仍不願出面和遠自屏東北上的永達、高鳳三十多位教職員生會面。此舉完全無視辛勞前來陳情的教職員生,而且也違反教育部長過去承諾的「若有學生前來教育部陳情,將親自接見會談」。

二、 教育部官員竟對各大學教職員遭校方大量欠薪之問題,表達「無能為力」,僅叫教職員「自行去提民事訴訟」,不願做任何更進一步的介入。

三、 對有招生危機學校之學生受教權問題(如:既有學生如能轉學至哪裡?學分如何抵免?能否依時程畢業),以及教師工作權問題(如:停辦或裁減系所後的教職員輔導介聘安置計畫),皆無任何具體計畫回應。

四、 最後,對於違背法令之私校董事會,教育部應「依法解散董事會」之訴求,教育部甚至稱「不知學校有無違法情事」,全然無視學校長期違法欠減薪之問題。

 

對於教育部的消極回應,高教工會與永達、高鳳教職員生皆表示相當遺憾,並表示將有進一步的行動。

 

新聞聯絡人:

陳書涵(辦公室主任)0978312775

陳政亮(秘書長)0929359768

教育部長不出面,永達高鳳教職員生不離開!

在高教工會的偕同下,三十多位永達技術學院與高鳳技術學院的教職員生,昨日半夜自屏東包車北上,今日上午10:00來到教育部前陳情,要求教育部代位償還教職員的減欠薪,保障教職員工作權與學生受教權,聲請接管兩校董事會,改善高教整體生師比。並對去年九月教育部對永達教師做出的三項承諾──一個月內還減欠薪、三個月內聲請解散董事會、過程資訊公開透明──全數跳票,提出抗議,要官方給個說法。

然而,出面的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饒邦安,對非但未有任何正面回應,僅一再宣稱「會請學校再提出改善計畫」、「應再給董事會機會」,甚至還有諸多謊言陳述:

一、 永達教職員仍遭欠薪1億元之多,其過程屬違法的片面刪減薪資,有違教育部自身發布的「學校依法不得片面決議減薪」之命令(臺教人(四)字第1020145899B 號),官員今日卻聲稱「欠薪已都償還」,顯然昧於事實。

二、教育部官員今日一再聲稱,對兩校「輔導」多年,也有給兩校學校董事會提出改善方案。然而,教育部的「輔導」多年後,如今教師依然遭違法欠薪上億元,高鳳教職員甚至每個月僅能領到一萬元薪水,低於基本工資。難道教育部還要繼續縱容學校違法剝削教職員、侵害學生受教權,而不依法職權向法院聲請「接管」董事會?

三、依現行教師法的規定,教育主管機關對系所遭裁併的教職員,若仍有服務意願,對其有「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的義務(教師法第15條:「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然而,今日教育部官員非但不回應教職員工作權如何獲保障與安置的問題,甚至以「提升學校競爭力」為名,暗指將接受各種大量裁減的措施、也不執行安置義務。這豈非公然違反教師法?

因過去教育部承諾的三項承諾全數跳票,技職司副司長又不願意給予任何進一步回應,永達、高鳳師生決議,要等教育部長出面,親自給個說法。教育部長曾在立法院承諾,未來學生若至教育部陳情,他必定會親自接見對話。如今三十多位技專校院的教職員生來到教育部,也事前告知過教育部長,為何部長不願出面?

若教育部長不願出面,高教工會與永達、高鳳師生們,將持續於教育部前進靜坐抗議,直到部長面對現實問題。

 

新聞聯絡人:

陳書涵(辦公室主任)0978–‐312775

陳政亮(秘書長)0929–‐359768

揭露教育部無能真相 永達、高鳳教職員還是欠薪、學生受教權依舊不保

揭露教育部無能真相

永達、高鳳教職員還是欠薪、學生受教權依舊不保

年關將至,但有一群大學老師,卻遭校方積欠上百萬薪資,難以溫飽過年。針對屏東永達技術學院與高鳳數位內容學院教職員被校方長期欠薪,高教工會今日(2014/01/21)上午與兩校教職員共同前往教育部抗議,要求教育部長面對高教崩壞的責任、並承諾一個月內解決問題。兩校的教師們共同指出:由於教育部放任私校董事會侵害教師權益、長期欠薪,導致教職員大量流失,危及學生受教權;而此現象若不能儘速解決,下學期將無法足額開課,學生已經陷入無法畢業的恐慌之中。

