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搶救東台灣!大漢教職員反突襲停辦!要求無心辦學董事會辭職解散!保留東台灣技專教育機會!

搶救東台灣大漢教職員反突襲停辦!要求無心辦學董事會辭職解散!保留東台灣技專教育機會!

高教工會0403新聞稿

 

花蓮今晨傳出嚴重地震,位於花蓮縣新城鄉的大漢技術學院教職員立即投入關懷學生與花蓮災情,然因日前董事會私自突襲放話停辦的風波,也推派代表北上與教育工會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嚴正反對大漢不顧師生突襲停辦,要求無心辦學董事會應辭職解散,保留東台灣技專教育機會!教育團體齊聲表達:花蓮不幸發生天災,不該再有人禍!大漢校方應優先關懷師生及災情,立刻終止私自停招停辦案,學校經營有困難也應先設期改善、尋求整併可能,維護永續經營可能。

 

高教工會大漢分部召集人陳建宏副教授在記者會上指出:「大漢技術學院是花蓮縣碩果僅存的技專校院,大漢董事會若自認無法繼續辦學,就應廣徵辦學有方之機構承接學校,而絕非為圖謀改辦利益而私自停辦。長年來大漢提供花蓮地區學子技專進修機會,學校是屬於花蓮人的,非私人機構之資產,花蓮人要求大漢董事會自行解散,無條件釋出經營權。基於大漢技術學院目前學生數500多人未達經濟規模,教育部真正該做的是主動促成鄰近學校公私併或私私併,花蓮縣政府應關心並主動推動併校,保存在地教育資源。」

 

 

大漢技術學院王世忠助理教授則強調:「今日花蓮才傳出嚴重地震,辦學者該優先關注師生狀況及花蓮災情,而非再推動惡性停辦。何況,大漢技術學院為縣境內唯一含有工業類、商業類和觀光休閒類系科之高等教育進修部學制學校,董事會擅自放話停辦顯然未善盡社會責任,使民眾無書可讀,嚴重侵害就學權益,已不適任。基於教育機會均等之憲法精神,呼籲各界一同監督並阻止教育部放任大漢董事會將學校惡性倒閉。」

 

 

大漢教職員指出,學校董事會計畫停招停辦一事,毫無誠意與校內師生溝通。2月份的校務會議上,2點30分開會,校方只用3分鐘宣稱學校將停招停辦,師生毫無討論,2點50分校方就已對各大媒體發佈大漢將停辦的新聞稿。顯見大漢董事會早已預謀突襲停辦,手段粗暴惡劣。如今傳出大漢師生反彈,學校再一一約談師生「事後溝通」,甚至針對異議學生施壓,或拿法定慰助與助學義務來利誘師生,已使全校教職員生不再信任此一董事會,非不得已要對其採取抵制手段,不會再配合讓校方補足程序。

 

記者會上除大漢教職員代表出席發言外,高教工會代表黃惠芝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代表何俊彥也出席公開聲援大漢教職員生。

 

 

高教工會代表強調,根據大漢技術學院最新的會計師查核報告,大漢學校淨資產至今仍有10億之多,這都是大漢教職員生、政府補助和人民捐贈長年努力所累積的「高教公產」,絕不容許大漢董事會視為私產,為謀取改辦其他事業利益「發退場財」,而私自停招停辦、侵害師生權益!教育部應立刻介入,並且以大漢董事會觸犯私立學校法第72條第2項第2款規定:「未報經核准,擅自停辦所設私立學校或停止招生」為由,依法解除職務,重新組織董事會,並為其規劃與公校整併、再造花蓮技專的可能。

 

教育團體分析:《私校退場條例》已於2022年上路,其中連對財務不佳的專案輔導學校都還給予2年改善期,無法改善才會先停招再停辦以保障師生,總共期間達3年,而且過程要全面重組董事會納入教職員生,最後校產歸公處理。大漢迄今財務穩健,也不在專輔學校名單中,校方豈可低於法律標準,無視師生權益1年內「主動把學校辦倒」,董事會也不必重組,規避《私校退場條例》管制!?此種無心辦學的董事會應立即辭職或受教育部命令解除職務,重新組織包含教職員生的董事會,以保留東台灣技專教育機會!否則,未來各個私校董事會恐將「有樣學樣」,在預期要被列入專案輔導前,就主動突襲發佈新聞稿要停招停辦,惡性把師生清空,來規避《私校退場條例》管制?這樣高等教育的災難必將越演越烈!各個私校師生被迫走上街頭的苦情,也不會因退場條例立法而改善。