高教工會指出,去年(2013年)九月時,永達師生北上抗議教育部瀆職、放任校方長期欠薪,當時教育部提出的承諾,現在看起來可以說是完全跳票。當時教育部承諾:「一週內成立專案輔導小組,一個月內解決欠減薪問題,若未還款,三個月內將依法聲請解散董事會」。結果直到今日,永達教師遭校方之欠薪仍多達一億元之多(僅償還約3,000萬),董事會也未提出進一步的還款計畫,教育部所謂專案小組的輔導根本毫無效果,其小組成員甚至還建議老師「自己去走司法途徑」!最荒謬的是,永達董事長一職仍然難產,而校方還透過校務會議裁併了六個科系,直接要老師走路,導致學生人心惶惶;面對永達的種種惡劣作為,教育部依然沒有依法聲請解散董事會,積極接手學校來面對問題!

高鳳數位內容學院的教職員處境則更為艱難了。教育部在明知少子化(1999年出生數急遽下降)的狀況下,仍於2003年同意高鳳的設立。而學校財務狀況在開辦幾年內就出狀況,不該用來借貸的設校基金更遭銀行抵銷,學校設備則被債權人聲請拍賣,從2009年開始校方開始積欠教職員們薪資,至今已積欠四千五百多萬元薪資;更誇張的是,2013年五月起,教職員每月只領一萬元薪資,有老師自我解嘲說:「我們都是(遭積欠)百萬年薪啊」!教育部至今也只是派出「輔導小組」,也與永達一模一樣,毫無效果!與永達相同,高鳳也是找不到董事長,不知誰該負責?而年關將至,這群教職員辛勞付出後,卻難享有基本的溫飽,有高鳳老師表示,光是小孩子的幼稚園費用每月就要花掉7,500元,不知該如何生活?有的老師曾去銀行貸款,但銀行行員卻回說:「大家都知道高鳳現在發不出薪水,所以無法提供老師借貸」!

針對這兩校的狀況,高教工會分析說:最根本的問題在於,教育部過去一直放任私校亂來,不注重教育事業的公共性質,也不依據權責積極介入,才會導致私校董事會根本就瞧不起教育部的種種「輔導(規勸)」作為,只有教育部自己還以為輔導是有用的;因此,唯有教育部依法解散董事會,才能真正解決這些亂象。

高教工會與高鳳、永達的教職員也提出下列五點訴求:

一、維護學生受教權與受教尊嚴

目前永達的科系裁併,教育部尚未通過,何以學生與教職員已被學校告知即將停止運作?相同的,高鳳學生正處於選不到課的狀況之中;這兩校學生如何畢業?轉學後學分如何認定?教育部應在一個月內(2月20日),提出維護學生受教權的具體方案!

二、依法解散董事會

當前的亂象始作俑者便是董事會本身,違法欠薪、董事會無法運作、根本無法達成學校設立之目的,導致教職員流離失所,學生惶惶終日…,這些早就構成解散接管的理由了。教育部過去要求學校「自己提出改善計畫」已證明是個笑話。教育部應在一個月內(2月20日)向法院聲請解散兩校董事會!唯有教育部真正介入,問題最終才能獲得解決。

三、立即解決教職員欠薪

兩校董事會過去到現在的欠薪,必須在一個月內(2月20日)完全償還!永達現在所發的薪水一直是打過折的,這根本並不能說是「償還欠款」,而是「拖延時間」。而高鳳教職員目前已陷入生活的困境,教育部若無法在一個月內解決問題,正顯示教育部的「退場計畫」完全是不負責任的空話。

四、保障教職員工作權

教育部必須馬上介入調查永達科系裁併計畫的合理性,否則私校只要透過這種作法就可以逼退不聽話的教職員。至於永達與高鳳教職員的離職現象,教育部應於一個月內(2月20日)依教師法,於在地召開轉介與輔導會議,為教育現場保留有經驗的師資人才。事實上,當前許多國立大學根本就不足額聘任專任教師,且藉由使用大量兼任教師來降低成本,教育部應當馬上要求公立大學足額聘用!