 

基於目前已有過半大漢教師加入高教工會並組織分部,高教工會將代表大漢教師向大漢校方提出團體協約協商要求,拒絕學校再私自約談教職員「假冒溝通」,或在校務會議及董事會私自闖關停辦計畫。在大漢拒絕與工會協商、雙方沒能達成保留東台灣技專教育方式的共識前,大漢教職員與教育工會團體將號召各界團結努力,抵制不適任的大漢董事會到底!

開放預約3月份法律諮詢服務

當前大專校園教職員工作權益上之爭議頻生,經常需要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討論,幫助自身並改善環境。高教工會提供每月一次的法律諮詢服務,由律師進行一對一的諮詢,並提供專業意見。只要是加入工會滿3個月之會員,皆可預約申請。

 

即日起開放預約2024年3月份之法律諮詢服務,日期為3月29日

 

適用對象:加入工會滿3個月之會員(完成填表入會且定期繳費)
✽倘若入會未滿3個月,但遭遇緊急勞資爭議事況或特殊情形,可通融採以多補繳過去1年之會費,即能獲得預約法律諮詢資格。
 
費用:由工會支付,會員無須負擔費用。
 
時間:每個月一天,選定日期後由工會公告,並開放預約。每一次開放10個名額,每次諮詢為半小時。可預約時間為上午10:00-12:00(四個名額)下午13:00-16:00(六個名額)
 

預約辦法:

  1. 每月舉行法律諮詢之日期由工會公告,公告後即開放預約。
  2. 最遲須於諮詢日前3天預約,額滿為止
  3. 以電子郵件為原則[email protected])。申請時需提供以下資訊:姓名、學校、職稱,並說明案件基本內容。
  4. 待秘書處確認相關資料,並回覆確認信件後即完成預約。
  5. 案件相關文件、資料須於諮詢日前3天以電子郵件或以信件送達工會辦公室(台北市伊通街59巷6號4樓)。


本次法律諮詢請到郭文程律師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郭文程律師現任職於仕閣法律事務所。

郭文程律師現為 仕閣法律事務所律師本身自2015年起即為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長期會員,擔任多家機構法律顧問,另於臺中市五權社區大學擔任「生活與法律」課程講師,對於各類糾紛及爭議處理相當有經驗,並曾在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擔任科員,處理大量勞資爭議案件,熟稔性別工作平等法、給付工資、資遣費、職業災害等爭議事件。
 
郭律師在分析法律問題及構思訴訟策略上,秉持客觀立場給予適當策略,並以「細心」、「耐心」及「同理心」為基礎,建立與客戶間的信賴感,同時運用累積的實務經驗,以及專業的態度辦理每個委任案件,盡全力為客戶排解紛爭,協助客戶實現其法律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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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
【現職】
  • 仕閣法律事務所律師
  •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會員
【經歷】
  •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 司馬仲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科員
  • 臺中市五權社區大學講師

引用自仕閣法律事務所網站

 

其他事項:

  1. 為節約時間,盡可能在法律諮詢前提供案件敘述以及相關資料,以便律師了解案情。
  2. 工會對會員相關諮詢的內容都將保密。
  3. 工會對會員問題若將代表其採取任何因應措施,亦將於取得會員同意後始為之。
  4. 若案情較為複雜,由秘書處決定是否調整諮詢時長。
  5. 諮詢案件以高等教育職場中的工作權益相關事件為限。
  6. 若要取消諮詢,需提前通知秘書處。
  7. 會員亦得邀請相關同事陪同前來一齊討論,以促成集體行動。
  8. 若有任何問題請來信或來電詢問,可於上午10:00至下午5:00之間來電工會(02-25077391)。
  9. 若不方便前來工會辦公室,可事先告知,並以視訊連線進行。

高教工會法律諮詢服務

當前大專校園教職員工作權益上之爭議頻生,經常需要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討論,幫助自身並改善環境。高教工會提供每月一次的法律諮詢服務,由律師進行一對一的諮詢,並提供專業意見。只要是加入工會滿3個月之會員,皆可預約申請。