五、改善生師比,平衡區域發展,提升高教學習水平

我們認為,各大學當前遭逢所謂「少子女化」,不應以犧牲教師或學生的權益為出路。不論台灣大學是否需要整併,學術工作者不該被輕易裁撤,基本的工作權益也不能被隨意刪減。我們主張:少子女化是提升教育品質的契機,若藉此「改善生師比」,如同目前中小學的「縮減每班人數」因應方式一般,只需將大學校院生師比改善回1990年代的水準(18.5:1),則台灣高教根本還不會遭遇任何退場危機。

再者,我們看到當前遭遇招生困難的大專院校,其實原因根本不是學校本身教學品質差,而是身處偏遠地區使然。這可從危機學校多位處南部、東部看出(例如永達、高鳳皆位於屏東)。然而,教育部卻經常對外界傳達:自由放任大學倒閉,才能改善大學教學品質。實際上,完全沒有任何實證研究表明這些學校教學品質不好,純粹是區域不平衡的因素;結果是,長年深耕地方偏鄉的學校遭遇困境,教育部更落井下石,進一步影響了在地社區的永續發展,惡化台灣當前的城鄉差距。

總結而言,高教工會認為:永達與高鳳師生當前的遭遇狀況,其實是台灣高教擴張發展中的一個關鍵轉捩點。教育部不應再放任不負責任的學校欠下教職員上億債務,並應完整保障學生受教權,更要放棄那些無效的「輔導、提出改善計畫」等笨拙的手段,要直接解散董事會,挽起袖子來接手,不要逃避問題;要有如此決心,才能有效保障教職員的工作權,也才能真正維護高等教育的品質。

 

新聞聯絡人:

陳書涵(辦公室主任) 0978-312775

陳政亮(秘書長)      0929-359768

賴福林(永達教師代表) 0931-785393

孟傳龍(高鳳教師代表  )0938-066863

胡亂鬆綁只會造成更多問題

昨日(2013/10/30)教育部以罕見的大動作召開了「公布高等教育制​度鬆綁行動方案」記者會,由蔣部長親率部內一級主管宣告高教的「5大面向、46項鬆綁措施」,以營造所謂「大學更自主環境」,進而達成「提升大學競爭力」的目標。並且,教育部也具體提出預計要修改多達18項的法令;如此動作,顯然是企圖提出一個遠大的高教政策方向。不過,細看其內容卻相對粗糙,令人搖頭:簡單的說,這是一個為了鬆綁而鬆綁、缺乏對當前高教亂象的具體診斷、難有說服力的方案。
 
怎麼說呢?當前高教的根本問題在於該鬆不鬆,該緊不緊。以教育部提出的5大面向(人事、經費、經營、人才、教學)來說,內在都有各自的鬆緊問題。
 
第一,在人事面。教育部提出「教師之聘任及資遣規定」的放寬,恰好是當前高教的亂源。從根本上來說,高教品質的提升有賴於大專教師長期穩定的雇用與高度的學術自由,這正是大學法與教師法的基本精神;若放任大學可以任意剝奪教師之工作權,必將導致教師為求生計,逐步服從於行政體系所提出任何指標(不論有多麼的多元),喪失學術獨立之內在精神,從而失去學術進步的根本動力。在工作權的議題上,包括「扭曲的升等制度」、「教師評鑑」、「績效考核」的惡質規定,應當要全面緊縮,怎可放寬讓行政體系的權力凌駕大專教師學術工作獨立性?
 