適用對象:加入工會滿3個月之會員(完成填表入會且定期繳費)

✽倘若入會未滿3個月,但遭遇緊急勞資爭議事況或特殊情形,可通融採以多補繳過去1年之會費,即能獲得預約法律諮詢資格。

費用:由工會支付,會員無須負擔費用。

時間:

  • 每個月一天,選定日期後由工會公告,並開放預約。
  • 每一次開放5個名額,每次諮詢為50分鐘。
  • 諮詢時間為上午10:00-13:00、下午14:00-16:00。

預約辦法:

    1. 每月法律諮詢日期由工會公告,公告後即開放預約申請。
    2. 最遲須於諮詢日前3天預約,額滿為止。
    3. 填寫申請書:
    4. 待秘書處確認相關資料,並回覆確認信件後即完成預約。
    5. 申請表填寫可參考(附件二)。

 

申請書下載及說明:

  1. 高教工會法律諮詢申請辦法及申請書.pdf
  2. 附件一、高教工會法律諮詢申請書(.docx)(.odt
  3. 附件二、高教工會法律諮詢申請書(填寫範例).pdf

 

其他事項:

  1. 工會對會員相關諮詢的內容都將保密。
  2. 工會對會員問題若將代表其採取任何因應措施,亦將於取得會員同意後始為之。
  3. 若案情較為複雜,由秘書處決定是否調整諮詢時長。
  4. 諮詢案件以高等教育職場中的工作權益相關事件為限。
  5. 若要取消諮詢,需提前通知秘書處。
  6. 會員亦得邀請相關同事陪同前來一齊討論,以促成集體行動。
  7. 若有任何問題請來信或來電詢問,可於上午10:00至下午5:00之間來電工會(02-25077391),承辦人員為張志綸執行秘書。
  8. 若不方便前來工會辦公室,可事先告知,並以視訊連線進行。
  9. 工會保有是否接受申請及調整順序之權力。

 

法律諮詢請到郭文程律師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郭文程律師現任職於仕閣法律事務所。

郭文程律師現為 仕閣法律事務所律師 ,本身自2015年起即為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長期會員,擔任多家機構法律顧問,另於臺中市五權社區大學擔任「生活與法律」課程講師,對於各類糾紛及爭議處理相當有經驗,並曾在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擔任科員,處理大量勞資爭議案件,熟稔性別工作平等法、給付工資、資遣費、職業災害等爭議事件。

郭律師在分析法律問題及構思訴訟策略上,秉持客觀立場給予適當策略,並以「細心」、「耐心」及「同理心」為基礎,建立與客戶間的信賴感,同時運用累積的實務經驗,以及專業的態度辦理每個委任案件,盡全力為客戶排解紛爭,協助客戶實現其法律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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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

【現職】

  • 仕閣法律事務所律師
  •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會員

【經歷】

  •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 司馬仲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科員
  • 臺中市五權社區大學講師

引用自仕閣法律事務所網站

 

更新日期:2026.01.08

【採訪通知】世界之最!?三十年未調整私立大專鐘點費,高教工會送出「金氏世界紀錄」申請

台灣竟然有高達58所私立大專校院的兼任教師鐘點費,長達30年從未調整過!這意味著有兼任教師從初任教職的第一天,一路教到退休,薪資卻是分毫未動!

 

台灣光是這30年(1993-2023年)來,人均GDP就已成長了228.7%,物價漲了51.1%,受雇者平均薪資漲了81.05%,大學專任教師的薪資也調漲了39.45%,就是唯獨兼任教師的薪水,在教育部刻意放縱不作為的情況下,大量私校一分錢也未調漲過。

 

這種荒謬的狀況,已經不只是台灣私校兼任教師的悲歌,更已使台灣高教工作環境淪為國際醜聞。

 

為了讓台灣「私立大專校院30年未調高兼任教師鐘點費」的荒謬狀況受各界正視,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正式將此狀況向「金氏世界紀錄」組織提出申請,確認台灣大量私立大專校院「最久未調整兼任教師鐘點費」達30年之譜,時間之久已是「世界之最」!記者會上工會將詳述申請內容,提出「獲獎學校名單」,揭露此一不堪的另類「台灣之光」!