第二,在經費面。教育部提出放寬「研究經費流用的限制」,這一點倒是對的。但關鍵問題不在於此,而在於報帳的會計工作本身應當要由校方聘請專業人員來處理,讓教師能夠專心於研究,而不必承擔報帳這種專業任務,才不致於重演「報假帳」的問題。教育部「頭痛卻只醫腳」,當真令人費解。再者,我們應當要改善的是當前校務基金使用的合理性,如果無法針對校務基金建立一套有效的問責與監督體制,這種放寬不正是在製造問題嗎?以私校來說,其經費經常處於不透明狀況,董事會又經常流於家族化,經費濫用與特定人士淘空校產的現象時有所聞;而這類問題正在於教育部不夠嚴謹的考核,怎麼會在此處放寬?教育部是有心讓弊案層出不窮嗎?
 
第三,在經營面。一方面,教育部長才在立法院宣布要「努力凍漲學費」,另一方面卻在此處自打嘴巴,宣告將來要讓各大學自行決定學費;令人親眼目睹部長一日數變的搖擺態度。學費調漲問題牽涉到社會階級之間的分配正義問題,本來就屬於國家重大的政策一部分,教育部若放手讓各大學去「自主經營」,而當前大學主政者又普遍缺乏寬闊的教育與社會的視野,只看到眼前自己學校的利益,這種政策的效果難道不是顯而易見嗎?不就是所有大學學費都逐步墊高,更不利於一般受薪階級,導致社會階級衝突更加劇烈!若教育部完全失去理性,被「鬆綁」二字綁架,不細緻探究問題,一股腦就是鬆綁,只是徒增社會動盪而已。
 
第四,在人才面。教育部眼中只看到「國際人才」,卻永遠看不到本地人才如何被壓抑。先不說2005年開始的系所評鑑制度是如何「逼迫人才降格成為形式化作文比賽的庸才」,光是各大專校院推動的扭曲的升等制度、教師評鑑與績效考核,簡直是把學術工作者當成「奴才」在使用了。這尚且不論教育部對於國內大量的博士根本視而不見,使其年年流浪於各機構之間,為求工作惶惶不安!此種錯誤政策導致的人才「濫用」與「浪費」問題不解決,成日喊著「國際人才」不過是杯水車薪罷了!
 
第五,最後,在教學面。最重要的問題是教學品質的提升,而這又必須建立嚴格的生師比要求上。可是當前教育部卻只是在談放寬「系所增設」、「陸生名額」等「招生面」;說到底,這那是什麼「教學面」呢?根本就是「要錢面」吧!更進一步說,放寬系所增設的結果,就是市場導向的系所過度膨脹,而幾年之後市場一變,又是找不到工作的年輕人滿街跑。若此種知識教育的無政府狀態,真的是教育部的理想,那恐怕又將重演「曾經的熱門系所,製造出另外一批供過於求的人力」來了!
   
總結來說吧,教育部只是為了滿足大專校院校長與董事會的「鬆綁」需求,對於國家教育政策的大方向缺乏細緻的討論,該堅持緊縮的不去緊縮,而不該鬆綁的卻胡亂鬆綁;試問,高教長期並逐漸惡化的辦學亂象,教育部提出的鬆綁方案,能夠解決什麼問題?譬如說:永達技術學院與諸多私校減/欠教師的薪水修惡教師的工作條件,教育部提出的鬆綁方案,又能夠提供什麼幫助?目前大學大量進用不受教師法保障的「兼任」、「約聘」及「專案」教師,教育部提出的鬆綁,是不是鼓勵大學不依法正當辦學?換言之,若此政策真正落實,我們即將面對的將是:沒有制度保障的高教勞動體制、缺乏問責制的大學財務黑洞、社會階級的不平等加劇、永遠無法發揮能力的本地人才、以及知識教育的完全市場化。高教工會堅決反對這種粗糙的教育政策,並且要求教育部應當邀請真正在教學與研究現場的基層教師參與此一行動方案的討論!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201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