 

工會將強調,讓此數十年未調薪的世界紀錄一再保持並延長的,除了是大量無視教師處境的私立大專外,始作俑者更是長期採取放任漠視的教育部!故此一「世界紀錄」,將由教育部共同「受獎」,供國際各界公評。若執政當局有意卸除此一負面「殊榮」,就該立刻拿出有效手段,強制要求不分公私立大專校院,一律跟上物價與經濟成長幅度,全面調整大專兼任教師鐘點費。

 

時間:2023年11月21日(週二)上午10:30

地點:教育部外(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採訪通知】80所公私院校 逾500名教師連署發聲!反對差別待遇、疾呼公私校教師待遇齊一!要求教育部全額補助私校教師學術研究費調漲

自教育部年中宣布:明年將調漲公立大專院校教師及中研院研究人員學術研究加給15%後,由於教育部過去刻意未遵守《教師待遇條例》中規範公私立大專院校教師薪資應一致規範,甚至自2022年上一波薪資調整即允許私校得「自行決定」是否調漲教師薪資,無異開啟放任公私校教師薪資脫勾濫觴,進一步惡化公私校教師資源與薪資差別待遇的不合理現象。對此,高教工會六月中起,即不斷反對差別待遇,主張教育部有責任確保公私校教師待遇齊一,為確保私立大專院校教師學術研究費明年亦能與公校教師同步調漲15%,工會也明確要求教育部應「全額補助」私校調漲教師學術研究費經費。工會後續更擴大發起連署行動。

然而,教育部卻在上週宣布明年調薪方案與預算編列時,依舊不願「全額補助」私立大專院校教師與公校教師同額、同步調漲薪資之經費,僅表示:若私校明年同步提高教師學術研究費15%,將補助70%經費(教育部表示將編列8.6億元。準此若「全額補助」亦僅需12-15億元)。工會強調:教育部此舉實屬為德不卒!依過往經驗,教育部違反《教師待遇條例》不強制要求公私教師待遇一致,而採部分補助作法,必然導致許多私校為節省需自行負擔的三成調漲成本,最終依舊不比照公校調漲教師學術研究費。如此一來,明年起,恐將導致公私校教師薪資差距呈現更嚴重差異的不公平現象。為此,工會將於明(14)日召開記者會,除公布80所不分公私立大專院校、超過500名老師響應工會訴求,疾呼『反對差別待遇、公私教師待遇齊一』名單外,亦邀請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本身也曾在國立台灣大學長期任教的范雲委員,一同對教育部嚴正喊話,並提出三點明確訴求,以確保公私校教師待遇齊一得以真正落實:

一、不分公私院校教師(包含講師),依《教師待遇條例》規範,明年應同步調漲15%學術研究加給,依法不應有任何差別待遇!

二、私立大專院校調整教師待遇所需費用,由教育部編列預算「全額補助」。

三、國家逐年提昇對高教公共資源投入經費比重,朝公共化目標邁進,同時增強對私立大專院校(財務與校務治理等)各項監理強度!

 

  • 記者會時間:2023年11月14日上午十點整
  • 記者會地點:高教工會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區伊通街59巷6號4樓)
  • 記者會出席名單:

      高教工會理事長/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副教授 周平 老師

      高教工會理事/國立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 黃涵榆 老師

      立法院 范雲 委員(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大學快報400期】大學校長遴選再創全數簽署反覇凌承諾書新猶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臺東分部召集人李偉俊教授為因應即將到來的國立臺東大學第十六任校長的遴選工作,提出再延續八年前第十五任校長遴選時,當時率臺灣高教界風氣之先,所倡議之校長合格候選人應主動簽署反霸凌承諾書。理由是基於大學自治與教授治校的原則下所產生的大學校長,絕對有必要是維持校園內部和諧及友善校園的重要領導者和工作者。

 

因此,召集人李偉俊教授在正式報備工會總部之後,再次發起公開邀請校長合格候選人來簽署反霸凌五大承諾之活動,並在全校編制內教師及研究和技術人員公開投票行使同意權(11月8日)前,在今(23)日於高教工會官網公開簽署結果資訊以供各界參考並同步發佈正式新聞稿,以昭公信。

 

高教工會台東分部的反霸凌承諾書的五大承諾內容如下:

一、本人承諾,不濫用懲戒、考績、評鑑制度,影響教職員工的工作權益。

二、本人承諾,不濫權主導或介入教師升等事宜,回歸尊重同儕專業審查與評量制度。

三、本人承諾,不濫權主導或介入教師研究計畫,尊重教師研究專業與學術自由。

四、本人承諾,不濫權主導或介入教師聘任事宜,尊重系所專業審議結果。

五、本人承諾,重視校園安全並確切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

 

此反霸凌承諾書係由高教工會臺東分部召集人李偉俊教授在10月16日主動統一發信給六位校長合格候選人。截至簽署截止日期10月20日,六位合格校長候選人(臺中教育大學朱海成教授、成功大學鄭憲宗教授、嘉義大學章定遠教授、佛光大學傅昭銘教授、臺東大學張永明教授和梁忠銘教授)均先後主動回覆李召集人並親筆簽署反霸凌承諾書回傳,創下臺灣高教界遴選大學校長過程中全數合格候選人均簽署反覇凌承諾書的新記錄。

 

對此,高教工會的立場是支持各大學工會分部在其大學校長公開遴選過程中,可以主動發起讓合格候選人簽署反霸凌承諾書,以落實保障高教工作者合法的基本工作權益,也積極促進高教體系內的各大學校院均可成為友善校園並拒絕各種形式霸凌之高教典範。

【大學快報399期】回應行政院有關高教經費佔GDP比例之說詞

日前,行政院回應立法委員質詢,聲稱「2019年台灣高等教育經費占GDP比率為1.2%,非0.39%」,並質疑本會過去所揭露「我國公部門高等教育經費佔GDP比例」之數據有誤。本會特此回應與澄清:

 

一、統計上,高教經費分有「公部門」及「私部門」來源,「公部門」主要指政府對公私立大專校院編列的預算補助;「私部門」主要指自學生學雜費的收入及產學合作收入等。僅有前者反映了政府挹注高教所承擔的經費,後者則否。高教工會2022年發表的研究報告,針對的是我國「公部門」投入高等教育經費佔國內GDP比例嚴重偏低(常態性高教經費僅佔GDP的0.39%),遠低於OECD國家平均「公部門」高教經費佔GDP達1%的問題,以顯示我國政府對高教經費挹注不足的客觀狀況。

 

 

二、然而,行政院日前透過媒體表示「2019年台灣高等教育經費占GDP比率為1.2%,非0.39%」,刻意未區分「公部門」及「私部門」高教經費,透過把「私部門」高教經費(主要為學雜費及產學合作收入)混入,掩蓋我國「公部門」高教經費佔GDP的比例低下問題。這種混入儘管固然讓數字比例能表面上上升,但其實是依賴廣大學生學雜費來灌水膨脹數據,而迴避了政府責任。

 

 

三、而且,就是計算包含公部門及私部門的整體高教經費佔GDP的比例,2019年OECD國家的平均也達1.5%,高於台灣的1.2%(《教育統計指標之國際比較 (2023年版)》,頁72)。何況,台灣高教學生入學率遠高於OECD水準,但不論是公部門或總體的高教經費卻低於OECD水準,這更反映了我國「每生」教育經費的嚴重不足。其實,行政院若願意真誠面對政府在高教經費的責任,還應當公佈平均「每生」能取得「公部門」高教經費的跨國比較,就此而言我國將更顯不足。

 

 

四、最後,行政院長陳建仁在立法院回應立委質詢聲稱「0.39%這個數字只計算教育部經費,未包含國科會給予各大學研究經費,數字並不正確。」但就是按照教育部最新出版的《教育統計指標之國際比較 (2023年版)》,我國2019年公部門高教經費佔GDP比例也僅有「0.5%」,還是遠低於OECD平均標準0.9%~1%(頁72)。至於此一公部門高教經費佔GDP比例0.5%的數據的正確性與否、是否有應計入而未計入,其實統計單位已有修正,按照該出版品於統計表4-1特別增添了說明5.提及,「我國「高等教育」經費係依照OECD定義區分「公部門」(含政府補助款)及「私部門」」計算而成,相較於《教育統計指標之國際比較 (2022年版)》等歷來教育統計已有改正(過去在2018年以前,我國基於錯誤統計方式,將公立大專校院整體經費即視為「公部門」,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經費視為「私部門」,而宣稱公部門高教經費佔GDP比例有0.7%。本會於2022年公開提出指正。),若又有應變動之處,自當客觀回歸國際統計標準為之,而非任意基於特定目的而美化變動。

 

【大學快報398期】高教工會東方設計大學分部成立!

高教工會東方設計大學分部成立宣言

 

東方設計大學打開學校創校歷史沿革,由初創東方工專、東方技術學院、東方設計學院至東方設計大學歷經逾57年,學校1999年8月1日起由教育部接管並派任公益董事接管董事會經營,是南部技職教育體系培育專業設計人才的重要學校,近年來受少子化影響,學生人數下降,致學校經營困難面臨退場窘境,創下官派公益董事辦倒私校的全台首例。

 

學校於2019年至2023年歷經5位董事長,平均約每年換一位董事長,期間經歷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的借薪、2021年02月至2023年1月的減薪,及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無息借薪;其中學校對全體教職員在實施減薪前宣導的承諾條件未兌現且不對等,引發教職員的反彈並要求學校兌現簽立同意書的承諾。此不合理減薪雖經同仁多次向教育部陳情卻遲未改善,總讓人覺得教育部有球員兼裁判,且意興闌珊不願意積極處理的態度。

 

2023年10月4日學校逾半數教職員加入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籌組工會分部,在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及全體會員見證下,「高教工會東方分部」正式成立,並推選出林福添副教授擔任分部召集人。

 

教職員皆服務學校多年,人生精華時期貢獻於學校,爾今學校宣佈停招、停辦,教師面臨中年失業,多年來的努力與良善的態度,並未換得學校誠信的對待,如長久以來強制增加教師2個授課基本鐘點、怨無不怨少的年終獎金、以共體時艱求學校永續經營的無息借薪與不合理的減薪等等。學校停辦後教職員面臨的工作權、資遣、退休、離職慰助金之處理,亦盼望藉著工會分部之成立,促使勞資雙方基於誠實互信的基礎原則下良性溝通,除了維護學生的受教權益之外,教職員工的權益亦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高教工會臺東分部新聞稿】大學校長遴選再創全數簽署反覇凌承諾書新猶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臺東分部召集人李偉俊教授為因應即將到來的國立臺東大學第十六任校長的遴選工作,提出再延續八年前第十五任校長遴選時,當時率臺灣高教界風氣之先,所倡議之校長合格候選人應主動簽署反霸凌承諾書。理由是基於大學自治與教授治校的原則下所產生的大學校長,絕對有必要是維持校園內部和諧及友善校園的重要領導者和工作者。

 

因此,召集人李偉俊教授在正式報備工會總部之後,再次發起公開邀請校長合格候選人來簽署反霸凌五大承諾之活動,並在全校編制內教師及研究和技術人員公開投票行使同意權(11月8日)前,在今(23)日於高教工會官網公開簽署結果資訊以供各界參考並同步發佈正式新聞稿,以昭公信。

 

高教工會台東分部的反霸凌承諾書的五大承諾內容如下:

一、本人承諾,不濫用懲戒、考績、評鑑制度,影響教職員工的工作權益。

二、本人承諾,不濫權主導或介入教師升等事宜,回歸尊重同儕專業審查與評量制度。

三、本人承諾,不濫權主導或介入教師研究計畫,尊重教師研究專業與學術自由。

四、本人承諾,不濫權主導或介入教師聘任事宜,尊重系所專業審議結果。

五、本人承諾,重視校園安全並確切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

 

此反霸凌承諾書係由高教工會臺東分部召集人李偉俊教授在10月16日主動統一發信給六位校長合格候選人。截至簽署截止日期10月20日,六位合格校長候選人(臺中教育大學朱海成教授、成功大學鄭憲宗教授、嘉義大學章定遠教授、佛光大學傅昭銘教授、臺東大學張永明教授和梁忠銘教授)均先後主動回覆李召集人並親筆簽署反霸凌承諾書回傳,創下臺灣高教界遴選大學校長過程中全數合格候選人均簽署反覇凌承諾書的新記錄。

 

對此,高教工會的立場是支持各大學工會分部在其大學校長公開遴選過程中,可以主動發起讓合格候選人簽署反霸凌承諾書,以落實保障高教工作者合法的基本工作權益,也積極促進高教體系內的各大學校院均可成為友善校園並拒絕各種形式霸凌之高教典範。